第四十七章 河畔大營(第2/3 頁)
“為什麼?”
步科出身的溫特斯提醒兩個騎科同期:“火門槍多輕?火繩槍多重?”
“什麼意思?”
“火繩槍笨重,輕的十五斤,重的能有三十斤。射擊都得用支架,怎麼拿著當短矛用?長矛的重量也才五到十斤。”
安德烈不服,找來杆火繩槍試了一下,不再做聲。
事實勝於雄辯,火繩槍太過笨重,重心也不適合搏鬥,而且攻擊距離短。
雖然是雙手握持,但沒法像花槍一樣送杆,實際攻擊距離與單手矛差不多,只有手臂加半支槍。
給笨重的火繩槍插上匕首當短矛,還不如倒著拿槍托砸人好用。
溫特斯在一旁給傷口撒鹽:“況且長矛少說也有兩米五,火槍插上匕首才多長?長矛手的作用在於保護射手不受騎兵衝擊,用短矛對付槍騎兵天然吃虧。”
“那這東西就沒用?”安德烈不甘心地問。
“不好說。”溫特斯想了想,說:“如果火槍的重量能降到十斤以內,這東西就有大用。另外,火槍手還要敢投入肉搏戰。否則,我還是寧願用戟和矛保護射手。”
安德烈忍不住嚷嚷:“那造十斤以內的火槍不就行了?”
溫特斯無奈道:“哪像你說的那樣簡單!想給火槍減重,就得用更輕的槍管。槍管輕,管壁就薄,你不怕炸膛?或是少裝藥,那樣威力又不夠。”
“歸根結底。”他總結:“還是需要更好的鐵。”
……
午夜,月色晦暗,倒是滿天星斗一覽無餘。
只有哨兵還沒休息,河畔大營裡的其他人已經沉沉睡去。
兩個沉默的人影牽著馬,悄悄溜出大營北門。
人咬著木棍,馬上了鐵嚼,溫特斯緊跟在傑士卡中校身後,彼此間全靠手勢交流。
中校執意不帶衛兵,按他的說法人越多越容易出簍子。
兩個軍官就這樣無聲地離開軍營,不知所以的人恐怕還以為他倆要逃跑。
夜深人靜,唯有蟲鳴,哪怕稍微有一點噪音都會傳出很遠。
溫特斯和強運身上的所有金屬器物都用布包裹著,中校也是。兩人也不騎馬,只是牽著韁繩慢慢走。
那場談判後,赫德偵騎便在河畔大營附近遊走,窺探虛實。
赫德人的小型馬靈活迅捷、善於跳躍。用火槍弓弩打,打不著。派出騎兵反清,對方拍馬就跑。
三番五次如此,搞得帕拉圖人煩不勝煩。
溫特斯的線膛槍又出問題,膛線掛鉛,失了準頭。好在貝里昂說他能解決,現在已經交到鐵匠手裡修理。
古代律法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趁著入夜後伸手不見五指,中校帶上蒙塔涅少尉準備進行一次抵近偵察。
按中校的說法,之所以只帶溫特斯,一來是因為他有匹好馬,二來是因為他沒有夜盲症。
赫德人的營地與帕拉圖軍營之間只隔著一座山崗。
傑士卡和溫特斯一直摸到山坡頂端,這裡已經處於赫德哨兵巡邏範圍。
山坡下,赫德人的營地燈火通明,不知在忙什麼。
“我眼神不行了。”趴在地上的中校小聲說:“你來數,數他們有多少營火。”
同樣趴在地上的溫特斯捂住左眼,另一隻手攏在右眼前,努力辨認著遠處的火光。
傑士卡小聲對少尉說:“赫德人出兵,一隊十丁。如果真是千夫隊,少說也得有五十營火。”
“大隊長,我都數到八十了!”溫特斯壓低聲音回答。
“沒數錯?”
“現在數到九十了。”
“[和羊有關的粗鄙之語]”傑士卡中校突然罵了句髒話:“不會大荒原上又出現萬夫隊了吧?”
“什麼意思?”
“走,有哨騎來了!”中校爬起來,抓著少尉衣服往後拖。
“等等。”溫特斯紋絲不動,眼睛緊緊盯著遠處的營地。他突然也罵了句髒話:“[和水手母親有關的粗鄙之語]!赫德人在打造攻城器械!”
“別廢話了,快走。”
兩人躍上戰馬,放開馬蹄朝大營狂奔。
赫德哨騎察覺到異樣,追了一段發現追不上,也就沒有再跟。
回到大營的傑士卡問少尉:“最開始咱們遇到那夥赫德人,有多少騎?”
“近百。”
“大營外面遇到那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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