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安託萬-洛朗和他的魔法體系(下)(第1/2 頁)
說得再多,不如演示一次。
“你湊過來。”溫特斯招手。
“要幹什麼?”
“湊過來。”
艾克俯身。
然後他的額髮被溫特斯生生扯掉數根,痛得他眼淚直流。
艾克使勁踢了地上的施法者一腳。
“總歸不能拔我的,我又不蓄髮。”溫特斯哂笑著:“看仔細。”
他再次進入施法狀態,如同在被火焰灼燒,頭髮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蜷縮,最後只剩下一個小黑球。
艾克的瞳孔擴張,死死盯著那幾根頭髮,因為他沒有看到任何明火。
“就是這麼回事。”溫特斯把剩下的炭黑拿給艾克看:“魔法,替代火焰,發揮作用。”
“這是……火焰魔法?”
“也不太一樣,沒有燃料就沒有明火。”溫特斯自嘲道:“燃火類法術嘛,平時點個燈什麼的,最實用了。威力還不如一根著火的木柴。若是有一天,人們能隨身攜帶火種,燃火類法術就可以扔進垃圾堆。”
“魔法……不需要咒語嗎?又長,又複雜的咒語?故事裡的魔法師,都是學到一段上古的咒語,才變得特別厲害。”
“吟唱?吟唱給誰聽?”溫特斯嘆了口氣:“聯盟境內說帝國語,但海藍人和聯省人的口音也不一樣。帝國貴族說舊語;古帝國人說上古語;弗萊曼人說撒拉森語;絲國人說絲國語。
人們的語言千差萬別,誰用的語言是對的?誰用的語言是錯的?難不成宮廷法師的魔法和撒拉森賢者的魔法,還是兩套語言系統?亦或者說,絲國的法師能和帝國宮廷法師用同一種語言吟唱?”
[注:弗萊曼Fren,意為旅者;絲國,即賽利卡 Serica]
“那法杖?魔法師的法杖總歸有的吧?”
“有法杖我還練這個?”溫特斯舉起長劍比劃了一下:“我不如干脆練法杖去。施法者的能力源於自身,不受外物影響。塞給普通人一把好劍,他就能成為像你一樣厲害的劍手?”
艾克陷入沉默,久久說不出一句話。
祛魅的過程總是很痛苦。
遠遠看是一匹駿馬,走近卻發現是一頭披著馬衣的驢,任誰都會失望的。
“不過[吟唱]的描述或許也有依據。安託萬-洛朗將軍認為,對於魔法師而言,吟唱可能是一種自我暗示的手段。‘儀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儀式感’。所以他發明了施法手勢,代替吟唱。”
“這是用燃火類法術時的手勢。”溫特斯豎起左手,用拇指按住食指。
“這是用加速類法術時的手勢。”他又用拇指按住中指。
“這是用聲音類法術時的手勢。”他最後用拇指按住無名指。
溫特斯繼續解釋道:“換成別的動作也可以,咬牙、舔嘴唇、摸鼻子,什麼動作都行,只要把一個動作和一類法術聯絡起來就行。”
“魔法,還要用手勢?”
“不用手勢當然也可以,但如果突然切換法術型別,施法者容易像笨重的馬車一樣轉不過彎,直直撞上牆。
就像讓你先去比一回合劍,然後突然去下一步棋。然後再去比一回合劍,再回來繼續下一步棋。施法者的認知會混淆。”
艾克消化了一會,突然笑著說:“我什麼都沒聽懂。”
“沒聽懂就對了。”
“不過我至少聽明白一件事:安託萬-洛朗將軍創造許多東西,發現很多知識,是一個偉大的人。”
“安託萬-洛朗·德·Lavoisier是聯盟魔法體系之父。他雖然不會魔法,但他是最偉大的魔法師。”溫特斯也收起輕佻態度:“他代表人類勇於探究萬物規律的精神。”
“可惜他死的太早……”
“頭疾嘛。”溫特斯也不願多提這件事,畢竟聯省至今未給安託萬-洛朗平反:“據說將軍最後在研究能重新定義魔法的知識,不過他死之後,手稿也都佚失了。”
“原來能讓水變成水汽就算有法術天賦?我來也試試,說不定我也有魔法天賦呢?”艾克趕緊轉移話題,他也用手沾了點水,滴到石凳上,然後學著溫特斯的樣子對著水滴憑空用力。
“水的汽化難度很高。”看到艾克想汽化水,溫特斯提醒好友:“沒有受過訓練的施法者的能力很微弱,幾乎和常人沒什麼差別。不可能汽化水。
我打個比方,如果魔法的本質是火的話,那沒受過訓練的施法者連火苗都不是,只能算打火石打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