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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於書澈在談判桌上的才幹,下了談判桌,他一樣牙尖嘴利,得理不饒人。這其實是所有聰明又驕縱的人的通病,李天陽也不是不能忍,但次數多了,他也會覺得累,會覺得煩。而且戀人之間,如果用到忍這個字,一般人又能忍多久?等到於書澈有一天氣過了頭,一不留神把對他的責任感數落到他的教育缺陷時,李天陽深深覺得,這事必須得了結了。說來他也不知道到底為什麼跟於書澈走到今天這一步,當初兩人明明感覺那麼好,但真正相處下來,兩個人的分歧越來越大,甚至於有時候到了想動手揍對方的地步。他們在一塊分分合合,折騰彼此,用了快三年時間,第四年才算分清楚了,那一天李天陽終於說了句重話,他說,於書澈你或許是個不錯的情人,但絕不是適合自己,能跟自己過日子的愛人。如果可以,沒人願意這樣來否定曾經真心付出過的感情。他們如何相識的情形,李天陽還記憶猶新,那時候李天陽的小公司得了一個與知名外企合作的機會,李天陽不敢怠慢,親自掛帥,而於書澈是對方公司過來洽談合同的談判者,幾回合下來,這個人的形象已經銘刻在李天陽心裡:他有優雅的談吐,衣著書味一流,舉止魅力十足,擁有超群的反應能力,知道如何動腦,如何敏銳而全面地把握整個談判的進度,如何不動聲色地為己方爭取利益最大化,甚至於,如有必要,他會帶著優雅漂亮的微笑,親自給你設陷阱。李天陽很清楚,這種人是天生的團隊領頭人,他會嚴格地統合下屬,研究對手,制定戰術,給每個人分派力所能及的任務。因為有於書澈做對手,那場談判李天陽做得格外辛苦,卻也格外興奮,最後雙方各退一步,做了一次雙贏的合作案。接下來的事就如多米諾骨牌,接二連三照著媚俗的劇本順溜著往下演:於書澈跟他太相似,相似的人總是很容易發現對方身上的優點,並自然就能親近起來,很快對方就成為你思想上不可多得的摯友。隨後,雙方又經常喝酒聊天,於書澈走進他的世界一點也不費勁,用不了多久,他們哥們的聚會,經常見到於書澈的身影,這個男人只要他願意,跟別人打成一片似乎不費吹飛之力。他的朋友漸漸習慣看到他身邊出現的人是於書澈而不是王錚,李天陽自己也習慣了,這種聚會,帶於書澈出來,絕對比帶王錚要有面子的多。別的不說,於書澈的名片一拿出來,是知名外企的中層管理員,沒人會不給他面子,但王錚,只是個什麼也不是的大學生。後來發生的事也就自然而然,兩人發現對方都是同志,條件都不錯,看在彼此眼裡都帶了三分欣賞三分誘惑,外帶三分壓抑著的期盼。於是某天兩人借酒意上了床,第一次發生關係的時候只顧著那點偷情的刺激,做完後腦子一片空白,事後回想起來竟然沒什麼太深的印象,只記得下了床,兩人故作瀟灑,把這歸咎為酒後亂性,於書澈甚至還開他玩笑說大家都是男人,紓解慾望而已,犯不著覺得對不起家裡那位。但偷情就如嗑藥,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而且越是壓制,心裡燒著的那股邪火就越旺,兩人各自有想要偷情的理由,又從沒遇到過想對方這樣合心意的人,等到李天陽想懸崖勒馬的時候,已經停不了了。其實這種關係將之解釋為愛也不為過。因為當時李天陽心裡確實有過野火燎原那樣的熱情。他跟於書澈在一塊的時候,一塊交談也好,一塊工作也好,他們都能互相理解,也能輕易從對方那獲得信任和支援。在床上彼此配合得也很好,一個星期試過的花樣就比李天陽睡了王錚四年還多。這還不算,他很快發現,於書澈工作之餘,也是個很有情趣的人,懂的東西不少,喜歡燒音響,家裡專門闢出一間隔音室來做音響試音房,且書酒書雪茄書古董樣樣精通,室外運動也不差,網球高爾夫球都打得很好,甚至練了一身好馬術。李天陽捫心自問,他能欣賞於書澈這些優點,並且真心地為他取得的任何一點成就而感到高興。於書澈給他的感覺,有時候甚至就像另一個陰柔版的自己,不能名正言順在一起的時候,他每次見於書澈,確實都有從嗓子眼冒出來的珍惜感,每次分別,都有纏綿的戀戀不捨,這些感情都是真實的。絲毫不亞於他最初遇上王錚時的悸動,甚至因為帶了成年人的理性和打量夥伴的眼光在裡面,他對於書澈產生的愛情,其實比跟王錚在一塊還要濃厚,因為這是一次在能為自己行為負責的狀況下,發生的令人心醉神迷的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