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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保鏢將他摁在地上。
他也確實沒反抗,不過當夜,他買了一箱的煙讓黎恩抽,隨後把沒熄滅的菸頭都丟進了黎秋林的房間。
黎秋林差點被燒死,愈發生氣,決定將他下放到貧民區自生自滅,而這正合黎奉的意。
然後,他順利地住進了奚玉汝的家中。
現在或許可以稱之為“他們的家”。
黎奉擅長習慣,因此早已習慣也接受了不被愛、不被關注。但是奚玉汝總是會無限度地給予他關照和愛護,就好像奚玉汝會把別人不要的雜種放到玻璃恆溫箱裡去養。
結合後來奚玉汝身邊人的評價,黎奉得出了一個結論——奚玉汝是個好脾氣的人,和一個名為黎奉的人有很大的差距。
當然,他並不認為那些行為藏著十分的真情。
奚玉汝喜歡錢,而黎奉的“黎”有錢,因為錢而奉承他,也並不是沒有這樣可能,畢竟貧民區學校的所有人都是這樣的。哪怕他一句話不說、一個眼神不給,他們也願意圍在他的身邊。
對方現在願意跟他道歉、帶他回家,那當他做出更過分的事情時呢?應當是像黎恩一樣氣急敗壞、相反設法地羞辱他,或者是像黎家的那些體面人一樣不聞不問。
不管是哪一種,黎奉都習以為常了。
正因為習以為常,所以他可以容許奚玉汝偶爾的偽裝失敗,比如今夜莫名其妙地對他發脾氣。
但也僅限偶爾,對方多數時候都應呈現包容的姿態,而且也一定要一直留在他的身邊才好,畢竟他早已習慣每日八時在這間狹小的房屋中與奚玉汝共進晚餐。
習慣之所以稱之為習慣,應當是不會輕易被改變。
可是私心而言,黎奉還是希望奚玉汝和別的人都不要一樣才好,因為他見過太多一樣的人了。
想到這裡,他撐起自己的上半身,然後偏頭躺在奚玉汝的胸口上,側耳貼在心臟跳動的地方。
一下又一下。
一下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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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玉汝週末的時候要做幫工,以此掙取家用,所以起得很早,他出門的時候黎奉還沒有醒。
想了想,他用砂鍋煲了一份粥,寫了一張便利貼貼在床上,以防大少爺醒來不想回家但因為不會做飯而把自己餓死在他家中。
隨後匆匆出門。
黎奉醒來已經是十一點多了,窗外陰陰沉沉、帶著溼氣的涼風不停地從視窗的縫隙往臥室裡頭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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