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原委(二)(第1/2 頁)
“王兄料事如神。”
季少淮微微眯起眼睛,神色凝重。
王晟搖搖頭,回應道:“他們此行一個目的,就是為了錢財,名聲反而是達成目的的附帶品,所以,他們沒有大張旗鼓地宣傳自己的功效,就是想走捷徑,謀取不義之財。”
他提筆在紙上寫下自己所見所聞,將所有的線索串成一條線。
“不同的冊子,對應不同人物,自然應對方式也全然不同。沒有特別提示的冊子,以惻隱之心,令人放下防備,將無知學子騙入巷中,這只是計劃的第一步。”
“第二步,就是利用這些學子擴大自己的售賣範圍,讓更多的學子進入這一個圈套。但凡有學子不從,他們也有的是應對的方法。”
“當然,最初的學子應該是經過他們仔細篩選的,專門針對那些家裡略有閒錢卻無權無勢的,就算沒能把他們變成同夥,也可以透過此事賺取銀錢。”
“可是,王兄。”
季少淮忍不住提出自己不同的見解。
“能夠購買歲考材料的,都是有功名之人,一經抓獲,查明真相,全家問斬,甚至於株連都有可能,他們怎敢如此行事?”
“計劃不是一日而成,自然他們在行事之前早已給自己規劃了退路。”
王晟抬頭看向季少淮,兩眼相對,一時無言。
季少淮過一會兒才找回自己的聲音。
他猛然從桌上拿起杯子,一飲而下,動作毫不見先前的優雅。
“就算是季家,也沒有辦法把這麼大的事情壓下來。”
他冷靜下來,並且再次強調:“長樂府,不,就算是學政來此,也沒辦法如全部壓下。知道此時上報,還能說治下不利,若有隱瞞,上頭追究下來,可以按照謀逆罪處理。”
“若是長樂府大部分的世家都參與這件事呢?”
王晟反而問道,“季兄可曾聽聞一個故事?”
“古有一商人,其子被抓,賊寇索銀百兩,商人未有錢財。其反替子求娶縣令之女,縣令自是不願答應,可商人說:‘吾兒已為賊寇之首,能命數千人。’”
“縣令應下後,商人憑藉著這份庚帖,每行至一家布行,便說,自己與縣令已為親家,其子也為賊寇之首,藉此為機,一躍成為布商之首。”
“他再借此與賊寇相商:‘吾與縣令聯姻已成,吾子與縣令之女情投意合,吾也擔任本縣布商之首,你可願認吾子為義子?’”
王晟淡然說道:“賊寇不費一兵一卒,就有如此門路,又怎會不應下。”
季少淮已然明瞭,“商人不用費盡心機給自己找靠山,只需要令縣令認可,加以時機,以利誘之,便可空手取物。縣令貪圖賊寇有兵力,布商貪圖商人有權有兵,而賊寇則是貪圖商人有權有財,環環相扣,商人、縣令、布行再也無法獨善其身。”
“所以,他們想要假借季府之名,引長樂府眾人入局。”
王晟接過這句話,進而敘述道:“沒有季府,也有李府、林府。端看誰更早入局,更早下定決心與他們同流合汙。其餘之人,假使沒有參涉此事,也能莫名被人潑上汙水。”
“三人成虎,讓利幾分,有的是人為他們賣命。”
“只是,刊印的冊子,只對季家的不利,未曾有他家不利之言。”
季少淮一震,突然仰起腦袋,轉頭對王晟說:“王兄的意思是,長樂府已有人入局?是參與之人所加?”
“可是,如果有人入局,幕後之人有了保證,只需最後幾日將冊子丟給我,不用那麼早,容易暴露,他的計劃也得以施行。左右此局,季家前後都會損害名譽,他也能賺取錢財。”
“不。”
王晟搖著頭否定。
季少淮納悶,進一步解釋道:“這是最後一個沐休日,府學中唯有三人丟失,其餘學子完好無損。所以,就算查到最後,也與我關係不大,但是有損聲譽,只不過無法將我定罪,捉拿歸案。”
“如果今日之後,府學還有學子丟失,我無論何時帶著冊子詢問同窗,都會被官府列為疑犯。他們犯不著為這個冒險,假使這替罪羊並非季府不可。”
“不。”
王晟再次否定,笑著答道:“我剛剛只是說了,引人入局並非季府不可。若是背後之人設局,就是為了季府呢?得利不與季府共享,失利全全算在季府頭上。”
季少淮沉默半晌,手指敲擊著桌面。
“入局之人無非有兩種,一種純屬為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