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未免過分巧合了吧?(第1/2 頁)
第2章
未免過分巧合了吧?
“還不老實交代?”
沈倩倩冷聲問道。
這是她調入刑偵大隊以後,接手的第一件案子,涉案金額巨大,局長親自督促要儘快破了這件案子。
回顧整件案子,嫌疑人沒有在房間裡留下任何指紋,連腳印都沒有,只有一把門口的鎖,經過細緻勘查,才發現了細微的撬動痕跡。
至於監控,犯罪嫌疑人早已經破壞。
當時,面對這一起完美級別的入室盜竊案,整個刑偵大隊都無從下手。
沈倩倩一籌莫展之際,正好看到一本小說。
小說作者:林某。
書裡的主角身份是個小偷。
這一下子就勾起了沈倩倩的興趣,一直追更到最新章節時,沈倩倩驚呆了。
林某的小說裡,最新章節記錄的盜竊案件,與青秀區江南小區發生的完美盜竊案,有著驚人的相似!
巧合麼?
不可能!
除非是他的親身經歷。
她突然想起一種說法:每一個實施完美犯罪的嫌疑人,都會以不同形式記錄下案件全過程,這是他們自以為的藝術。
所以,林某這本書看似是小說,實際上是犯罪記錄。
這個可能性很大!
審訊室內。
林川苦著臉,“警察同志,我根本沒去過那個江南小區啊!總不能因為我的小說和案件相似就定我的罪吧?”
“沒去過?”
沈倩倩眉頭一皺,“你的小說與案件有著近八成的相似,請你解釋一下。”
如果小說釋出在前,案發在後,那就是預言。
案發在前,小說釋出在後,那會被認為是犯罪記錄。
林川的情況,就是後者。
他不太懂法律,不知道小說劇情和案件相似會不會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但現在的形式對他來說,很不利。
網文圈寫書把自己寫進去大佬,還真有好幾個。
“警察同志,我這個小說劇情,是我做了一個夢之後,構思出來的。”
林川只好嘗試解釋。
夢……是林川胡編的藉口。
實際上,他是系統擁有者。
3月7日,林川啟用職業人生體驗系統,只有積累一定的人氣值,就可以體驗不同職業的人生。
類似於人生模擬器,但是是以第一人稱視角的虛擬現實ar形式進行。
每一個場景,都如同真實經歷一般。
體驗完成後,林川可以獲得該職業的技能,體驗的人生經歷,也將自動生成一部小說。
系統開局贈送一張人生體驗卡。
林川立即體驗人生。
不曾想,體驗的首個職業,竟然是盜賊!
體驗完成後,林川獲得盜竊系列技能,人生經歷自動生成小說《盜賊》。
太刑了!
林川決定把小說《盜賊》釋出試試看,但編輯悠悠請假了,拖到了3月9日才釋出。
“夢…未免過分巧合了吧?”
沈倩倩笑了笑。
不愧是小說作家,瞎編故事就是信手拈來。
但是無論怎麼瞎編,也不可能跟案件有如此高的相似度。
小說形式的犯罪記錄,擁有成套的專業開鎖工具,開鎖技術很強且沒有備案
buff疊滿了!
所以,真相只有一個!
林川也是第一次進局子,很緊張,一再強調:“可我3月8日那天,根本沒去青秀區江南小區。”
“我們調取了你租房所在小區的監控裝置,正好拍到了伱下午16點左右出了一趟門,這與案發時間完全吻合!”
沈倩倩說道。
根據現場的門鎖的開啟痕跡來看,案發時間應該是在3個小時以內,也就是16點——19點之間。
林川狡辯道:“那天我出門,是因為我去幫我的讀者抓姦了。”
沈倩倩一怔:“???”
旁邊一直做筆錄的男警察,也停下了筆:“???”
從事網路小說文學創作的這批人,都這麼腦洞大開了嗎?
連幫讀者抓姦這種事,都敢編?
誰信吶?
“你說說看。”
沈倩倩狐疑地看著林川。
林川一五一十地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