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第167章 什麼?老闆要把銀行行長送進去(第1/2 頁)
第167章什麼?老闆要把銀行行長送進去?
顧晨點頭,“嗯,我知道,我不做減刑辯護,我做無罪辯護的。”
工作人員:“????”
不是
這案子都這樣了。
顧律師還來做無罪辯護?
如果這是其他律師說出來的,工作人員只會說這律師不專業,不靠譜。
可這是顧晨說出來的.
工作人員就覺得合理多了。
但是這個案子怎麼做無罪辯護啊?
工作人員搖了搖頭,她也想不到。
趙一山都認了犯罪事實了,犯罪事實就在這裡,不可能有其他隱情了啊。
這能做無罪辯護嗎?
太難了吧。
工作人員說道:“顧律師加油!要是這個案子也能無罪辯護成功的話,那顧律師就太牛了真的太牛了。”
顧晨說道:“嗯,到時候看吧。”
工作人員找出了卷宗,說道:“那我就不打擾顧律師了。”
顧晨點頭,“嗯,行。”
顧晨看著卷宗,認真的分析了一遍。
這個案子是比較簡單的。
所有證據也都在明面上。
顧晨也不需要用系統來打這個官司。
他本身就是一個金牌律師,甚至比金牌律師還要更加專業。
也不是每一個官司都需要顧晨用到系統的。
顧晨看完卷宗之後,說道:“這個案子已經全都瞭解了,情況都差不多了。”
薛清清說道:“老闆,怎麼樣?有把握嗎?”
顧晨一笑,“你見過我打過沒有把握的官司嗎?”
顧晨說道:“這個案子的情況就是這樣子的,要打贏這個官司不難,但是還少一些東西。”
薛清清有些疑惑:“老闆,還少什麼東西?”
顧晨說道:“這個案子有很大一個問題,先不說趙一山,光說瑞茂銀行吧,瑞茂銀行是有很大問題的。”
“趙一山去取錢的時候,瑞茂銀行非要本人來取錢,在明確告知本人在icu病房來不了的時候,瑞茂銀行還要讓趙一山證明他爸是他爸,拿戶口本也不行,身份證也不行,怎麼都不行,非要開一個證明,但是這個證明去哪兒開?誰可以幫忙證明他爸是他爸?”
薛清清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這去哪兒證明?銀行是有一點問題的,不然趙一山也不會走上這條路,為什麼瑞茂銀行非要這麼多證明?沒有證明就不能取錢,存錢的時候就不用走這麼多流程,取錢的時候就要這麼多流程了。”
顧晨嗯了一聲,“但是這還不是瑞茂銀行最大的問題。”
薛清清:“老闆,瑞茂銀行還有什麼問題?”
顧晨:“瑞茂銀行犯法了,我覺得可以把行長給送進去了。”
薛清清:“?????”
啊?
薛清清還沒有看出來瑞茂銀行有什麼問題。
結果老闆要把瑞茂銀行的行長給送進去了?
這.把行長送進去,這也太誇張了吧?
倒是也不至於把行長送進去吧?
銀行流程有大問題,存錢很容易,取錢一堆流程特別複雜,還搞出什麼證明我爸是我爸的這種搞笑的流程
但是這就把行長送進去嗎?
最多整頓一下銀行的業務流程,不至於直接送進去吧。
顧晨說道:“趙一山取錢的時候,是不是取不出來?理由是什麼?”
薛清清:“理由是本人沒來,然後要證明他爸是他爸,不然就取不出來。”
顧晨接著說道:“趙一山是不是拿走了三十萬?”
薛清清點頭,可這和行長又有什麼關係?
顧晨說道:“趙一山私下沒有財產,也沒有存款,你知道銀行做了什麼嗎?瑞茂銀行把趙一山爸爸銀行卡里的錢給轉走了三十萬,說是用來賠償銀行的損失。”
“因為趙一山拿著錢給他爸爸治病了,銀行虧了三十萬,為了彌補上來這三十萬,趙一山又沒錢,人也進了監獄,銀行直接轉走了趙一山爸爸卡里的錢,你覺得這合理嗎?”
“這種情況就和兒子欠了債,父親要來還錢一樣,伱覺得合理嗎?”
薛清清開口道:“老闆,我懂了!不合理!我國的《民法典》規定,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子女欠債,父母才有義務幫忙還錢,但是滿了十八週歲,可以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