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第173章 顧晨:我認為趙一山無罪!(第1/2 頁)
第173章顧晨:我認為趙一山無罪!
“案發當天,我的當事人趙一山,他的父親在icu重症監護室,醫院已經下達了病危通知書,醫院要求當天一定要做手術,不然會有生命危險,而醫院做手術是要繳納手術費用的,一共三十萬。”
“趙一山自己沒有錢,但是他爸爸在瑞茂銀行存了錢,存款有七十萬。”
“於是趙一山就來瑞茂銀行取錢,結果取錢的時候,銀行的工作人員一定要求本人來才能取錢。”
“趙一山說了,他爸爸在icu重症監護室,根本來不了。”
“於是銀行的工作人員還是要求必須本人來,不然辦不了取款。”
“趙一山一直在吵,他必須要拿到錢來幫他的爸爸做手術。”
“終於銀行的工作人員鬆口了,銀行的工作人員要求趙一山必須證明他爸是他爸,才能來銀行幫忙取錢。”
“於是趙一山拿到了身份證,戶口本,還有家庭大合照,來銀行取錢。”
“結果銀行的工作人員說這些都不是證明,要趙一山去開一個證明,證明他爸是他爸。”
“不管趙一山怎麼證明,銀行的工作人員都不認,他們一定要趙一山開證明,”
“趙一山說的口乾舌燥,就是取不出來錢。”
“這個時候,來了一幫搶劫犯,直接來搶劫銀行,這幫搶劫犯在銀行搶走了很多錢,包括把客戶的錢也都給搶走了。”
“結果搶劫犯看到趙一山在哭,就上去問什麼情況,趙一山說了實情,搶劫犯看到趙一山可憐,就把錢分給趙一山一部分,讓趙一山先去醫院救人。”
“結果趙一山去了,人是治好了,手術成功了,但是趙一山被抓到了銀行,以搶劫罪被判了十五年。”
顧晨開口陳述。
所有人也都明白了事情的案發經過。
“所以,我方的訴求很簡單。”
“第一、我方不服一審判決,我方當事人趙一山沒有犯罪,沒有犯下搶劫罪,他從頭到尾都沒有實施搶劫行為,沒有實施搶劫行為,如何能定義為搶劫罪?而且趙一山也和搶劫的人不認識,更不存在什麼同夥,這是誣告!我認為趙一山沒有犯罪,請求法院撤銷一審判決!無罪釋放我方當事人趙一山!”
聽到顧晨的第一個訴求時,瑞茂銀行的律師和負責人愣了一下。
不犯罪?
無罪釋放?
啊?
直播間的網友也都是有些懵逼。
【來了來了!】
【顧律師牛逼!無罪釋放?】
【臥槽,還得是法外狂徒啊!】
顧晨接著開口。
“第二,我方當事人明明沒有犯罪,卻被關在看守所這麼多天,而且還被銀行汙衊是搶劫罪,瑞茂銀行已經嚴重侵犯我方當事人的正當權益,請求瑞茂銀行必須在全平臺對我方當事人公開道歉!並且賠償我方當事人精神損失費,誤工費,各項費用加起來共計三十萬元!並且要求瑞茂銀行承擔被告兩次的所有訴訟費用共計40萬元。”
“我的陳述完畢。”
顧晨說完之後,直播間的網友還有現場的所有人都是一片死寂。
因為這也太瘋狂了!
顧晨兩個訴訟請求,一個比一個讓人震驚。
第一個要法院無罪釋放趙一山。
第二個是要讓銀行對趙一山進行賠償,要賠償三十萬啊!
三十萬也太誇張了!
而且還要瑞茂銀行承擔訴訟費用!
訴訟費用也包括請律師的費用。
第一次請律師,趙一山就花了十六萬,結果律師從頭到尾只說了一句話。
第二次請律師,找顧晨打官司,花了二十萬,加上其他零碎的費用。
這些都要讓銀行來承擔。
瑞茂銀行。
王瑞看著直播,都有些無語了,說道:“不是,顧晨這律師誰啊,這就是你說的百分之百勝率的律師?就這水平?上來就說趙一山無罪,趙一山怎麼可能無罪啊,誰無罪他也不可能無罪啊,他搶劫銀行,判刑十五年都是少的,結果顧晨說他無罪?”
“還有顧晨這也太誇張了,我們銀行才是受害者,讓我們賠償趙一山三十萬?憑什麼給他三十萬啊?還要讓我們承擔訴訟費,這訴訟費加起來居然要四十萬?把我們銀行當大怨種?真的傻逼,想辦法給趙一山判刑!”
“趙一山請的律師我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