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死刑!必須死刑!(第1/2 頁)
閆凱龍這個時候已經徹底失去了理智。
他知道,不能就這樣坐以待斃!
閆凱龍大喊道:“來啊!你裝什麼啊,我怕你審判長?有本事你槍斃我噻!”
結果閆凱龍直接就被拉下去了。
審判長申佳瑞默默的記在了心裡。
還得再加一條挑戰法庭秩序,無視法庭威嚴,挑釁國家公職人員。
直播間的網友已經炸了!
【不是,這個閆凱龍在裝什麼啊?】
【媽的,真的太噁心了!!】
【看到了人證!沒見過這麼噁心的人!!】
【還好有證據,媽的,閆凱龍才是殺人兇手啊!!】
【雖然閆凱龍是殺人兇手!就算他沒動手,但是就是他一步步逼的!!】
【必須判刑!必須重判!!】
【閆凱龍還覺得和自己沒什麼關係,都這樣了,還是和自己沒有關係是吧?到底怎麼樣才是和自己有關係啊?0】
【閆凱龍居然還挑戰審判長是吧,必須抬下去!必須判刑,還真以為自己是個人物了嗎?】
【這不判死刑能行嗎?】
【但是過失致人死亡很難判死刑的吧】
【確實,一般過失致人死亡是不會判死刑的,故意殺人才有可能判死刑,畢竟唐欣冉是自殺的,所以閆凱龍估計還是不會被判死刑。】
【顧律師牛逼,這麼多證據全都找出來了!!確實牛逼!!】
直播間的網友們都很憤怒。
但是看到顧晨這麼厲害,完全找出來了所有的證據!
閆凱龍,康貴中,一個都沒放過!!!
還有孟德湖.
而且除了孟德湖,還有這麼多人!
而且顧晨還有人證!
那就是學校的人證,還有醫生.
全部都是證據!
唐欣冉的死亡不是因為跳樓
因為她的運氣很好,沒有傷到頭部。
完全是因為流血過多而死的!
救護車五分鐘就能夠到達現場!!
跳樓只要沒有撞到頭,撞到身體也不會立刻死亡。
跳下去之後,就是看運氣了
如果是手腳先撞到地上,有可能骨折加重傷。
只要不是頭部致命傷,都有機會活下來!
都是可以搶救的!!
唐建國一家其實也不差錢,只要還活著,絕對是可以治的!
顧晨說道:“本來唐欣冉是可以活下來的!但是,就是因為這些人的無視,這些人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是這些人怕唐欣冉這個事情會影響到他們!完全是因為這些人!!!”
“而且這些人還阻止其他人過來!!如果其他老師也過來,我相信一定會有人打120的!但是就是這三個人,自己不辦事,還不讓別人辦事,所以就是孟德湖,閆凱龍,唐建國三個人,要負主要責任!!”
“唐欣冉死亡,他們要負直接責任!!如果不是因為這三個人,唐欣冉還有很大的機率可以活下來,哪怕唐欣冉是自殺的,而死亡的死亡是這三個人的處理結果直接導致的。”
而這個時候,閆凱龍也已經被拉下去了!
康貴中也被拉下去了。
兩個人都沒有什麼辦法,只能等著審判結果。
康貴中就是間接致人死亡,而閆凱龍就是過失致人死亡,有著直接原因!
顧晨該說的也都說了,具體怎麼樣斷定,就要看法庭上是怎麼判決這兩個人了!
顧晨說道:“審判長,閆凱龍更是直接導致了唐欣冉死亡,我認為閆凱龍是過失致人死亡,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閆凱龍直接導致唐欣冉死亡,而且存在辱罵,人格侮辱,人身攻擊,情節嚴重!”
“並且在事情發生之後,閆凱龍和康貴中一樣銷燬證據,根據刑法第三百零六條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伱故意毀滅證據,構成銷燬證據罪,應該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兩罪並罰,至少判處閆凱龍十四年有期徒刑!”
顧晨接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