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當庭對峙,神仙打架!(第2/2 頁)
,顧晨就胡言亂語把,打了兩個官司覺得自己真的無敵了?】
【不會吧,不會吧,不會真的有人以為顧晨能勝訴吧?】
而這個時候,法庭的氣氛還是非常嚴肅。
趙樂樂覺得顧晨純粹是來搞笑的,覺得這個案子已經穩了。
而趙樂樂的辯護律師趙宇也沒有把顧晨當回事。
趙宇作為一個金牌律師,把顧晨所有可能會辯護的話術都提前預想了一遍。
趙宇全都想好了,不管顧晨用什麼話來辯護,他都有應對方案。
唯有現在顧晨說的這些,要送趙樂樂進去,趙宇完全都沒想到這一點。
而這個時候,趙宇舉手了。
審判長趙志超看到:“原告律師可以發言。”
趙宇說道:“我認為被告辯護律師說的四點訴求都是無稽之談!法庭是神聖的!如果被告辯護律師拿不出應該有的證據,請求被告辯護律師立刻離場,不要干擾司法程式的正常執行。”
趙宇上來就想趕顧晨走了。
顧晨說道:“原告辯護律師認為我哪一點是無稽之談?哪一點在干擾司法程式的正常執行?”
趙宇說道:“第一點!你說蔡謙沒有任何的強女幹行為,沒有犯罪?現在有dna檢測報告,還有趙樂樂的人證,你如何解釋?”
顧晨喝了口水,“dna檢測報告能證明什麼?dna檢測報告只能說明兩個人發生關係,就一定能證明是強女幹?光憑dna檢測報告能說明什麼?”
趙宇說道:“被告辯護律師這就是無理取鬧了,審判長,我投訴!我認為被告辯護律師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沒有基本的判斷能力!請求審判長讓被告辯護律師立刻離場!”
顧晨說道:“審判長,我投訴,我認為原告辯護律師涉嫌人身攻擊,你認為我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我就沒有嗎?我認為你沒有媽媽,請問你是真的沒有媽媽嗎?”
“能夠考上律師從業資格證的律師,怎麼可能不懂基本的法律常識?還是說,原告辯護律師認為我的律師從業資格證是買來的?”
“原告律師上來沒有理由就投訴我離場,才是在干擾司法程式的正常執行,請求原告辯護律師立刻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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