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黑色鈴鐺(第1/4 頁)
為了在這場戰爭中大展拳腳,韓立提前做好了準備。
“艾薩克,等孢子炸開濃煙瀰漫的時候,你就開始表演。”
“表演?表演什麼?”
“盡你所能發出痛苦的慘叫。”
“啊……”
艾薩克恍然大悟,點了點頭。
伊莎貝拉問道:“那我呢?我該做什麼?”
“你就負責渾水摸魚。在煙霧散盡之前快速出擊,速戰速決。”
韓立沒打算在此久留。
他的目標是儘快拿到足夠的積分,買到想要的東西就走。
畢竟,在這裡停留的時間越長,就越有可能遇到無法戰勝的敵人。
很快,周圍就出現了其他挑戰者的身影。
《已擊殺十名以上挑戰者!》
《已達成成就“戰場屠夫”。》
《獲得40積分。》
《獲得“破碎的黃金律法碎片”40小時17分鐘。》
《“破碎的黃金律法碎片”已超過1000小時!》
積分到手。
一共50點。
韓立立刻在自動販賣機上購買了所需物品。
《已購買“探測器(10)”。》
《該物品無法重複購買。》
《已購買“迷宮通行證(1)”。》
《“迷宮通行證”已售罄。》
《已購買“條件附加之鏡(1)”。》
《“條件附加之鏡”已售罄。》
括號裡的數字代表著商品的剩餘數量。
除了探測器之外,其他限量出售的商品,韓立都買了下來。
商品列表裡還有不少其他東西,但並沒有特別值得入手的。
“迷宮商人還會出現……”
韓立心中有數。
迷宮商人每次出現,販賣的商品應該都不一樣。
這次出現的商人,販賣的商品大多是前期所需的物品。
迅速離開是非之地後,韓立檢視起購買的道具。
【探測器】
-可以探測半徑10公里內的挑戰者。
-積分越高,在探測器上的顯示就越明顯。
-可使用5次。
【迷宮通行證】
-使用後,可以穿透一次牆壁。
-可使用1次。
【條件附加之鏡】
-可以為進入“深淵迷宮”的挑戰者附加一項“行為限制”。
-可使用1次。
-使用時,需要將目標映照在鏡中,或念出目標的名字。如果目標並非進入迷宮的挑戰者,鏡子將直接消失。
雖然這些道具都有使用次數限制,但效果都相當強力。
是在迷宮中不可或缺的寶物。
“可惜沒有地圖……”
地圖也是有賣的。
售價1000積分。
當然,現在應該沒人買得起。
韓立很清楚,大部分玩家持有的“破碎的黃金律法碎片”都少得可憐。
像他這樣,攢了超過一千小時碎片的玩家,恐怕屈指可數。
但問題是,積分一旦超過一千,就必然會被探測器發現。
積分多,就意味著會成為眾矢之的。
“先安全撤離再說。”
現在肯定還有不少人正朝這邊趕來。
所以,首要任務是儘快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使用“探測器”。>
<剩餘使用次數:4次。>
拳頭大小的探測器上,密密麻麻地浮現出無數光點。
這些光點代表著以韓立為中心,半徑10公里範圍內的所有挑戰者。
“周圍聚集了好多人啊……”
正如艾薩克所說,探測器上顯示的光點,至少有四百個。
目前聚集在迷宮商人附近的,大約有五十人。
雖然不知道迷宮的具體面積,但半徑10公里範圍內就有四百人,可見進入迷宮的挑戰者總數相當驚人。
“正前方有一個很大的光點……”
伊莎貝拉語氣凝重地說道。
韓立眉頭一皺。
在四百多個光點中,有兩個特別顯眼的大光點。
其中一個,就在他們正前方。
雖然不知道對方是誰,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