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熔爐》法案問世!罪惡終將迎來審(第1/4 頁)
第204章
《熔爐》法案問世!罪惡終將迎來審判!這是一部跨世紀偉大作品!
如何用一句話來描述現在的情況?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不是每個國家都存在著死刑這種法律,在相當一部分國家,為了保證受害者的人權,早早都已經廢除了死刑這條法律法規的執行。
雖然韓國沒有在名義上廢除死刑這條法律法規,但是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已經有接近三十年的時間沒有執行過死刑。
這就等同於是變向廢除死刑。
不論是罪大惡極的殺人犯,又或是窮心極惡的犯罪分子,其最嚴苛的刑法.也不過是判處終身監禁?
根據韓國kbs電視臺報道,《熔爐》原案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學校涉案的十三名教師,雖然被審訊部門立案重審,但因為案發時間較長,證據取證困難,加之即將超過規定範圍內的訴訟時效,在種種因素加持之下,經由法院部門重審,這十三名涉案教師.最終被宣判無罪?
“法院,是講究證據的地方,在沒有充足證據的情況下,我們無法對涉案人員定罪”
距離《熔爐》原案的發生,已經過去了十三年之久。
十三年的時間,可以改變很多事情。
十三年後,你要現在的警務人員,去向十三年前發生的一樁案件去取證?
這取證過程之艱辛簡直就難如登天!
你說校長在當時利用職權,侵佔了殘障學生的合法權益?
那麼,證據呢?
警署沒有辦法對十多年前發生的案件進行詳細取證,如果只錄受害者口供,根本形不成一套完整的證據鏈條。
隨便打個比方:
“你說校長侵犯過你?”
那這位校長在施暴過程中留下的體液,痕跡,受害者有沒有將證據保留?只單憑藉受害者憤怒的口供:
“他是個混蛋!它曾經,它曾經欺辱過我”
實質證據不足,這顯然就無法定罪。
再說那些被受虐毒打的學生,雖然時隔十三年身上的疤痕依舊觸目驚心,但是你有什麼證據說身上的這些疤痕就是這些老師虐待毆打你們時留下的?
十三年前,沒有監控,根本就沒有證據記錄下這一切。
就算是有監控,有攝像頭.什麼監控還能保留十三年之久?
根據審訊人員透露,在審訊之時,受害學生曾和被抓捕的老師當庭對峙。
學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雙目憎紅地盯著眼前的老師,情緒一度失控:“我永遠也忘不了你曾經在我身上做過的那些醜惡之事”
“我身上的每一條淤青,每一條傷疤,都是拜你們這些惡魔所賜.”
可面對情緒失控的學生。
被審訊的老師則是顯得一臉的風輕雲淡:
“哦,是嗎?”
“伱說我曾經對你有過施暴行為?那麼我想請問你你有證據嗎?”
“如果你沒有證據的話,你這就是汙衊,我要請律師控訴你誣告!你這是在誹謗我的聲譽.”
說到這裡時,被審訊的老師還頗為輕佻的看著眼前的學生,臉上的譏笑之色愈發明顯:“而且,我好像不記得我有虐待過你?”
“你身上的這些傷疤,疤痕,我怎麼記得是你打掃教室座椅的時候,自己不小心磕磕絆絆摔倒留下的”
縱然,非常之憤怒。
但也不得不承認。
在證據鏈條不足的情況下,確實沒有辦法把這些人渣定罪。
儘管所有人都知道它們曾經做過的壞事。
儘管所有人都知曉它們在骨子裡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惡魔。
但人情歸人情,法律歸法律。
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論受害者、民眾多麼憤恨,這些施暴者最後的結局也只能是無罪釋放。
“難道,難道真的就沒有辦法制裁他們了嗎?”
面對受害學生的苦苦哀求。
負責調查這一案件的警署人員,也只能是無奈低語:
“對不起,我們已經盡力了”
伴隨著審訊人員將《熔爐》原案的具體細節披露,又有一個宛若重磅炸彈一般的訊息,浮現於廣大市民視野。
“《熔爐》原案當中的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學校校長李江碩/李江福兄弟,其中,孿生弟弟李江福,已於三年前在仁川家中去世,享年73歲.”
壞事做盡,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