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3/4 頁)
在最裡面的那張紙。在學校裡他沒有可以商量的物件,劉品炫雖然是自己從國中就混在一起的哥兒們,但要跟他說了無非是把話丟到水裡,掀起不必要的波瀾:「…他那天把我一個人留在旅館裡以後,就不見了。」李襄羽先是讓自己消化一下,現在的小鬼也未免早熟得太兇猛。不過感覺得出來對方應該年紀比梁震大,見男孩似乎沒有要把手裡的東西借給他過目的意思,視線於是被紙片後頭的花樣吸引:「…梁震,你有翻過去看過後面麼。」梁震聽了眼皮張合一下,趕緊翻過去檢察背面…結果這是一張名片,梁震輕輕念出上頭印的字:「…百色書屋…」李襄羽打量著他怔忡的表情,心想那人如果不是顆爛蘋果,就是和自己一樣,膽小如鼠:「現在知道該怎麼做了。」說著拿起吃得一乾二淨的便當盒,扔進便利商店的資源回收箱。
×××××
方又希那天晚上一夜未眠。
他不想讓手機鬧鈴吵醒梁震,於是就這麼守著,直到隔天捷運發第一班車。那幾個小時裡他會時不時側躺下去看梁震的睡臉,想著反正以後見不到了,趁現在多瞅幾眼也不會少塊肉。其實他可以連那張紙都不用留,讓自己走得更瀟灑,但是當他聽見梁震夢裡的囈語,卻還是捨不得了。於是等到天矇矇亮,方又希從身上隨便掏出一張白紙,猶豫一下,決定用他看不懂的方式寫下那幾行字,然後在心裡告訴自己,念不出來,就扔了吧。越快越好。
『恭喜你
拜拜
小百合』
×××××
林嘉晴是一家二手書店的店長。
他經營這間坐落在小社群裡的書店已經將近三十載,如果要問為什麼在這個資訊產品橫行的時代他還能夠每天悠閒地坐在櫃檯,一邊啃書一邊聽廣播嗑瓜子,那是因為,這間店早在十年前就已經被一個愛書成痴的傻瓜買下,每個月還付他薪水要他繼續顧店的緣故。
當年書店剛開張沒有多久,有個看上去跟自己年紀差不多的年輕人來店裡光顧,手裡抱了成堆的書,很誠懇地問他,能不能以書換書。林嘉晴翻了翻他帶來的物件後,回答他,雖然儲存得很好,可惜都是外文書,太冷門,只能讓你換一本。對方聽了之後臉上完全沒有失望的表情,反而興沖沖地抽出一本放在櫃上,然後對林嘉晴說,謝謝你,看來我得花時間好好挑一下了。
後來那個人三不五時都會來店裡跟他換書,一次一本,所以常客裡就屬他泡在店裡的時間最久。直到有一天,他告訴林嘉晴,今天我終於有錢跟你買書了。比起店裡增加的收入,林嘉晴更為他感到高興。只是不知道怎麼的,覺得他看起來變得有些陌生。
之後那個人偶爾會把女朋友帶來店裡一起挖書櫃,林嘉晴看得出來女孩兒其實對書並不是特別感興趣,但卻是由衷地喜歡他,反之亦然。
就這麼過了十餘年,隨著科技日新月異,買書的人越來越少。就在林嘉晴因為經營不善決定關門大吉的時候,那個人牽著一個小男孩來到店門口,對林嘉晴說,嘉晴,我看你的店是時候該好好裝修一下了。
林嘉晴並沒有把店重新裝修,而是任他直接把經營權換作自己公司的名字。這是林嘉晴自認一生中做過最自私的事。當他對自己說,這家店是我必須守護的根本的時候,林嘉晴心想,那我就負責守護共同的回憶好了。
只是從此之後那個人就幾乎沒有再踏進過書店,而是換成他當初牽來的那個小男孩。雖然男孩長得比較像媽媽,但是笑起來的時候,就會讓林嘉晴想起他第一天來到店裡時的光景。
林嘉晴看著男孩漸漸長大,還經常會帶一個很安靜的玩伴來店裡白看書,林嘉晴也任由他們,因為男孩對林嘉晴說,只要看到喜歡的,我一定會買。
結果有一天連男孩也消失了。只剩下那個安靜的玩伴時不時會到店裡光顧,而且只要來了,就至少會帶一本書回去。有一天結帳時他對林嘉晴說,老大去日本唸書了,不知牛年馬月才能回來。
書店就這麼冷清了好幾年。直到一個夏天的黃昏,有個清麗纖瘦的男人一踏進店裡就直奔櫃檯對他喊,晴叔,我終於從日本流放回來了。那個豁然的表情,跟他父親當年一模一樣。
男人回到家鄉以後,林嘉晴一個月至少會見到他一次。偶爾會穿得西裝筆挺,但更多的是一身輕便的T恤牛仔褲,聊賴地瀏覽過架上的書以後對林嘉晴抱怨,晴叔,這些我都看過了,你是不是又給朕偷懶沒去補貨。
店裡最近來了一個新客人。
一進來就先把店從頭到尾鑽了一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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