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2/4 頁)
的語氣又說,“那次談話很愉快,我以為我們是朋友了。”
“很sorry,我一點都想不起我們有之前的見過。”
“吳越。追女孩,酒館?”
他大摸有些急了,說時一手抓牢了花心的臂膀。而後者只氣得要甩手走人。
“你放手。”花心一字一頓、咬字極為清晰。
“啊……我沒注意。”
看著男人雙手舉在耳側的可笑樣,花心一點都不覺得好笑,他一邊警惕地注視著這個裝傻充愣來胡攪他的人,一邊揉按被對方抓疼的地方。
“你到底是什麼人?”他輕聲質疑。
對方沒有給他滿意的答案。花心面上不屑地打量手裡的名片,這是吳越的名片。
“姓吳名越,傳真號、手機號……作家?”他淡淡掃過吳越的眉宇,“自由作家?你臉上配架眼鏡或許就有文人氣質了,可惜現在這幅活力四射(正氣浩然)的模樣更像是新晉警務人員。”
“呵呵……”
“不用呵呵。”
“你真逗。”
花心把名片塞進褲口袋,問,“吳老師的作品不知有哪些?”
“《春日裡的迷羊》、《我們看過的》、《就那次,酒館的相遇》……”
“我可沒和你看過迷牛迷羊的。”花心立馬駁斥,並發表自己的不滿,“上次酒吧我還記恨你套我話,你現在攀親帶故都來不及了!”
“你真逗。”吳越輕笑,眉眼彎彎。
你才逗!你全家都逗!花心撇嘴怒視對方。就聽吳越解釋:
“《春日裡的迷羊》是一本言情小說,《就那次,酒館的相遇》,這是本推理小說,而《我們看過的……》它同樣是我寫的言情小說,抱歉,我之前的話確實容易讓人誤解。”
這是個沒誠意的道歉!花心憤然緊閉嘴,心裡有絲羞惱。
憑什麼今天他要被全天下的人鄙視啊!
“上次酒吧你告訴我的關於你哥和姐姐的事,我回家琢磨過。而我現在找上你,其實只是獵奇心理。我不是警務人員,也不是人口探查組的,呵呵,雖然有被你說唐突,但請你見諒。”
“我不會見諒。”
“你真有趣。事實上我有半年不曾動筆了,一年前開始變得斷斷續續更文,後來直接沒了想法。一個作家最怕的就是頭腦光光啥都不想。我害怕了,頹廢過。去人多的地方想要尋點刺激,看書圖個新鮮,看浪漫愛情劇,可沒有效果……心裡空了個洞,怎樣都填不滿。我不甘心放棄寫作,可實在沒有辦法。”
他的眼裡蒙著失落,他的語氣帶著嘆息。於是花心皺下眉,努力在吳越端正的臉上尋找他想要的答案。
“我有件事我騙了你,”吳越歉然地半垂下眼,“酒吧裡的女服務員,其實我是不認識她的。當時我藉故接近你才說了那樣的話。”
“你接近我為了什麼?”花心問,面有譏諷。
“我……”
“我長得像你女朋友?還是你想我當你男朋友?”
“面善。”
“面善?不是以為我好欺負嗎?”
“你一點都不好欺負。”
“我沒故事給你!”
氣氛隨著一聲拒絕的低喝陷入僵局。
面對花心的油鹽不進,吳越是再好聽的話都不能讓花心回心轉意,而吳越的死纏爛打,這對花心完全只能徒添一筆厭煩。“油鹽不進、回心轉意、死纏爛打、徒添一筆厭煩,”會有此想法的人怎麼都不該是花心和吳越,因為這烏龍的定義只有第三者才可詮釋。
這時李琴手噙一抹奸笑慢吞吞地把雨傘收起。
然後他傘尖著地將自己完全置於花心和吳越的視線之下。
“和男朋友吵翻了?”他假關心地問花心,“什麼事非要大下雨天的都淋溼了還爭?男朋友外面偷食了?司空常見的事有必要為了它生氣?”
不在意花心的悶不吭聲,李琴手轉而看向另一主角,接著他上前一步,“我是花心同學的班長,李琴手,很高興見到你。”
吳越愣怔地將一張名片遞給他眼前的男大學生,並下意識地自我介紹:“吳越。”
“作家?有什麼作品嗎?”李琴手笑問。
“《春日裡的迷羊》,《我們看過的……》,《就那次,酒館的相遇》……”
“原來《迷羊》是你寫的,我看過哦。吳越是筆名吧,不過《酒館相遇》……”
“怎、怎麼……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