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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提議很不成問題。
“行呀!”他有些摸不清頭腦:“咱倆不是一直在一起嗎?再說是你不回家,又不是我不回家,不在一起也不怪我。”
大少爺聽聞此言,忽然有些洩氣:“你什麼都不懂,別說話了,也別吹了。就因為聽你吹口琴,我讓蚊子咬了一腳背的大包!”
他說完這話就起了身,小鹿見他要回房,便顛顛的跟上了他:“那我給你撓撓!”
小鹿給大少爺撓腳丫子,撓著撓著就蜷在床尾睡著了。
大少爺枕著雙臂往窗外望,他正在長大,而且不知道自己將會長成什麼樣子。小鹿像學校唱詩班的歌聲,聽不到也不想聽,一旦聽到了,卻又邁不動步,因為那歌聲潔淨曼妙,像是連著天堂,人生在世,誰不想要個好呢?
可是一旦離了小鹿,他就又變了個新人。想到自己這兩年的所作所為,他忽然感覺自己十分汙穢,非跳到大江大湖裡才能滌盪乾淨了。
坐起身把小鹿抱到自己身邊,大少爺扯過一床毛巾被,蓋住了兩個人。重新端端正正的躺下來,他在這個夜裡,決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明天還要起個早,去看看娘。
一夜過後,天光大亮。小鹿照例是上學去了,大少爺睡了個懶覺。睡醒之後故態重萌,他也沒有去向程太太問安,去賬房硬要了一筆款子帶在身上,他又跑出去了。
☆、第十章
十四歲這一年,小鹿以著很漂亮的成績從高小畢了業,升到比利時中學去了。
比利時中學本來也是一所教會學校,但是宗教色彩並不算濃。進入學校的第一天,他便引了許多大學生來看新鮮。小鹿有點糊塗,不知道他們圍觀自己,是因為自己長得美還是長得醜,要說美,似乎不大可能,因為大少爺一直說他是越來越醜;要說醜,卻也不該醜到要轟動全校的程度。幸而他在小學校裡因為成績優異,也是出慣風頭的了,所以神情舉止很是平靜,是個冷淡驕傲的樣子。
在新學校裡,他也有幾個老相識,為首一人便是餘翰文。餘翰文幼年時期是個小胖子,長到如今,早已瘦成了苗條條的少年,白臉配著一副金絲眼鏡,看著十分斯文。新學校的桌椅是一套一套分開來擺放的,所以餘翰文和小鹿中間隔了一條過道,沒辦法像在小學校裡那樣再當同桌。
在上課之前,小鹿照例是拿出墨水瓶和鋼筆,又把教科書擺在面前,要在書皮上寫下名字。可未等他擰開墨水瓶蓋,餘翰文忽然伸手打了他一下:“哎!”
小鹿扭頭看他:“幹嘛?”
餘翰文笑眯眯的向他遞出了一杆金燦燦的自來水筆:“給你的。吸飽一次墨水之後能用好幾天,以後就不必再帶著墨水瓶了。”
小鹿是個天天寫字的人,所以一看新筆,眼睛立刻就是一亮。亮過之後,他卻又搖了搖頭:“謝謝你,你自己留著用吧。”他對著餘翰文一晃手裡的蘸水鋼筆:“我……我用這個習慣了,換了筆反而寫不好。”
餘翰文欠身拿過小鹿的墨水瓶,然後擰開自來水筆,自行將它灌飽了墨水。用一張草紙把筆尖擦乾淨,他連筆帶墨水瓶一起送回了小鹿面前:“我有好幾支呢,一個人也用不過來,你收下吧!”
緊接著他換了話題:“今天是半天課,下午你到我家做功課好不好?我舅舅從歐洲給我郵了好多地理畫報,你去挑挑,要是有喜歡的,我就借給你。”
小鹿遲疑著用手指一摸自來水筆的筆桿,要說要,是真想要,也知道餘翰文對自己一向友好,既然給了,就必定是發自內心的真想給。可一旦要了,回家就得把它藏起來,不能讓大少爺瞧見。
大少爺的人是長成大小夥子了,可心眼卻是與日俱小。小鹿不知道他對別人是不是也這樣,反正對自己,他可是看管得很緊。好像自己是程家的名譽代表一樣,偶爾吃人家一口零食,他知道了就要罵自己嘴饞不要臉;自己跟同學出去看一場電影,他知道了,也要譏諷自己佔人便宜,因為電影票子是同學買的。小鹿也想請客,可手裡是真沒錢——家裡上下,從來沒人想過要給他錢。他也沒法去要,因為平日吃得很好,穿得也好,讀的學校更別說,是北京城裡數一數二的有名學校。他雖然自己沒碰過鈔票,可程家花在他身上的錢,他自己算著,真是不少了。
拿起自來水筆,小鹿擰開筆帽握住了,在課本上一筆一劃的寫下了“鹿子蘋”三個字,又在下面標了自己的英文名。這筆的確是好,筆尖又細又韌,顯得墨水顏色都好看了許多。側過臉對著餘翰文一笑,小鹿有點不好意思:“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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