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3/4 頁)
摔倒時也是措手不及,一掌按在了溜溜球上面。只聽得噼啪一聲,溜溜球已經無法再稱作一個“球”。
鄭辰逸跳起來大罵一聲,也沒個目標,只是憤怒。我站他旁邊被嚇一跳,潘黎認為他是因自己而生氣,只好哭喪著臉拿著溜溜球殘骸站到一邊。
她不像那些嬌氣的女生常常哭泣,就算哭也是無聲的抽泣,只能看到她肩膀一聳一聳,眼淚一顆一顆從紅眼眶中往下掉。
熊林森退出了,走到她身邊說了兩句,兩人便離開了。
我卻還在遊戲裡受苦。
我當鬼,和以前一樣被玩得團團轉,好容易抓住一個,在下一輪又被別人抓住。我跑得慢,只有偶爾從人群裡鑽鑽走捷徑才能勉強抓住一個人。
我像蒼蠅一樣在那群人裡面轉來轉去,並且蒼蠅一直是我。終於輪到鄭辰逸中招,我把他逮住,這就意味著該他當鬼了,不出所料轉身沒跑幾步就又被他捉到,給撲到地上。
明明他把我當墊背一樣壓著,他卻叫喚起來,哎喲哎喲地說自己腳痛。我把他扶起,他手搭在我肩上。
眾人遊戲也不玩了,急忙圍上來送他回教室,商量著去聯絡班主任數學老師。甘慧文上前把我推開,說:“哎呀,都是你!”
我也沒話說,只能跟在一邊。另一個男生把他架著,鄭辰逸一瘸一拐地走。走了兩步,他來一句‘你太高了’,於是又來拉我當他的‘柺杖’。女生們都咯咯笑,覺得他在欺負我以作為報復。
到教室坐了一會,在眾人還沒討論好該讓誰去找班主任的時候,鄭辰逸又說自己好了。不過大家都沒了玩的興致,下課鈴一響就各回各家。
鄭辰逸和我一起,眾人跟在鄭辰逸後面。浩浩蕩蕩的一大隊人馬就這樣出校門,我好歹也算是終於走到了人群之中。我和他一起進小食店,買五毛錢一包的小食邊吃邊回家是我們的慣例,每天放學都這樣,並且是到同一家小食店。
有些男生來找他借錢,借五毛,他皺著眉頭把錢借給人家。然後那男生買小食,他沒錢了,只好雙手插在褲兜裡看店裡那些繽紛的小食,望梅止渴。
在我記憶中這種情況出現了多次,對於那時候來說身上有兩塊錢都是非常奢侈的事情,普通人身上只有五毛,高富帥有一塊,有五塊的那是大佬,不過是大佬就有小弟,在小弟的簇擁下大佬的五塊自己最多消費一毛。
我是普通人,有時候五毛錢都沒有,只好在店外站半天,然後慢吞吞挪著步子走掉。有時候父母高興卻又會給我兩塊,兩塊是極限,那時我就能買很多平時想吃的東西,通常都會在那一天吃到厭煩,然後第二天就會重複沒有錢又想吃小食的狀態。
我不清楚鄭辰逸的經濟狀態,因為沒有出現過我倆同時沒錢的情況。他沒錢的時候我慫恿他和我一起去小食店,我請他,我沒錢的時候他請我。
遊園那天我身上只有五毛,他的五毛被別人借走了,一大群男生女生湧進店子,非常熱鬧。我問他還有沒有錢,他聳聳肩,我很想吃麻辣的小食,但他沒錢,我跟他吃一包小食倒也沒什麼,但是其他人肯定也會吵著要。小時候我最煩別人吃我的東西,當然鄭辰逸不是‘別人’。
於是我買了西瓜狀的口香糖,那口香糖是圓形的,外面是西瓜一樣的條紋,各種顏色的條紋都有,裡面是酸酸的粉末。其實我不怎麼喜歡吃,嚼到後面會像小石頭一樣硬邦邦的。不過那東西一毛錢一個,我有五毛,能買五個,就能和鄭辰逸分了。
但是五個口香糖,怎麼想兩個人都平分不過來。於是我給了趙燕一個,她不喜歡我給她的那個顏色,非要自己選,我把五個口香糖都放在手裡讓她選。我是非常厭惡這種行為的:到別人的所有物中去揀一個自己喜歡的拿走,絲毫不考慮別人的感受。人都是自私的,都想要得到最喜歡的東西,但別人的東西就是別人的,別人給你什麼你想要就好好接受,不想要拒絕就是了,得寸進尺是多麼不禮貌的一件事情。
趙燕拿走了一個綠色的,我又讓鄭辰逸自己選走兩個。他問我喜歡什麼顏色,我說我喜歡綠色,他便留下綠色的給我,還有紅色和黃色,他又問我這兩種顏色裡面喜歡哪一種,我說紅色,他便拿走黃色的。
甘慧文見我給趙燕和鄭辰逸口香糖,她也來要,我拒絕了,叫她自己買。給趙燕一是因為多出一個,二是因為她長得好看。如果我有多餘的,那迫於甘慧文的兇惡,我或許還會給她一個,但是我和鄭辰逸一人兩個,我沒有剩餘的了。
她見我不給她,最開始還玩笑似的來搶,眾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