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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詞彷彿帶了感染力,讓他的五感都鮮明起來,想起那老闆的小吃,他突然覺得又餓了。
“喜歡嗎?”蒙峰亮著眼睛看他。
“喜歡。”蘭俊有些感動,他抬眸看蒙峰,捏緊了手裡的紙,“就是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唱出來。”
陳世少的眸子頓時一沉。
他側頭,看著昏黃燈光下,蘭俊線條流暢帥氣的臉。
那眸子裡彷彿裝著十分複雜的情緒,是曾經的他不曾見到過的。
這一刻他覺得蘭俊有些微的變化,可說不出具體是哪裡。
“這是首好歌。”蘭俊又低頭,輕輕哼著那曲子,曲調十分溫柔,很適合他的聲線。
蒙峰突然道:“想唱的話,隨時都能唱。”
蘭俊一愣,就見蒙峰皺眉,不贊同道:“不是隻有在錄音棚裡錄的歌,才是唱歌。”
蘭俊怔怔看了他一會兒,突然笑道:“你說得對。”
他左右看看,突然就朝前跑,蒙峰抱著白菲菲跟上,陳世少眼裡帶了點笑意,和白燁互看一眼,自然也追了上去。
古鎮的盡頭,是一條蜿蜒的河,四周沒什麼人,也沒什麼光,十分安靜。
河風毫無遮擋地吹在幾人臉上,蘭俊轉頭,深吸了口氣。
只是他還沒開唱,蒙峰突然道:“等等!”
他將白菲菲放下來,拿出手機調出吉他軟體,又拿出一隻錄音筆,按下錄音鍵。
蘭俊無語地看他,“你身上有多少錄音的東西?”
“就這兩樣。”蒙峰說得十分認真,“有時候我要錄曲子,就用錄音筆,因為手機要用來彈。”
……他第一次聽說,手機是用來演奏的。
蒙峰彈了前頭一部分,給他起了個調,蘭俊將後頭的哼唱了一會兒,記得差不多,便點頭,“試試吧!”
那一晚,聽說很多逛古鎮的人,都聽到了一種很溫柔低沉的聲音。
順著河風一路飄蕩進古鎮的小街,讓那昏黃的燈光更加柔和。
陳世少還是第一次聽蘭俊唱歌的現場版。
他曾經在車裡聽到過收音機裡放他的專輯,那時候雖也覺得不錯,卻沒有現場聽著來得震撼。
這幾乎是在清唱,嗓音的功力不可小覷,那起伏的音調被他演繹得十分完美,彷彿不是第一次唱,而是早就刻在了心裡,刻在了血液中。
白燁突然開口,“他確實是個人才,不混娛樂圈,我都覺得可惜。”
陳世少看著前頭的人影,眼神沉甸甸的,“雖然娛樂圈裡潑髒水這種事屢見不鮮,但我會幫他洗乾淨。”
白燁似乎有些詫異,“我聽說,你不太喜歡他。”
“我是不太喜歡。”陳世少饒有興趣地勾起嘴角,眼神裡帶了點期待,“可他已經把我的‘絕對不喜歡’變成了‘不太喜歡’,我期待著他繼續給我帶來奇蹟。”
直到有一天他願意承認自己,栽進了此人手中。
白燁挑挑眉,敏銳地嗅到了同類的味道,“既然如此,我不妨賣一個人情給陳先生。”
陳世少一愣,轉頭看他。
“有人跟蹤蘭俊。”
“……什麼時候的事?”
“之前有沒有,我不知道,不過今天我和蒙峰無意中看見了。”他形容了一下那人的衣著打扮,“可能是因為經紀人的訊息才來的,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原因。”
陳世少點頭,“謝了。”
白燁無聲勾了勾嘴角,並未答話。
以後他和陳世少的合作機會還多,賣個人情給他,只對自己有益而無害。
唱完一曲,蘭俊抖了抖紙,“不好意思,有幾個音跑調了。”
“沒關係,已經很好了。”蒙峰接過來,掏出筆唰唰又改了幾個地方,“這樣會更好一點……”
眼看這人又要沉浸進音樂的忘我世界裡,白燁趕緊過來打斷,“這麼好的夜色別浪費了,再去逛逛吧。”
白菲菲也趕緊過來抱蒙峰大腿,口齒不清地喊:“萌叔叔,一起玩!”
蒙峰皺起眉,他對音樂很執著,而且一旦投入,很不喜歡被打擾。
白燁笑眯眯道:“靈感是要不斷堆積的,說不定一會兒你能寫出更好的曲子。晚上回房間,我幫你錄音,怎麼樣?”
蒙峰眨眨眼,他一個人錄音時,常常出現一個問題就是——由於太過沉迷,一寫曲子可能就是一天,連餓也感覺不到,錄音筆很可能早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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