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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頸;在發行過專輯;代言了幾隻廣告;參演了一部電視劇的小配角之後,事業彷彿就卡主停滯不前了。
雖然現在成了一檔綜藝節目每期必上的固定嘉賓,但也僅此而已。
當然了;娛樂圈本就沒有那麼多的順風順水,一次的契機能抓住是運氣;第二次第三次卻不是那麼容易。
真要爬上高位,始終還得說實力;拼別人所沒有的東西。這東西是啥?有後臺;有關係;有容貌;有資質,有能力,有勇氣……
可能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東西,可太複雜了,說不定還有個命數。誰能說得準?
有些大器晚成之輩,演了一輩子龍套,臨要息影了,突然紅了。
再熬個兩三年賺安慰獎,也算對得起一輩子辛苦堅持,有得紅了大半輩子,臨到頭聲譽卻毀於一旦,被迫突然退出圈子,也不過給人留了個唏噓背影。
這世道,有啥事是能說得準的呢。
經紀人嘰嘰呱呱在蘭俊耳邊說:“聽說張小姐今天也是來搞簽名活動的,之前的專輯賣得還算好,因為有蒙峰給做的一首曲子。搞個簽名活動也是為了鞏固一下人氣。”
蘭俊是聽說過之前蒙峰接過張琴的工作,當然那是他之前的公司接下的,蒙峰按照公司合同約定,是無法自己做主選擇的。
何況他對音樂向來痴迷,他的眼裡只有音樂本身,張琴合不合他胃口,看不看得過眼,這些不在他的考慮範圍內。
要說工作盡職的方面,蒙峰肯定也能得個大拇指。
蘭俊和經紀人順著旋轉樓梯下去,一有人看到他就開始尖叫起來,整個書城都轟動了。
保安趕緊擋住,以免發生踩踏事件。按照簽名活動的流程,人數一旦超過一定數量,按規定是要通知區域警察協助的。
穿著制服的警察站在外頭和走廊兩端,其中一個看起來是他們頭兒的人,看見蘭俊便跟了過來。
“你好。”他伸手,臉上是很肅穆的聲色,“我姓齊,為了這次簽名會能安全結束,我會竭盡所能,也希望蘭先生能配合。”
“好的。”蘭俊跟他握手,上下打量他,發現這人長得很俊秀,只是因為不苟言笑,所以看著很冷漠的樣子。
蘭俊散發出偶像光芒,燦爛一笑,道:“今天謝謝你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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