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1/4 頁)
李添聽過黑道上赫赫有名的魯少手段狠辣,後來才知道那個不用一秒鐘就判斷出自己射擊位置的人就是魯臻。
李添摸著程光,彎起嘴角笑起來,真是完全想不到魯臻是這麼個漂亮華麗的公子哥。
那時的李添恐怕不是魯臻的對手,但他是一直在刀尖槍口下討生活的殺手,八年後的現在,李添覺得自己可以和魯臻在身手上決個高下。
程光這兩天終於可以活蹦亂跳的下床了。
他發現自己的放大鏡不見了,想了半天才想起自己是光著身子被李添從齊倬北那裡抱回來的。
“大添,大添,再給我一個放大鏡!”程光圍著李添,比劃了一下,“那種小小的。”
李添揉揉程光頭頂的軟毛,挑了把小型遠端狙擊槍,從上面掰下瞄準鏡給程光,“喜歡這個?”
“這個和上次的不一樣。”程光眼睛放光的拿在手上來回端詳,明顯愛不釋手。
“嗯,這個型號高,看得遠。”李添親了一口程光,“我出去一下。吃的在桌上,記得按時吃。”
“哦。”程光的注意力全在剛得到的小玩具上。
李添走後,程光找出一條鏈子搗鼓了一會兒,為自己做了個項鍊,墜子就是那個小瞄準鏡。
程光滿意的對著鏡子看著自己胸前的小玩意兒。
晚上李添帶了晚飯回來,對程光說:“我們明天搬家。”
程光趴在李添的胸口玩著李添脖子上戴的子彈殼,無所謂的問:“這次去哪裡玩?”
“去四洋市,我們去看海。”李添從齊倬北那裡得到訊息,魯臻在四洋市有一處經常居住的別墅。
李添仰靠在沙發上,程光像小貓似的趴在李添寬闊的胸口,李添說話傳到程光耳朵裡就帶著嗡嗡的聲音。
程光覺得有趣就笑起來。
程光沒見過海,不過也不太好奇,他只覺得依在李添身上很暖和,一會兒功夫他就舒服得昏昏欲睡。
程光的腦子有點奇怪,好像只在自己的世界裡,時而靈光時而鏽逗,很容易走神開小差,常常誤事,但在某些方面卻又出奇的精準和高智商。
對於程光,李添有時就像帶著個孩子。
程光跟著李添有三年了,除了程光拿手的事情,李添向來不用程光做任何事。
吃的,喝的,住的,用的,玩的,李添都會為程光準備好,甚至送到嘴邊手邊,有時就像個老媽子。
別看李添是個一個粗手粗腳的大男人,卻能把個孩子養的粉妝玉琢。
李添心裡想著事情,直到趴在身上的程光微微動了一下才回過神。
他把程光抱上床以後,為他們兩個人收拾了一下行裝。
第二天,李添和程光坐上了去四洋市的火車。
5
5、五。 。。。
四洋市是個南方沿海小城市,稱得上有名氣的就是海濱度假村和高階海景別墅小區。
不像大都市南陽市到處都是人流,人潮,人海,這個濱海小城熱熱鬧鬧卻不覺得擁擠嘈雜。
齊倬北按照李添的要求,預先為李添和程光準備好了住處。
那地方是個離海不遠的高階公寓樓,二室一廳的房間,透過玻璃窗就可以看見海。
這一帶可以看見海景,但是附近的海岸不是沙灘而是礁石所以房價還不算很離譜。大部分住在這裡的是城裡在銀行和政府之類地方上班的小白領,大多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鄰里根本不向來往,關係冷漠。
李添拉著程光到達了新住所,程光露出了小白牙。
程光喜歡普通居民小區,小街小巷,小樓小房的緊湊格局,太寬敞太僻靜的地方他害怕。
他對小屋子很滿意,只是覺得兩間臥房嫌多。
程光住下的頭兩天不願意出門,喜歡站在玻璃窗子邊望望大海,或者用自己的小望遠鏡偷偷觀察附近的人。
李添把程光晾在小公寓裡幾天後,就硬拉著程光出去長見識。
程光跳躍的思維方式讓他很快就被別具特色的海濱小城吸引。
李添頭頂卡著墨鏡,穿著淺色短袖襯衫和及膝的大短褲,一手拉著卡通體恤的程光,走在海邊遊客雲集的觀光區。
李添一路笑得爽朗,他人高馬大生得有點老氣,雖然才三十卻和嬌小稚嫩的程光看起來像一對放暑假出來遊玩的父子。
他們早上去海邊趕海揀貝殼,坐了海上一日遊的遊艇,吃了海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