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第2/4 頁)
搞個調色盤弄支水粉筆抹半天的,她也不嫌累。
很不幸的,葉程也被抓了壯丁,到這會兒還沒忙完呢,陸明遠提著書包過去,見他們正在給最後的幾根線條描上色彩鮮豔的水粉顏料,別說,還真比他們班的好看不少,不過這事陸明遠做不來,主要是不划算,有這時間,他還不如出去擺攤修鞋呢。
“我剛剛出去看了一圈,就咱班出得最好,肯定第一名。”這時候高一一班有個同學從外面回來了,口氣相當得意。
“那還用看?咱班有班長,有金莎莎,那些人根本就不是對手。”一旁的同學立馬就把馬屁給送上了。
“我幹嘛了啊?我就打打下手。”那個叫金莎莎的女生站在凳子上,正拿著一個調料盤給角落裡的一個圖案上色。
“不用謙虛啦,你看這顏色上得,多均勻啊,我就沒這手藝。”
“你說,我們幾個笨手笨腳的也幫不上忙。”
“金莎莎你以前學過美術的吧?聽說現在學美術可吃香了,我覺得你就特別有天賦。”
“……”
幾個男孩七嘴八舌,把那個叫金莎莎的女生簡直快捧到天上去了,他們那邊正說著,陸明遠安安靜靜地選了個空位坐下來等。
“忙完了嗎?冰激凌來了啊!大家快來拿。”有個高大帥氣的男生吆喝著就進來了。
“你來得剛剛好,完工!”金莎莎把手裡的調色盤往桌子上一放,並腿從凳子上跳了下來。
“嗯,我這邊也畫完了。”葉程把調色盤和水粉筆放進旁邊的水桶裡,順便洗了個手。“我家住得遠,先回去了啊。”
“班長班長,冰激凌。”金莎莎見葉程提著書包就要走,連忙送了個冰激凌過去。
“謝謝。”葉程笑著接過,出了教室的門就把手裡的冰激凌遞給了陸明遠。
“你不吃嗎?”陸明遠把冰激凌的包裝紙撕開一個口子,遞到葉程前面。
“我騎車呢。”葉程低頭咬了一口,然後到車棚裡去推他們的腳踏車,陸明遠低頭看著手裡缺了一個口子的冰激凌,張嘴也在那個缺口上咬了一口,然後臉上就慢慢熱了起來,這很奇怪,明明他們從前都還用同一把牙刷刷過牙的。
“我們今天走回去吧。”也許是秋天的晚上太過清爽,也許是手裡的冰激凌太甜,反正陸明遠就是突然有點不捨得讓這個夜晚那麼快就結束。
“好。”葉程推著車子出來,把腦袋湊到陸明遠的手裡又咬了一口冰激凌。
“你們班那個金莎莎是宣傳委員啊?”看起來一班的宣傳委員比二班的要靠譜多了。
“嗯。”
“她人怎麼樣?”陸明遠又問。
“挺好的啊。”葉程疑惑地看了陸明遠一眼。
“我看你們班上的男生好像都挺喜歡她的。”
“是啊,金莎莎長得好看麼,男生都喜歡,。”金莎莎確實是長得不錯的,中等身材十分勻稱,人也長得白淨清爽,有點陽光又有點小鳥依人的味道,在他們班上相當吃得開的。
“哦,這樣啊。”陸明遠原本還有些飛揚的心緒漸漸地好像就有點飛不起來了。
“你突然問她幹嘛?”葉程反問道。
“沒有,就是隨便問問。”
“你可別打她的主意。”葉程突然停下腳步。“金莎莎的爸爸是派出所的,初中的時候學校有個男生騷擾她,就被關進去好一陣子才放出來。”
“啊?”陸明遠愣了。
“所以你最好別動什麼歪心思。”葉程一臉嚴肅地警告他。
“我沒動歪心思。”陸明遠的聲音提高了八度,嘴角也忍不住上翹,剛剛還有點低落的情緒,現在好像又重新充滿了電一樣,滿世界亂飄起來。
他們學校的運動會,來來去去也就是哪幾項比賽,長跑短跑接力跑,跳高跳遠加上鉛球標槍之類的,因為是校慶,各個班級都準備了一些彩旗橫幅什麼的,當天全校停課,師生們都聚集在操場,彩旗飄飄,好不熱鬧。
最熱鬧的還數接力跑,場上的同學跑得賣力,場下的同學喊得也賣力,班級榮譽感是個很奇妙的東西,它會讓學生們下死力氣,有些人甚至不惜耍點花招。說起來我們受的教育真的很奇怪,一會兒說不能有小集體主義,一會兒又高度要求有班級榮譽感,好像班級不是小集體似地。
陸明遠就是在這一場關係到班級榮譽的比賽中,被高一七班的一個叫高文新男生推倒了,就是在接力跑的時候,高一七班的同學都說他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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