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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前一晚李慕和哥們一起去為一家新開的酒吧捧場,恰好這酒吧地點有點偏,所以李慕勾搭上高程後就就近找了一家五星酒店進去尋歡作樂。沒想到誤打誤著的趙福也選了今天打來電話說是還錢,這要是在平時,李慕就算再有空也懶得特地開去拿這個錢的。
趙福當然不知道這裡面的彎彎繞繞,他更加不知道上次李慕說來這裡碰面根本是個託詞。和對約好了時間後,趙福早早等在十字路口。五點過了10分,這才看見老遠的開來了一輛黑色賓士,趙福趕緊直了直腰板,心裡把來時想好的說辭又過了一遍。
“李老闆……”趙福心裡不踏實,人也越發顯得卑微,嘴上的稱呼也不自覺的變了一變,雖然李慕看上去要比趙福年輕的多,但是看人家開的車,已經把這個年輕的小夥子歸類為了有錢人,在趙福看來有錢人都是大老闆。
李慕對這個俗氣的稱呼有些不喜歡,但也懶得去糾正,反正今天過後兩個人也沒什麼交集,當下板著臉走下來,問:“錢呢?”
“李老闆,錢,這是錢……”趙福從褲兜裡掏出來一個破舊的牛皮紙信封,戰戰兢兢的遞給了李慕。
李慕一看那信封上面都是汗水,手一接過來,開啟一看,裡面的錢都是潮的,李慕心裡別提有多膈應了。趙福一看李慕臉色不好,還以為對方是看錢數不對,趕忙解釋:“李老闆,這錢是少了一點,不過剩下的我很快就會還上,要不您給我一個銀行賬號,我有錢了就給你打上?”
李慕一聽這事還沒完沒了了,面上就更加不高興了,心裡轉念一想就覺得不對,怎麼保險公司賠款還分期付款的嗎?再加上這一次趙福對自己的態度和上次悶聲悶氣的樣子大為不同,李慕打心底裡有些煩這樣趙福,連帶著也懷疑起這個男人是不是不打算還錢了。
“分期?這是怎麼回事?保險公司難道沒有把錢給你?”李慕這話說的倒是沒有什麼不對的,但是語氣卻是帶著諷刺的意思。
趙福本來就感覺自己理虧,李慕的話雖然聽著刺耳但他也只能聽著受著,小心翼翼的解釋:“其實那車不是我的,是我們老闆的,所以這錢得我自己出……”可惜李慕一開始就已經對趙福抱有了成見,他的理由在李慕看來更像是一種藉口。
“這麼巧?”李慕哼了一聲,顯然是不相信對方的說辭,“你老闆還真是夠黑色的,自己的車保險公司賠,我的錢你來賠?!”
“我們老闆的車其實……沒有買保險。”
嘿!李慕都快氣樂了,感情在這兒等著我呢?我說一句,這個趙福句句都有話回。李慕當下也懶得跟他閒扯,說了一句:“行啊,你記得把剩下的錢儘快還給我。”說完就上了車,把那個溼熱的信封口袋扔在後座上,看也不看站在烈日下的趙福,開著車就走了。
一直坐在副駕駛上的高程看著李慕臉色不好,奇怪的問道:“沒事兒吧?”
“沒事兒,我們先去找個地方吃飯,再送你回去。”
高程見李慕不願說,也就不再追問,轉了話題討論起晚上去哪一家吃飯。
被他們甩在車後的趙福,也知道剛才那小夥子是不相信自己說的話,可是事實就是如此。想起自己家裡還病著的娃兒,趙福嘆了口氣無奈的朝遠處的公交車站走去。
作家的話:
這文吧,原本設定就是HE,我預估會是我的大部分文裡面最甜的(前提是我不會寫偏了。。。)希望我能把結局寫成兩情相悅,而不是相愛相殺【汗~~~~~~~~~~
☆、讓人心煩意亂的背影
還錢那次之後大概過了有一個多月,趙福自此之後沒有來過一個電話,李慕幾次想起來這事都恨得牙癢癢,暗道自己真是瞎了眼,不過錢他是不打算追回來了,因為他最近有比這事兒更讓他煩心的事,李慕他爸發話了,讓他趕緊收拾收拾去公司裡上班。李慕是什麼人啊,富三代,二世祖,剛大學畢業沒多久哪裡甘心就這樣回家被公司綁住啊。這些天李慕和他爸打起了游擊戰,打來電話假裝沒聽見,找上門來李慕躲出去住酒店,就這樣反抗了一禮拜,氣的李董事長差把李慕的經濟命脈給拔了。其實李慕是獨生子家裡的家業他早晚要繼承這個認知他還是有的,可是他不甘心啊,就算最後窮途末路了,但好歹在路上的時候得把沿途美麗的風景,誘人的花草都玩一遍那才叫回本了,就是抱著這樣的心情,李慕是能拖一天是一天。
剛好今天他的那幫兄弟又有一局,打了電話叫他出來。地點還是上次那家新開的酒吧:TOMAMOS。西班牙文,看著挺洋氣,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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