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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怎麼說我的?哼,反正不是好話,他這個直男還這麼……真是不要自己名聲了,難怪處男了十八年。
過了這麼些年,我對當時一直有種古怪的感覺,你說,我雖然哈他,卻從來沒想掰彎了他!似乎在我看來,像梁拙這麼像直男的直男,還是留給妹子們享用比較好吧!
再後來……我就搬出了宿舍,和外校的一個學長住在了一起,再再後來,等我把學長上……啊不,學長把我上了之後,我才鬱悶的發現我竟然還喜歡一些重口的東西。
我曾經要求學長在做的時候抽我來著,結果這人直接就給我萎了,嚎叫著跳下了床,活像我要生吞了他似的。後來也就這麼散了,害得我一直空白了好一段時間。
畢業之後,我輾轉來了另一個城市,獨自租了個房子,整天窩在裡面,畫我的插圖,做我的宅男。
也只有在想要玩的時候才會趁著黑夜出一趟門,摸進閃著異樣燈光的小巷,其他時候,沒有人認識我。
有時想想其實挺好,那段時間Q上好些妹子以為我是純情小受,其實她們都不知道,我是YD小M。
這麼獨自快樂了一段時間後,某一天,租房的阿姨來找我,說這房子要賣了,讓我到期後再找地方。
靠!像我這種白天基本不出門的渣人怎麼能在兩個星期中找到一個能住人的地方!
不認真摸索的下場就是兩週後我悲催的被趕出了房子。
離開房子的時候,外面剛剛停了雨,霓虹燈在大街上閃爍,映照著地面的積水也是五顏六色,計程車的輪子壓過溼漉漉的路面,沙沙作響。潮溼的空氣黏在面板上,向著骨髓進發,愈發讓我想念屋裡的暖氣,拉著箱子的手早就凍僵了,關節微微的痛。
正當我站在十字路口迷惘的考慮我該怎麼對付一個晚上,一個高大的身影就這麼擋在我面前。
這一幕,在後來,我清清楚楚的畫在了畫裡,投給了重口DM雜誌,名字就叫……《雨夜裡你撿到的那隻狗》。
而當時,在看到這個深藍色毛衣+黑色外套的搭配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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