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4/4 頁)
‘男的?那就對了,他一定是嫉妒你受女生歡迎,不過,他這種手段是陰了點。’
(這種話,要說是身為十一歲孩子的父親的人講的,你也不會相信。。。。。。)
阿兔又白了老爸一眼,故意不接他的話,重又說道:‘他說我的文章沒什麼感情。’
頓時,吳剛只覺得猶如五雷轟頂,腦子裡一片空白。
感情!又是感情!
‘你寫的是什麼內容?’過了好一會兒,吳剛才回過神來。
‘我寫的是前幾天如何把一隻癩蛤蟆弄死的故事。’
‘。。。。。。’
這就是新世紀少年的榜樣,這就是‘最受歡迎的白馬王子’,這就是祖國的小花朵啊。。。。。。(以下省略N字)
‘呵呵,’吳剛努力壓制著心中的熊熊怒火,說道:‘阿兔啊,你寫這樣的文章是不行的,太灰暗了,做人要積極一點啊,人生還是很光明的嘛。莫非。。。。。。你和那癩蛤蟆有仇?這樣的話。。。。。。’
‘那要寫什麼?’為了防止老爸繼續仿效唐僧,阿兔趕緊打斷了他。
‘你可以寫一些身邊美好的事物嘛,比如。。。。。。你眼前不就有嗎?’吳剛故意往阿兔身邊蹭了蹭,算是與他拉近距離。
‘你是說你嗎?’
見阿兔有些不屑的眼神,吳剛立刻正色道:‘寫我有什麼不好?我是這麼美好的一個人,也是你在這個世界上最親近的人,我把一腔熱情和關懷都給了你,你可以具體描寫一下我對你情深似海的父愛嘛,又有感情又積極向上。’
‘好吧,好吧,下次寫作文我就寫你。’
嘻嘻嘻!終於用我的三寸不爛之舌說服阿兔啦,不知道我在阿兔筆下是個什麼樣子?嗯,嗯,一定是充滿慈父光環的偉大形象,呵呵。
對啦!我的小說也常常被編輯說沒有真情實感,我竟然沒想到還有這一手啊!
吳剛右手緊握拳頭,敲擊著左手掌心,嘴裡喃喃自語著。
‘老爸?’
‘阿兔!我決定了!我不要再寫那些我憎恨的醜惡男人了,我也要寫美好的事物,我要寫帥哥,真正的帥哥!而且還要寫得有真情實感!’吳剛握緊拳頭在兒子面前宣誓。
‘那祝你一切順利。’拿這樣的老爸沒轍,阿兔只好敷衍兩句。
‘可是。。。。。。你知道哪裡是帥哥出沒最多的地方嗎?’吳剛問道。
‘公共澡堂。’
‘什麼啊,這種不行的,那裡盡是些歐吉桑、老頭子的,真正的帥哥才不會去那種地方呢。再想想,再想想!’
‘有是有的,不過。。。。。。’阿兔見老爸兩眼放光的恐怖表情,有些猶豫該不該說。
‘快說!快說!’
‘。。。。。。GAY吧。’禁不住老爸的一再催促,阿兔還是不甘願地說了出來。
‘對啊!我本來寫的就是BL小說,以真正的同性戀為人物設定是再合適不過的啦。我怎麼沒想到呢?原來還有這一手啊!’吳剛繼續右手緊握拳頭敲擊左手掌心。
‘老、老爸。。。。。。你要去GAY吧嗎?’
‘嗯,嗯。’
‘這、這好像不太好吧,那裡可是GAY吧。。。。。。’
這時的吳剛雙眼燃起熊熊火焰,鬥志昂揚地摩拳擦掌起來,全然無視兒子的告誡。
‘。。。。。。老爸,去是可以,你可千萬別做違法亂紀的事啊!’
這時,一記響雷‘轟’的一聲在屋頂上炸響,兩人都嚇了一跳。
‘你看,老天爺知道你預備幹壞事了,叫雷公來劈你了!’阿兔說著,朝吳剛扮了個鬼臉。
‘死阿兔,兔嘴裡吐不出狗牙!’
***
這座城市的GAY吧不少,大大小小的都有,經過連續幾天的熟悉場地,吳剛終於選擇了一間叫Stehlen(注二)的酒吧。
選擇這間酒吧的原因嘛,因為它堂堂正正地坐落在繁華的銀邪(注音:ye)路上,這條路上人來車往,熱鬧非凡,是城市的主幹路,萬一發生什麼事,易於逃跑。(三十六計中,他最會用的就是這條。)
這間酒吧規模著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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