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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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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

但是最近我覺得自己其實是有愛過的。與本文無關,不在此談。

想講這篇文的緣起。《朝秦暮楚》緣自大學某課程的期末論文,那是一門探討消費對社會影響的課,也就是讀消費文化。大家看BL只是消閒,相關理論我不在此長述。但我最想表達的一種思想是 : 當今社會里,物質如何淹沒人的感情,令人變得麻木,失去生活的方向與反思,而最後的出路,我應為是一箋書信。

對於信我有種特別的感情 : 信封、信紙、字型、貼郵票的位置等,都經過寫信人的精心挑選,那意味人必須將自己的一部分(感情或時間或精力)放進去。而商品社會里,物件之所以被製造出來,不是預期物品與人發生一段長期的關係,不預期人將自己的一部分投進去,而是一開始就預示了人拋棄物件。

難道不是嗎? 或許有些物件是你鍾情的,你珍惜它。可是,不少物件都不會在你生命中停留很久,你便要拋棄它。在你買來一件東西時,你知道當東西失去效用時你就要拋棄它。

然後信的特別之處也在於它經過很多人的手,才到你手裡。或許信封信紙是由機器生產,可是,它們被生產出來後就能接觸許多人的手 : 寫信人、郵局中分類信件的人、郵差、收信人或收信人的家人。信與金錢一樣,都是由不同人的手轉到另一人的手,可是,信畢竟是有個隱含的主人(收信人),而金錢卻沒有。

所以,信件在此文的寓意就是一種與金錢有相似性,而又意欲破除金錢的東西。最終,本文涉及兩封重要的信 : 一封是秦招沒打算要看的信 ; 另一封是秦招遺忘了的信。

這樣看來,信在此還有一個弔詭的地方 : 就是它既存在又好似不存在。因為頭一封信的實體存在,但沒被秦招所閱讀,也就是本身的功能沒有發揮 ; 而第二封信秦招看過了,卻不記得,也就是秦招其實曾經真切擁有過那一封信的內容與實體,而現在遺忘了,失去了。因此我的意思是 : 若秦招要找回自我,也就是不想在這個商品世界裡找回他自己,就要有勇氣尋回那兩封信,去擁有它們。

那為什麼秦招不肯看信呢?

這是一個與心理學有點關係的問題,沒記錯的話這是其中一種戀物。透過擁有一件物去象徵你擁有了物的主人。比如佛洛伊德提出過一個例子 : 在盧梭的《懺悔錄》裡,盧梭對華倫夫人有一種敬意、性、戀母與愛情交雜的感情,以至他必須擁有華倫夫人身上的物件才能安心 : 她的頭髮、氣味。如果不擁有她身上的物件,即使華倫夫人在他面前,他還是無法安心。

而秦招也是透過擁有信的實體去抓住一點什麼東西——我自己也說不清是什麼東西耶。而我覺得這又是另一個弔詭地方 : 因秦招不敢看信,他就日夜反覆想著這封信,去猜它的內容、去感受它的形體,也順道不停思念寫信人,楚暮 ; 而若他看完這封信,沒有秘密,則他就無須想念信與楚暮。

故此,正是他選擇不看信,才深化他對楚暮的想念。但為了找尋他自己,秦招必須有一天尋回兩封信,看清自己的過去,明白信的價值為何高於ipad,秦招才有機會重生。

也談秦招與楚暮二人。我希望兩人的形象同樣鮮明,但一路寫來,我感覺還是側重在秦招身上較多,也許因為設定人物角色時,秦招的人設做得較完整,楚暮的人設我沒想太多,胡亂拉拔過去就算了。

他們的性格沒什麼好講,大家有看文章也能知道,只是我比較愛寫秦招。其他故事裡,我一向偏愛寫受,但自寫完《大志》後,才慢慢喜歡寫攻的內心活動。原本我設定楚暮是個網上小說定,但後來覺得這樣一搞,設定太多太雜,就沒寫。至於楚暮看到女子跳軌再作夢,真的,就是順水推舟,突然想到就寫了。

但關於感情,就是誰有沒有愛上誰的問題,不想答,因為我希望大家看到的東西不同。

在寫這兩個人時,我是刻意將他們放在同一個位置,比較他們面對同一種東西時有什麼不同反應。一開始他們都去買麵包,然後是看到《液態之愛》那本書,還有對於禮物的處理與態度。雖然我明白BL小說是隻作消閒,但是總覺得自己花心思設計的東西沒有人看得出來,就有點寂寞,但這是難免的命運,哈哈。

《朝秦暮楚》至少會有一部續集,也是跟這個篇幅一樣,五萬字左右。不會緊接著這一部的結尾,而是又找出某一個時間點,特寫他們做某一件事,做完一件事就完,例如今次就是特寫他們重逢跟交換生日禮物,交換完,故事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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