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3/4 頁)
多人是為了愛與和平而歌唱。
說完最後一句話,JOHN見嚴歡笑出聲,不由嚴肅道:
“在我們那個時候,玩搖滾樂志同道合的人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反對戰爭呼籲平等。這是當年所有人竭盡全力想要做的事情,有什麼值得嘲笑?”
嚴歡兀然停止笑聲,感嘆道:“但是現在玩搖滾的人,可不一定這麼想。”
在這時代,很多搖滾樂手只是為了名利而唱歌,或者純粹是為了暴力和顯擺,早就失去了他們前輩的精神。
“你錯了。”在嚴歡的意識中,JOHN反駁道:“無論什麼年代,搖滾的精神都不會變。因為玩搖滾的人心裡,都燃燒著一團火。”
那是不屈的火焰,帶著對現實中不公的怒吼和反抗,是發自肺腑的嘶吼。
嚴歡聽著JOHN話語裡堅定的意念,不由對身上附身的這個老鬼更加好奇起來。在還活著的時候,JOHN究竟是個怎樣的人物呢?似乎不僅僅是個搖滾樂手那麼簡單。
於成功他們很早就報名了,在將樂隊名字和號碼報給工作人員後便直接進入準備區等待。
“今天來的人可真多啊。”於成功看著現場黑壓壓的人頭感慨著。
夜影的一群高中生們在這些參賽者中很是顯眼,只要一眼便可以瞧出他們的稚嫩和生澀。不過於成功卻完全是初生牛犢不怕虎,興奮地打量著現場,一點緊張感都沒有。
用他的話來說,即使沒拿到什麼名次,有個比賽的經驗也是很好的嘛。
工作人過來對眾參賽選手宣佈比賽流程,一共分為兩個環節。
第一個環節是樂隊的自選曲目,由樂隊選擇樂曲進行表演。
第二個環節是抽籤決定曲目,抽到相同樂曲的樂隊分到同一組表演,一組最多三支樂隊。
最後評委根據兩場表演的表現來打分,得分最高的樂隊據說會被本市的演藝公司籤走,有飛上枝頭變鳳凰的機會。這一次報名的樂隊大都是衝著這個目的而來。
這個年頭玩樂隊不容易,玩地下樂隊則更不容易,很多地下樂隊即使在搖滾愛好者和酒吧內很有名氣,出了這個小圈子卻是籍籍無名,無人知曉。
只有被演藝公司簽約成為能出版專輯的出道樂隊,才真正能讓世人聽到自己的音樂。
因為這個原因,各個樂隊看向競爭對手們的眼神都是毫不帶善意,碰撞著激烈的火花。
於成功他們卻好似一點不在意這個,對於還是高中生的他們來說,只要能有時間彈奏自己喜歡的音樂就是一件非常快樂的事情了。然而他們這麼想,別人可未必有同樣的想法。
一些為了比賽費盡心思準備的人們,看到這群優哉遊哉好像是來春遊的學生黨就是滿肚子火氣。
“夜影樂隊?名字取得倒是好。”附近一個黃毛看過來,不屑道:“不過看你們幾個,怕是沒有那個水準吧。”
“想要借夜鷹的名氣,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沒有那個水準,小鬼!”
“夜鷹要是知道有小毛頭敢和他們樂隊取這麼像的名字,會感到噁心吧!”
嚴歡冷眼旁觀,看著這些人肆意地取笑他們。他知道在這裡沒有人會因為你的年紀小而謙讓你,只有憑實力說話。
所以即使心有不忿,嚴歡也只能忍耐下去,盡力剋制自己不去理睬那些人的挑釁。
“算了,算了,不要去理他們。”出乎意料的是,一向脾氣暴躁的於成功竟然也能忍耐下來,而且還主動安慰氣憤的同伴們。
“讓他們笑去吧,只要我們用實力去擊垮他們,就是他們自己給自己打臉了。”
旁邊有人聽到這句話,臉色難看。
“小鬼!你說什麼呢!”
那人揮舞著衣袖,似乎就快要衝過來痛毆他們一頓。玩搖滾的人中暴力分子可是一點都不少。
“說什麼?”
嚴歡抬頭看向他,語氣冷漠。“我們的意思是,如果你想要在這裡就失去比賽資格,就繼續鬧事好了。”
不遠處的巡場的工作人員已經注意到了這邊的騷動,正頻頻向這裡看過來。
“哼!”對方擼下衣袖,放下狠話道:“小子,比完賽後有你好受的!”
“嚴歡!”於成功連忙把嚴歡拉過來,“你別去招惹那些人。”
“我沒有惹,只是告訴他事實而已。”
“我知道,可是他們那種人一看就不好惹,而且很容易記仇……”
於成功繼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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