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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放棄!”嚴歡重新拿回吉他,抱進懷裡。“我學吉他只是為了自己開心,又不是為了去和別的什麼人較勁。”
“難道你不想彈得更好?”
“失之我命,得之我幸。能練得可以聽就行。”
“真是沒追求。”
嚴歡忍了忍頭上的青筋。“JOHN,我跟你說,像你上回表揚的那個很厲害的吉他手,我可是一點都不喜歡!技術好有什麼用,彈自己喜歡的音樂才是快樂的事情吧!”
JOHN沉默了,“你這句話,很久以前我也這麼想。”
“是吧,我就說。”嚴歡忍不住得意。
“但是後來發現,只顧自娛自樂的音樂,用你們的成語來說就是閉門造車,一點意義都沒有。搖滾就是要讓許多人一起聽才有趣,而為了讓其他人樂意聽你的音樂,就必須練好技術。”
“我又不要去當什麼搖滾歌星,只是自己練一練琴而已。”嚴歡抱著吉他,輕輕撫了一把。
“是嗎?那你以後準備做什麼?”
“混到畢業,然後隨便找個工作唄,反正我這個成績也考不上什麼大學。”
“找到工作以後呢?”
“遇到個順心的就結婚。”
“然後呢?”
“生孩……”嚴歡說到這裡,兀地止住了,有些羞惱道:“你不要下套讓我鑽!”
“這不是我給你下套,是你自己說的,歡。”JOHN正色道:“像這樣過日復一日被安排好的生活,你覺得活得和牲畜沒有兩樣。難道你現在就打算認命了嗎?”
“我可沒這麼說。”嚴歡咕噥著。
“但你也和其他人一樣,在這條路上一直走著。”
“夠了!”
嚴歡突然大喝一聲,“不然還能有什麼辦法!去街頭當小混混?或者現在洗心革面當個好學生?我沒那天分!我除了照他們規定的路走下去,渾渾噩噩不清不楚地過一輩子,還能幹什麼?”
意識裡,JOHN寂靜了好久。發了一通大火的嚴歡這才回過神來,自己好像不知不覺把JOHN當成出氣筒,來發洩平日裡的壓抑和不滿了。
“抱歉,JOHN,我……”
“組個樂隊吧。”
“啊?”
“組個樂隊,歡。然後找出自己心裡最想要的究竟是什麼。”
在JOHN說出那番話的幾天後,嚴歡雖然當時沒當一回事,其實腦海裡一直忘不掉那個念頭。
這天,便在學校裡神不知鬼不覺地對李波說出來了。
“你說,要是組個樂隊會怎樣?”
“你說什麼!組樂隊?”李波一臉興奮,“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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