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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之下,四個人只有去爬樓梯,不過這十二樓的高度爬下來最少也得多喘十口氣。拽著嚴歡走在前面開路的付聲,卻在樓梯口遇到了一個意外情況。
在樓梯口,又另一個人和他們同樣正準備上樓。當付聲踏上樓梯的第一層時,有另一隻腳和他踏上了同一層臺階。對於自己的所屬領地有著特別的維護意識的付聲,立刻抬頭看了看誰是侵佔者。
“哎,你們也要上樓?”
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看著他們,“好巧,我也正準備走這條樓梯。”
現在已經是快近九點了,一般寫字樓的上班族都已經待在了各自的辦公室內,這個時候還會走樓梯的只有從外而來的來客們。很顯然,眼前這個不速之客也是和嚴歡他們一樣,到這座寫字樓來的客人。
看著對方明顯超前衛的打扮,還有那背後揹著的吉他盒,付聲瞬間明白了他的身份。顯然,也是和他們一樣去草莓面試的樂隊。
“你走你的,我們走我們的,有什麼問題嗎?”看著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傢伙還站在樓梯口不動,嚴歡出聲抗議了,你上個樓梯就上唄,堵什麼路啊?
“不不不,問題可大著了。”這位不知姓名的年輕人搖頭晃腦,指著樓梯道:“俗話說先到先得,佔者為王。我也不是不准你們走這條樓梯,只是既然是我先來的,就該是我先走。而你們,只能跟在後面,明白?”
看著得意洋洋對他們晃著食指的傢伙,嚴歡幾個人都面面相覷。
實在是,實在是……太幼稚了!這傢伙是哪裡來的幼兒園學生嗎,竟然連這一點事情都要爭個先後!
沒有注意到另一邊幾個人看著自己就像是看著精神病的眼神,年輕人繼續道:“既然這樓梯是我先佔了,那就得我先走,你們殿後。你的,明白不?”
嚴歡看著他,嘆氣,對於這種心智與外貌嚴重不符的成年人,他沒有心力去計較對方的三觀,只打算讓這個執拗的傢伙先走。
先走就先走吧,難不成他還能搶到肉吃?
而就在嚴歡幾人準備讓一步的時候,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了。
“誰允許你先走?”一直沒有出聲的付聲,突然開口。
他眼睛緊緊盯著對方,神色冷漠道:“給你兩個選擇,一,從這樓梯前離開;二,在我們所有人都抵達目的地後,你才能踏上樓梯,在這之前不準移動半步。三秒鐘時間給你選擇,一,二……”
“你,你!”對於這種比自己還霸王的霸王條款,這個年輕人顯然是目瞪口呆。“你怎麼能這麼蠻橫!”
“彼此彼此。”付聲淡淡道:“三,既然你沒有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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