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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方就有紛爭。大概的意思就是,只要是人類生活的地方,就免不了有爭端和戰爭。”
“恩。”
“不過,我覺得你做的那些是也不完全是徒勞無功。最起碼,你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在去實現理想。”嚴歡突然想到,“對了,JOHN,你不是英國人嗎,那你以前的樂隊有過沒過美國巡演的經驗?”
“你是指哪一次?”
“……你這是在拉仇恨嗎!”嚴歡有些咬牙切齒,別以為他聽不出老鬼語氣裡故意炫耀的意思。
“我們巡演都已經是上個世紀的事情了,誰也不知道現在會是什麼情況。”
“是嗎?只有兩年啊,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成功。”嚴歡喃喃自語。
正在他發呆的時候,身後卻突然傳來一陣腳步聲。
“哎,嚴歡?”
“啊!大叔!”嚴歡下意識地就喊了出來。
衛禮有些苦惱地揉了揉太陽穴,“你還是叫我名字吧。”
“可是那樣不是太不禮貌了?”
總比被你喊大叔來的好!衛禮腹誹,妥協道:“那你就和其他人一樣,喊我衛哥好了,不要再喊大叔,我還年輕呢!”
“衛哥好。”嚴歡訕笑著,將功補過。“衛哥永保青春,永垂不朽。”
“去你的。”衛禮哭笑不得。
“對了,馬上就開始面試了,你怎麼在這?”
“出來透透氣。”嚴歡尷尬道。
“透氣?”衛禮似笑非笑地看著他,“也是,我看你再待在裡面怕是真要被憋壞了。話說你膽子還真不小,那個賭約的事情,我們工作人員也全都知道了。”
“真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哈哈!敢下這種賭注,你膽子夠大!”
那不是我膽子大,是付聲那傢伙瘋了!嚴歡是啞巴吃榴蓮有苦說不出。
“我也只是出來透口氣,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緋聞主角。”衛禮背靠在牆上,吸了一根菸。“不愧是年輕人,真有衝勁。”
看著衛禮吞雲吐霧的樣子,想起初遇他時兩人的對話,嚴歡突然開口問:“衛哥,你現在還有在玩搖滾嗎?”
“搖滾?”衛禮抬頭,輕輕笑了一聲。
“那種燃燒生命的東西,我已經玩不起了。”
最重要的
搖滾是一種燃燒生命的音樂。
沒有勇氣的人不敢去觸碰它,沒有毅力的人無法追隨它,沒有天賦的人不能擁有它。然而即使是擁有了這三樣,能不能走到最後,往往還是要看運氣。
衛禮吐了一個菸圈,緩緩道:“而我很不巧,就是一個沒有天賦也沒有毅力的傢伙,只是在年輕的時候憑著一腔熱血玩上搖滾,但是到頭來我還是沒有辦法成為一個真正的樂手。沒辦法,像我這樣懶散的傢伙能混個溫飽就不錯了,哪還有心思去追求什麼夢想。”
他看著嚴歡,“夢想這種東西是你們年輕人才有的。”
“你剛才不是說自己還年輕麼,衛哥。”嚴歡道。
“哈,哈哈!那句話怎麼說來著,雖然我還有著一個青春活力的外表,但是內心已經傷痕累累。”衛禮道:“我現在哪有哪個美國時間去玩搖滾呢?每天上班下班,苦錢,養家餬口,就已經夠我忙活的了。”
衛禮撣了撣菸灰,那星星灰塵被風吹散,很快就消失的無影無蹤。
“嚴歡,你猜我第一眼看見你的時候在想什麼?我在想,這哪來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怎麼一個人跑到這種地方來了,連自動販賣機都沒見識過,難道就不怕在這個大城市裡被人給拐了嗎?”
“我還是有點常識的!”嚴歡不滿道。
“呵呵,後來你說你是玩搖滾的,我想果然是這樣,除了玩搖滾的瘋小子,還有哪裡的年輕人會這麼莽撞呢?我就想到了自己年輕的時候,也和你一樣瘋瘋癲癲地一天到晚和夥伴們聚在一起,學也不上了,整天就在鼓搗樂隊。直到有一天……”
衛禮頓了頓,“直到有一天突然發現,老爸的頭髮怎麼就突然白了一半呢?我媽是什麼時候,連上個樓梯都要喘氣了。還有小時候我看起來無比大,能夠讓我隨時回去的家,是什麼時候變得那麼冷清破舊?在那個時候我才突然覺得,我要是還一直在外面混,沒個出息,爸媽早晚有一天會為我操碎了心。”
“沒有前途的搖滾,和上了年紀的父母,我該怎麼選?”衛禮笑了笑,“所以我才說我現在不玩搖滾了,耗不起了。”
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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