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2/4 頁)
讚揚,哪怕只有一個,也是件開心的事情。
嚴歡今天終於明白,原來在吉他之外,搖滾也有另一面能讓他如此開心,如此觸動。
——帶給其他人一涓涓細流,帶給其他人一份溫熱的情感。
透過自己的歌聲,如果能夠做到這些,那是多麼令人開心的一件事。嚴歡撫著吉他,感受著它被自己染上的溫度。
道出最後幾句歌詞,同時也在心底默默地訴說。
“我現在唱的這首歌,就代表我對你訴說。
就算日子匆匆過去,我們曾走過……”
不知道在何處的朋友,總有一天,我會用我的歌聲,我的搖滾。
讓我們再見面!
最後一聲輕喝,帶著似乎無盡的回味和意味深長。
嚴歡唱完,抬起頭來。
臺下響起零落的掌聲,並不是很多,卻清晰地傳進他耳朵裡。更多的人在做著他們自己的事情,他們沒有注意到就在剛才,一個初入搖滾樂的少年完成了自己在地下世界的第一次表演。
第一次表演只換來寥寥掌聲,可以說是失敗。但是嚴歡並不在意,因為剛才那首歌他唱的很開心,他唱給自己聽,也打動了那麼一些人。
這意味著嚴歡終於走到這條路上,他輕輕地推開了一扇門,告訴這個封閉傲慢又無比絢麗的世界。
——喂,我來了!我來找你了,搖滾樂!
嚴歡走下臺來,還未來得及從登臺表演的感覺中走出來,就被向寬一把摟住。
“我就知道你行的!”
向寬摟著他,死命地□□。
“我真喜歡你的歌聲,真他媽的喜歡你的聲音,嚴歡!”
這還是嚴歡認識向寬以來,第一次聽到他爆粗口。被人,尤其是熟人這樣熱烈地稱讚自己,嚴歡耳朵都竄上一抹紅色。
“我、我唱的也就那樣吧。我看很多人,都沒在聽我唱啊。”
“這很正常。”向寬笑眯眯地揉著他腦袋,“要是第一次登臺就能讓所有人都注意到你,那嚴歡你就不是天才,而是超人了。”
“最重要的是,你唱的很好。”向寬道:“認真聽的人,總會被你打動。真是的,竟然讓我這個老油條也有年輕一把的衝動了!”
“是嗎?”嚴歡呵呵傻笑。
這時候,老鬼幽幽地在腦內對他說一句。
“形象,保持形象。”
剛扯到起弧度的嘴角立馬收斂下來,嚴歡謹記吩咐,將嘴角儘量保持水平角度。因為老鬼說,這樣看著才沉穩。
“你怎麼了?”向寬看著奇怪。“要笑就笑啊,故意板著臉幹什麼?”
“要……要保持嚴肅。”嚴歡痛苦地忍著笑說:“不然會被人瞧不起的。”
“…… 你個,你個臭小子!”一陣沉默後,向寬爆發出狂烈的笑聲。他將嚴歡死命地揉弄著,幾乎快把他弄斷氣。
“你怎麼能這麼有趣呢!現在我都迫不及待地期望付聲被你攻下的那天了,加油啊,嚴歡。”
向寬不提,嚴歡都差點忘記自己這次表演,可是有著要將付聲這座大神拐來的最終目的的。他四處張望了一下,有些失望道:“付聲呢?他沒來?”
“來沒來我們怎麼知道呢?”向寬神秘一笑。“那得看他自己了。”
一分鐘前,某個角落,靜靜聽完嚴歡一曲的某個聽眾,站起身離開酒吧。
他心裡是怎麼想的?他不喜歡嚴歡的歌聲嗎?
不,他只是急著趕回去,想要回去彈吉他而已。
狠狠地彈一晚上。
——在聽了嚴歡的歌聲以後。
有沒有那麼一首歌,會悄悄觸動你的心絃。
讓你心裡記起了誰。
曾經的人
離開酒吧後,嚴歡與向寬嬉鬧了一陣,回家的時候已經很晚了。
他父母似乎已經睡了,客廳裡並沒有誰為他留一盞燈,黑暗,冰冷。嚴歡在門口頓了一下,隨即笑笑,不在意地回自己的屋裡去了。
一回到屋,他就精疲力盡般地躺在床上,像是用盡了全身的力氣一般。
“JOHN,你說,難道每一次表演都會這麼累嗎?”
他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
“我覺得好像全身的力氣都被用光了一樣,現在看什麼都是暈乎乎的。”
JOHN懶洋洋道:“習慣就好。”
“習慣?”
嚴歡喃喃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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