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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沒耐心的女人,本著好男不跟女斗的原則,嚴歡默默哦了一聲。“好吧,那沒事了?我可回去了。”
“等等!這本雜誌,你接著!”
樂鳴突然丟過一本雜誌過來,也不知道她是從什麼地方掏出來的。
“晚上有空的時候,看一看解解悶。”
丟下這句話,她倒是轉身先走了。嚴歡莫名其妙地看著她的背影,攥著手裡的雜誌,心想。不這傢伙不會就是為了搶在我前面先走,所以才無聊地喊住我吧?
“哎,女人……真麻煩。”
感嘆完一聲,嚴歡也準備回去了,可是他踏出一步,突然僵住了。
此時四下無人,嚴歡頓了半晌,突然問道:
“JOHN,你還記得回去的路嗎?”
“你不記得了?什麼記性?”老鬼斥責他。
“天黑啊,又是陌生的地方,你就多體諒我嘛。快,告訴我怎麼回去!”
“……做不到。”
“喂,不要這麼不給面子啊。”
JOHN涼涼道:“真辦不到,因為我也記不得路了。”
“……艹,你不早說!白浪費我的感情!”
嚴歡紛紛咒罵著,不能依靠唯一的外掛,他只能自己開始漫漫尋路之旅。還好這公園總是有著指示牌,不敢問路的嚴歡靠著指示牌,總算是找回了原來的地方。
遠遠地,看見付聲高挑的身影,他健步如飛地跑了過去。
“我,沒,沒遲到吧!”
付聲淡淡地看著喘不過氣的嚴歡,“遲到了一分三十四秒。”
“我不是故意的!”嚴歡哀嚎,連忙辯解。“我是迷路了,而且之前還被樂迷纏上了,差點被他們分屍!我保證,絕對想第一時間回來的,可是天不從人願!相信我!”
巴拉巴拉,又是一大段話,嚴歡聲色俱厲地將自己是怎樣被樂迷圍觀的事情說了,不過樂鳴的那件事,他瞞著沒講。
“恩。”付聲輕輕點頭。“原來是這樣。可是其實你沒必要說這麼清楚,只是遲到一分鐘,我還不至於這麼嚴苛。”
嚴歡張著冒煙的喉嚨,惱火地看著他,眼神裡飛出利劍。
那你為什麼不早說!
“你沒給我機會說。”付聲看破他的心聲,輕描淡寫地回道,突然瞅到嚴歡手裡抓著的東西,眉毛一挑。
“這是哪來的?”
“什麼哪來的?哦,你說這啊!”嚴歡拿出雜誌,“剛才有……悠哉悠哉地亂逛的時候,在地上撿到的。”
下意識地,嚴歡覺得千萬不能將樂鳴的事說出來。
“是嗎?”付聲不知是信了還是沒信,接過他手中的雜誌翻了起來。翻開第一頁,就皺眉。
嚴歡見他表情,好奇道:“怎麼了?”
“看到不想看到的人的臉了。”付聲啪得一聲將雜誌塞回他手裡,“你老實待著,我出去轉換轉換心情,嘖。”
聽見付宣告顯地咂了一下嘴,嚴歡更是好奇了。
究竟是怎樣的人物,讓付聲只是看了一眼心情就差成這樣?
他翻到付聲剛剛看的那一頁,抬眼看去。
——我去!
這不是熟人麼!
只見剛剛分別沒多久的樂鳴,正在雜誌上,一臉陰鬱地看著他。她的眼神,比付聲剛剛露出來的還要惱火,似乎是不擅長應付這種拍攝。
再一看標題——
大陸聲勢最大女子樂隊黑舌!論隊長樂鳴的扭曲個性與樂隊風格的關聯。
靠,取這麼欠扁的名字真的沒事嗎?
嚴歡好奇地翻到封面,想要看看這究竟是是什麼雜誌。
黑色打底的封面,正中是一隻緊握的拳頭,青筋暴起,帶著彷彿要擊破些什麼的氣勢狠狠揮出。
而最上面則是幾個紅色大字——《我愛搖滾樂》。
這是一本銷量最大,也最權威最專業的國內搖滾音樂雜誌。千百萬樂迷中,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堪比國內的搖滾聖經。
——以上這些,都是事後嚴歡才從別處知道的。
現在,他只是隨意地翻看了一頁,渾然不知自己所翻開的這一本雜誌,其實是無數人的理想。
一個掙扎著,卑微著,卻又傲慢地在泥濘中攀爬的理想。
全國巡演,嗎
向寬走過來的時候,就看到嚴歡蹲在地上,手裡翻著一本雜誌看得津津有味。
“看什麼呢?小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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