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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些什麼人物嗎?”
嚴歡不解,“不就是國外的搖滾樂隊?”
“那可不是一般的樂隊,他們可都是登上過搖滾殿堂的傢伙。”付聲的聲音裡帶著一絲悵然,“一群變態一樣的傢伙。”
搖滾殿堂,那是聚集著搖滾史上歷任天才,神話,與傳奇的一個地方。
能在搖滾殿堂留下自己的名聲,對於一支樂隊或者一個樂手來說,是一生最大的榮譽。
美國搖滾殿堂,曾經青史留名的例如披頭士,貓王,滾石,皇后樂隊,涅槃,性手槍,槍與玫瑰。而以個人的名義登進這個殿堂,更是一種無以倫比的榮耀,而歷史上有這個資格的人,少之又少。
但是卻有一個人,他的個人排名在殿堂遙遙居於前列,甩下了一大批的神話級樂隊,甚至於是他自己曾經的樂隊。
這個人的名字是——John Winston Lennon。
約翰·列儂。
是悼亡者
搖滾殿堂,對現在的嚴歡來說還可望而不可即。但是迷笛音樂節,卻是近在眼前。
“做好準備。”
付聲說:“一會,上臺吧。”
一句簡單的話,卻撩撥起嚴歡心裡陣陣波濤。
這是屬於你的舞臺。
猶如巍巍高山之腳的一塊碎石,山頂風光尤不能及,心裡惶惶,但又何必如此!
攀登這座高山的,並不是他一個人。
一同經歷路途艱險的,也不只是他一個人。
即使是再惶然,再害怕,身邊終究是有人陪伴。就好比現在,僅僅是付聲的幾句話,卻能讓他冷靜下來不再焦躁。
身邊還有這麼一群夥伴,所以,害怕什麼,畏懼什麼,退縮什麼呢!
來吧!睜開眼,踏上這舞臺就是!
先前出場的樂隊才剛剛退下,臺下觀眾們熱情未散,都在高喊著剛才那支樂隊的名字,要求安可。無形的壓迫,籠罩子啊即將登場的每個人身上。
KG的過來招呼人了。
“走吧,夥計們。”丹迪對著大夥露出一個暢快的笑容,“終於輪到我們上臺了。”
他過來拍了拍每個人的肩膀,輪到嚴歡時,大大一笑。
“讓所有人為你折服吧!小子!”
嚴歡傻愣愣地聽懂了,卻來不及反應,丹迪已經帶著他們的隊員們率先登臺。大螢幕上,打出了即將出場的樂隊的名字,還有主持的大聲介紹——KG&The Prayer!
光影,動靜,熱情與冷卻,僅僅一臺之隔,卻彷彿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上了。”付聲走上舞臺時經過嚴歡身邊。“還等什麼?”
向寬和陽光也相繼走過,三個夥伴的背影就在前方等著他,沒有語言沒有動作,卻是無聲的默契。
嚴歡笑,抬腳,登上這舞臺!
臺下的人群擠得跟沙丁魚罐頭似的,連從細縫間穿過都覺得困難,可以感受到附近的人身上噴薄而出的熱情以及汗味,那都是搖滾的味道。
陸佑飛擠過一個有一個人身邊,拼命地掙扎著向舞臺前靠近。
他是第一次來音樂節,卻覺得不如想象中的那麼美好。到處是烏煙瘴氣,人擠人,隔著老遠甚至連舞臺上樂隊的音樂都聽不見!只有耳邊人們狂躁的喊聲!
陸佑飛心煩意亂,已經有些暴躁了。這已經是他輾轉的第三個舞臺,他下定決心,要是在這裡還是和之前一樣的結果,他就立刻收拾包袱回家——雖然他本身就是逃家出來的。
舞臺上一陣煙霧升起,彩色的燈光打在白霧上,將它染上妖魔鬼怪一般的色彩。人群開始躁動起來!下一支樂隊登臺了!
“是誰!臺上的是誰?”
身邊有人問著,陸佑飛心裡也很想知道。
“是KG啊,你沒看演出單嗎?”
似乎是一個國外的知名樂隊,但是陸佑飛不感興趣,他正有些興致確切。
“哎!竟然是合演!還有另外一支樂隊的名字!你看,是——”
The Prayer!
當這個詞傳進陸佑飛耳中的時候,像是一道霹靂,讓他全身的汗毛都豎起!
他拼命睜大眼睛,不顧周圍人的抱怨,向前擠著。只為了看清一點,再看清一點!直到看清那熟悉的的面容,那年輕稚嫩的容顏!
是嚴歡!是嚴歡啊!
看著那個少年站在舞臺上,和周圍其他樂手一起,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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