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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歡坐上飛機,起飛前最後看了一眼這個他生長了十八年的大地。
“我會回來的。”
他握拳,在心底悄悄許諾。
我會回來,帶著屬於悼亡者的夢想回來,帶著讓悼亡者重新展翅高飛的力量回來!
所以,付聲!
你一定要等我!
亞洲男孩
“嗨,男孩,一份沙丁魚三明治,大杯可樂!”
“好的。”
“喂,服務生!給我一紮啤酒!”
“是的,稍等,先生。”
“小帥哥,給我們來些點心。”
“好的,女士。”
在這家生意火爆的快餐店內,一箇中國男孩穿著服務生服飾,跟個陀螺似的忙得團團轉。這個男孩,就是嚴歡。
他今年已經十九歲半了,馬上就要二十歲,而他到美國也有近一年的時間。在結束了與貝維爾他們樂隊的全美巡演後,嚴歡想了好些辦法,才能繼續在美國停留。
而他現在,就是白天在快餐店打工,晚上在附近的酒吧賣唱。這是JOHN的提議,他說比起國內,美國這麼遠,一些人的觸角難以伸過來,而且嚴歡在這裡鍛鍊,也可以充分鍛鍊自己。
因此,在結束巡演後,嚴歡就留在美利堅合眾國。當然,簽證和繼續滯留的問題,都是麻煩藍翔等人幫忙辦理,後來一年期將滿的時候,藍翔索性幫嚴歡弄了個留學生證明,將他掛靠在美國某所三流院校名下。這樣,就可以正大光明地繼續停留了。
不知道藍翔哥他們究竟是使用什麼手段幫嚴歡辦理證件的,總之現在嚴歡每天只要一週去幾次學校報道,其餘時間都可以自由處理。除了打工之外,他絕大部分時間還是用來練習吉他和搖滾。
剛和貝維爾過來巡演的那年,嚴歡一口英語說得一點都不流利,就連發音都帶著不中不洋的味道。而將近一年的在外生活,他總算磨練好了自己的口語,也嘗試著將悼亡者的一些中文歌曲翻譯成英文。
在JOHN的幫助下,翻譯還算順利,最初的試唱後也得到了一些人的認可。正因為此,嚴歡現在才能在酒吧唱歌,而不是在街頭賣藝。
晚上八點,結束了白天在快餐店的工作。嚴歡跟老闆打了個招呼,叼了一片三明治在嘴裡,就直奔附近的酒吧而去。在這裡,晚上八點半,他還有一場演出要負責。
“呦,嚴!你總算來了!”
老遠地,門口站著一個彪形大漢,大漢看見嚴歡喜上眉梢,一把把嚴歡夾在胳肢窩下。
“快點進去吧,夥計,大家都等你好久了。”
“嘿嘿,維克多,你給我放輕點,快被你夾窒息了!”
即使是相處了這麼久,嚴歡還是不習慣老美這種過於熱情的作風。嗨起來能把他當玩具似的,在半空中拋來拋去。而且因為亞洲人臉長得嫩,嚴歡幾次被酒吧門口的酒保當做未成年人趕了出來。
不過現在,大家都和他相熟,也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了。
“今天可是狂歡夜!”維克多鬆開嚴歡,衝他眨著眼。“會有很多美妞過來,你還不抓住時機。”
“謝了,我對你們美國波霸可敬謝不敏。”
“大胸是男人的浪漫!所以說你還是個小男孩,哈哈,小處男!”
“維克多!”
嚴歡惱羞成怒,一巴掌拍在熊男背上,可是疼得到頭來卻是他自己。
“我恨種族差異。”嚴歡淚奔。
雖然他現在也有快一米八的個頭,按維克多的說法就是還會再長,但是比起這些動輒兩米兩百斤的大漢,嚴歡還是顯得太單薄了。在酒吧的樂手中,他總是被當成小弟弟來欺負。當然,在真正談及搖滾的時候,沒有人會把嚴歡當做黃毛小孩。
他已經長大了,至少,在搖滾的這條路上是如此。
“嗨,維克多,總算將嚴帶過來了。”
進了酒吧,一個絡腮鬍大叔和他們倆打招呼。
“今天人不少,你先去做個熱場吧,嚴。”絡腮鬍大叔,也就是酒吧老闆對嚴歡道。
嚴歡沒有猶豫,點了頭就往後臺去做準備了。
“嚴這小子。”維克多看著他的背影笑道:“每當談起搖滾,都一下子變得像個大男人了。”
“他本來就不是小鬼。”絡腮鬍老闆抽了口雪茄,道:“一個小孩能隻身一人跑到國外來?小瞧他的人都會吃大虧的,就好比某人。”
“哈哈。”維克多訕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