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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一個人依舊可以撐起旋律。”JOHN道:“歡,不要忘記,最開始我為什麼要讓你學習搖滾。”
【你的聲音不錯,可以試著成為主唱。】
“在樂隊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職責,而你的職責不僅是節奏吉他,更是樂隊核心。”JOHN道:“放出你的歌聲吧,歡。不要忘記,你現在正站在舞臺的最前方。”
舞臺的最前方,屬於主唱的位置!
嚴歡閉上眼,放開手中的琴絃。深吸一口氣,再次睜眼時,他已經明白自己該做什麼。他是悼亡者的主唱,夥伴們已經將最完美的旋律演奏出來,那麼他的任務就是獻上最完美的歌聲!
付聲擊弦,像是一枚子彈正中眉心!而嚴歡,也在此時放出他的歌聲。
“我不知夢在哪裡——”
青年沙啞透徹的聲音,讓在場所有的人都打了個激靈。彷彿寒冷從面板侵蝕進骨髓,又在靈魂深處點燃了一團火焰。
“也不知心去何方——
坐在孤獨夜裡,聽那寒風再起,
等誰為我撐起,
一片天明。”
清澈,又帶著些沙啞的聲線,將歌詞中空曠孤涼的意境再現眼前。嚴歡輕吸一口氣,與身邊的付聲對視一眼,他在吉他手眼中看到了信賴與鼓勵,便穩穩抓住話筒,將心底的情緒徹底釋放出來。
這是上臺前悼亡者一致決定的,將付聲的歌稍作改動作為他們登臺的第一曲。這是情歌,送給他們的情人搖滾樂;這也不是情歌,因為它並不婉轉迤邐,反而帶著一股憂傷和粗獷。
這是悼亡者樂隊誕生至今的見證歌,是每一支地下樂隊的見證歌。
“曾問自己夢在哪裡,火光點亮又被吹熄。
無處停泊的船,流無方向的風,
不知該去何方,尋覓你的身影。”
那是在最初,不見天日的練習室。埋頭苦練,汗水揮灑,追逐著心中小小的火花,卻不知該去何處實現。為了夢想而拼湊起的樂隊,帶著年輕人的衝勁,卻猶如搖搖晃晃的船,輕輕一碰,便要散架。
經不起風浪,挺不過暴雨,最後葬身在夢想的大海,變身白骨骷髏。只留下年輕的淚,苦味。
那段最苦的時期,沒有人依賴,沒有人陪伴,天各一方,不知何蹤。就像是一隻離群的南燕,被狂風折了翅,卻還要踉蹌地繼續飛行。因為還沒有飛到它心中的地方。
失落感猶如跗骨之蛆,牽動著人們的神經。看著臺上引吭高歌的年輕人,即便是聽不懂歌詞,場下的樂迷們也被一種渾然的蒼涼給打動。但這並不意味著服輸,也比意味著從此認命!
等到吉他手掀起華彩的新篇,鼓聲一次次密集,人們才明白這根本不是一首歌頌敗者的歌!它先抑後揚,只為了襯托出之後的旋律。
出現在夢中的你!
你,並不指代誰,就像是一個泛指的詞,更像是某種堅毅不屈的魂。正是你,將低迷的人拉出懸崖,哪怕磨爛渾身的血肉,也要飲著血嚎著歌,重踏征程!
一點失敗算什麼,一點風雨算什麼。不深深跌落到塵埃裡,哪裡能明白陽光的可貴!
問為什麼,問值不值?
為什麼不值!傾盡全力,為自己的夢想拼搏,粉身碎骨也值得!
因為,這份愛,是唯一!熱愛的充滿搖滾的世界,熱愛有血有淚的世界。所以——
“這個世界,無法逃離!”
也不願逃離!
嚴歡沙啞著喉嚨,喊出最後一句,血絲幾乎都要從喉管裡噴湧出來,就像是他胸中沸騰的感情,熊熊燃燒。
付聲收音,一切戛然而止,在最高/潮的段落。
臺下,人們似乎還無法回神。明明是不同的語言,但是融入歌聲和旋律中的樂手的熱血,卻是無需語言表達的。這份困難的道路上,不僅是悼亡者,每一個曾經踏上這條崎嶇之路的人,都能體會這首歌中的辛酸辛辣,還有最後的吶喊。
無論是大樂隊,還是小樂隊。無論是成功出道,還是在前進的路上化為紅粉骷髏。所有熱愛搖滾樂的人,只從這首歌中聽出了一個意思!
掙扎,掙扎,哪怕渾身鮮血,也要攀爬著向前!
轟——片刻的寂靜後,就猶如地震一般,會場響起如雷的呼喊。鼓掌無法宣洩樂迷們內心的激動,他們瘋狂地吶喊著,捶打著自己胸口,用盡一切來抒發心中的熱情。
愛你,搖滾!
直到這時,嚴歡才輕輕鬆了口氣。後背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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