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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沒有什麼東西是永恆的,一切都可以改變。但原來不是,獅子和老虎學不會吃草,兔子永遠是狼的手下敗將,還有些人,一輩子都不會愛上另外一些人。”季良傷感地說。
這是一個訊號,他這趟去非洲,一去就是好幾年。
“花這麼多精力,值得嗎?”思嘉不由問。
季良翕動鼻子,“這不重要。有時我們未必會得到自己想要的,千萬不要灰心,達不到目的,捧不到獎盃,還有其他獎勵。”
思嘉說:“安慰獎通常是一卷衛生紙。”
季良放下湯匙,一杯咖啡已經由熱轉涼,他喝一口,苦澀的口感令他皺起眉頭,半晌,他說:“你是對的。”
“可我總得試一試。離得遠一些,可能會看得更清楚。”
思嘉呆坐著,搓著雙手掩飾內心的不安。
季良明媚地笑,“傻瓜,我又不是不回來。”
他們終於成為一對好朋友。
多年以後,季良回國,整個人脫胎換骨,不僅膚色改變,體型變瘦,而且他留了長髮,渾身散發出藝術家的氣息。
關於他,思嘉總是希望知道得更多一點。
後來,在季良的部落格,思嘉看到他如是描述自己:
我是一個非常古怪的人,談不成人格分裂,可是我知道,我是病態的。有哪一個人會像我一樣呢,不斷欺哄自己,催眠自己,認定花開必定會結果。
我永遠都記得那一日,雨一直都沒有停,天色暗得像是晚上九點,窗外雷聲陣陣,豆大的雨滴拍打在窗欞,一聲接一聲,緊扣心跳。時間過得飛快,我坐在書桌前收拾東西,發著呆,什麼都不做,想東想西,一個小時一個小時過去,不覺間時針就轉了半圈。
“你知道嗎?你看書的時候最迷人,吸引我想要吻你。”
“我也是啊。”
忽然想起以前和男友的談話內容,這會是熱戀期,甜言蜜語信手拈來,什麼狀態都迷人可愛。
“整日就知道看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你煩不煩!”
我捧著書,不做聲。
啊,這會是爭吵期,瀕臨分手,於是處處找碴,怎麼看怎麼討厭。
這般渾渾噩噩談過幾次戀愛,交過幾個男友,卻始終不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未來太遠,自然不敢奢求,現在呢,現在要什麼也不清楚。彷彿是為了交差,又恰巧碰到一個人,三言兩語就湊對,過一陣子再分開。
直到遇見他。
說不上多愛劉鏑,但是在他身上我明白不少事情。
與他相處的那段時間,其實煎熬的時刻居多。
他彷彿是一個武林高手,對弈時卻不肯將我一刀斃命,反而握著刀子劃下來,刺在不緊要的部位,刀刀見血。這把刀的名字叫曖昧。
奇怪的是,我竟然乖乖忍受。憑著一腔熱血,以為一切都不是障礙,只要他不拒絕,我就還有機會。
我連同他一起欺騙自己。
後來他教我明白一個道理:我們最忠誠的朋友,也不過是自己,我們沒有必要欺哄自己。
儘管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我終於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所以我選擇去非洲,聽說那裡許多事情都與其他地方不相同,大開眼界之餘,很能磨練人的意志。
這正是我需要的。
……
他想要的到底是什麼呢?思嘉想,大概是懂得愛情的真諦——我們所追尋的愛情,其最初的目的不過是為了給我們的生活增添更多歡樂。假如不,那麼寧可單身。
21第二十一章
臨近月底時分,思嘉收到一張請柬,啊,芳子和阿杰要舉行婚禮,阿杰已同前妻庭外和解,付了一大筆贍養費,房子車子一併歸於前妻,阿杰淪為平民,帶著一個拖油瓶,人們一下子相信芳子和他是真心相愛。
芳子無奈地嘆氣,“早知如此,就應該叫阿杰一早淨身出戶,免去多少麻煩。”
思嘉由衷恭喜她,錢財俱是身外物,阿杰最大的財富是他的本事,不是他的房子,相信花不了多少時間,他會購買更加豪華的房子。
芳子不急著走。
她們在附近尋了一間咖啡廳小坐。
思嘉問:“可有想好去哪裡度蜜月?”
芳子說:“我們去北海道。”
那真是個好地方。
思嘉衷心祝福道:“你會是一個好妻子。”
芳子承認,不忘替阿杰邀功,“當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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