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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人生要有新嘗試
作者:半月晨光
01
“寧書銘,牽好你的受,他又到處發情了。昨晚纏著我叫得那個銷魂,MD,老子可受不住~”
寧書銘一走進“夜色”變有人粘過來狀似苦惱地投訴。他苦笑一下,推開來人。他已經習慣了。每次吵架後來“夜色”找人都會有人跑過來刻意地挖苦——你家的受真□。眉色裡卻全是得意。寧書銘有些疲倦,把摸到自己腰上的手甩開,在人群中巡視鄭若安的身影。
夜色是一家G吧,鄭若安在群魔亂舞的人群中尤其顯眼。濃厚的妝,半截的背心緊緊地貼著上身,露出纖細的腰肢,□是緊身的黑色褲子。他極盡妖嬈地舞蹈著,眼神閃爍,看到帥哥就眨眼放電。他算是夜色的名人了,並不是因為他有多好看,而是因為他有個漂亮又帥氣的男朋友,卻總愛在夜色裡肆無忌憚地勾人。
寧書銘上前一把拉住鄭若安的手,拉出夜色。鄭若安掙扎著,心裡不甘不願地跟著寧書銘出了來。酒吧的暗巷裡,燈光昏暗,寧書銘一直繃著臉,鄭若安掙開了他緊拉著的手一臉不耐:“來找我幹嘛?我們分手了!”一聲“分手”說得流利又毫不在意。
寧書銘點點頭,每一次吵架鄭若安都會說分手,因為分手之後他就可以肆無忌憚。這段感情對於遊戲人間的鄭若安來說從來只是雞肋,可有可無。他總是固執地認為只要分手了第二天就可以去找別人上床,並且覺得自己並沒有背叛伴侶違背原則。相處三年來,他總愛找各種各樣的藉口挑起由頭跟寧書銘吵架,然後就可以理所當然地說出分手。
寧書銘一向脾性溫和,他認為愛侶之間有矛盾並不奇怪,寬容和包容是必須的,兩人之中總有一個人要讓步,他並不介意做讓步的那一方。而事實是,人總是這樣,得了一寸便想得一尺,得了一尺便想得一丈。寧書銘的感情在這三年九百多個日夜裡白白被消磨得只剩下個曾經相愛過的虛影。
寧書銘聽著鄭若安冷清的帶著不耐煩的聲音,在黑暗裡張了張嘴,不知如何才能把話說得不那麼無情。相伴三年的情人,中間有過很多無厘頭的爭吵與戰爭,但他相信可以堅持到現在始終是因為愛,不管是誰愛誰,哪怕是自己愛他。哪怕以後又過了多少年年月月,這個事實都不能被抹殺掉。
但他最終還是張了口,他已經很疲倦,無力再去經營這麼一段感情。他退讓,換來的是對方更加的肆無忌憚地緊逼他的底線。他已經退無可退。於是他說:“我知道,所以來提醒你早點把你的東西搬走。”
《
br》 鄭若安睜大了眼睛,彷彿不可置信。寧書銘愛他,他清楚地知道,所以他可以無數次對他說分手,然後找其他人一夜春宵,然後等著寧書銘來夜色找他回家。他會假裝女王地拒絕,拿喬,但是最後還是會“原諒”他跟他走。這基本上是他跟寧書銘一起後的生活。他以為這一次亦是一樣,他在別人的懷裡醒來,然後對著寧書銘笑一笑,他就會來牽自己回家。而這一次他卻說我來提醒你把你的東西搬走……
鄭若安慌神了,卻扶著牆,穩住身體,依然毫不在意地說:“切,那些東西你要就拿去,小爺我才不稀罕!滾!”
厚重的夜色裡看不清鄭若安的表情,寧書銘只當他是知道了,於是說:“我收拾好了,你有空來拿。”
三年中分手無數次,寧書銘從未說過把他的行李收拾起來,鄭若安知道這意味著什麼。他強忍著眼淚,對著遠去的背影叫了一聲“書銘!”那個背影卻再沒回頭。鄭若安蹲□體,任由淚水從指縫間落下。他以為他不在意的,說分手的總是他不是嗎?可是最後決絕地走的卻不是自己。
他熱愛新鮮的生活,新鮮的肉體,喜歡一切新嘗試,但是寧書銘卻不一樣。寧書銘念舊,睡衣是高中時的,鋼筆是初練字時買的,連拖鞋都是穿了好幾年的。他家裡的東西大多都是用了許多個年頭不捨得扔的,有次他看寧書銘的睡衣都已經洗得發白,看不清原來的樣子,就扔了新買一套,結果寧書銘大發雷霆。於是鄭若安找到了與寧書銘吵架的快速渠道。
三年中他把寧書銘的舊物扔了個七七八八,有次甚至打了起來,僅僅因為他把寧書銘的舊剃鬚刀扔了。寧書銘對舊物總是有很深的感情,他卻愛一次又一次地挑戰他的底線,證明他是愛他的。而現在,愛被消耗完了嗎?不,怎麼會呢。他不會離開自己的……鄭若安有些恍惚地想道。
作者有話要說:給我家CP君親愛的寧寧的賀文,慶祝我們結婚一百天啦~哈哈~我家寧寧溫柔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