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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穿著運動鞋——花了十元錢在路邊攤買的,破了個洞,還起了毛邊,看起來灰突突的,很髒。更不必說身上褪了色、短了一大截的校服。
十六歲的年紀,就算表面裝作毫不在乎,其實自尊心也是很強的,再沒有比自慚形穢更令人懊惱的。
“你就是夙夜?”少年直直走到夙夜面前,微微歪著頭,目光自上而下,將他從頭到腳梭巡了一圈。
☆、3|一 初見(2)
少年外形相當英挺俊朗,五官輪廓深邃而鮮明,象是刀削斧鑿出來似的,濃黑的劍眉、晶亮如寒星的眼睛,鼻樑挺而直,面板是健康的古銅色,顯而易見是酷愛室外運動的陽光型少年。肩膀很寬,腰細腿長,活脫脫的衣架子,身上透出股務須言喻的矜傲華貴,氣勢迫人。
鮮明的存在感、眼睛裡隱藏的淡淡譏誚,都令人很不舒服,所以夙夜沒應聲。
並不在意他的冷淡,少年揚唇笑了笑,頗為友善地伸出隻手,“以後要一起生活了,認識一下,我是歐宇辰,比你大一歲。”
歐宇辰——夙夜聽說過這個名字,不止一次。
十七年前,爸爸被愛情衝昏了頭腦,執意要和父母離異、初中都沒畢業就在酒吧裡做歌手、還比他整整大五歲的媽媽結婚,氣得爺爺將他逐出家門。
爸爸還是太單純了,十幾歲就出來討生活,媽媽當然不可能像她表現出來的那麼清純無辜。
事實上,無論是否她的本意,社會的大染缸早已把她從身體到思想都鍛造得很成熟。毋庸置疑,和爸爸比起來,她是個相當有心機的女人。她深深懂得“普天之下,沒有能贏得了兒女的父母”這句話。
爺爺只有一雙兒女,媽媽認定,只要熬得住,生下夙家的子孫,登堂入室是遲早的事。
她萬萬沒料到,爺爺在商場上素來強勢,對待兒女時,也絕不肯退讓半步。
十二年前,他將歐宇辰帶回夙家。
他的目的很明確,姑姑已經為他誕下外孫女,他要親自培養這個孩子成為自己的繼承人,將來入贅夙家。
媽媽開始還把夙夜當做籌碼,以為爺爺再怎樣狠心,也不會不認自己的孫子,不會把偌大家業交給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外人,但夙夜十六歲了,夙家的人還是完全當他不存在。
媽媽的耐性,在日復一日的柴米油鹽中,其實早已經消耗殆盡,過慣了燈紅酒綠、夜夜笙歌的生活,她並不適應為□□為人母的角色。
而爸爸做了二十來年養尊處優的大少爺,從來只會花錢不會賺錢,拋開夙家大少爺的光環,在生活上根本就是低能加弱智。
顯而易見,只有愛情沒有面包的日子並不好過,何況媽媽嫁給他本來也不是為了愛情。
她的脾氣變得越來越暴躁,常常跟丈夫大吵大鬧,甚至漸漸開始夜不歸宿,直到發生後來的慘劇。
至於他們為什麼不離婚,估計媽媽心中還殘存著一線希望吧,萬一爺爺回心轉意呢?
在媽媽口中,歐宇辰是騙子、小偷、強盜、惡魔……媽媽從來不吝嗇用最惡毒的語言咒罵他。
夙夜對爺爺的家業沒興趣,也沒在意過這個人。
但既然爺爺能選中他,肯定不容小覷。
歐宇辰的手還直直伸在眼前,很好看的手,骨感修長,肉色指甲修剪得整整齊齊、乾乾淨淨,呈規矩的圓弧形,顯示出主人良好的教養和細膩嚴謹的性格。
夙夜漠然別開臉。
“怎麼不進去?”若無其事地將手插回褲袋裡,歐宇辰微微笑著問。
夙夜沉默了許久,才慢吞吞回答:“不想進去。”
和他的人一樣,他的聲線很清冷,聽在耳中,彷彿暮秋時節沁涼的冷雨。
“夙婭,”爺爺的聲音從門後傳出來,不大,但帶著無法反駁的威儀,“我明白你在擔心什麼,我說過的話不會改變,夙夜是你們大哥的兒子,但不是我的孫子,永遠也不會成為夙家的繼承人。我只是暫時收留他,等他大學畢業、能夠自立了,就得離開夙家。我什麼都不會給他,所以,”他加重了語氣,“不會發生你擔心的事情。”
“爸爸!”姑姑激動地反駁,“你以為我是擔心他覬覦你的財產,才不肯接受他嗎?你怎麼可以這樣看我?!他性格孤僻古怪,絕對不是個普通的男孩子!殺死大哥的元兇還沒找到,誰知道跟他們有什麼深仇大恨,才會對大哥下那樣的毒手!”
夙夜環抱著雙膝,下頜搭在膝蓋上,巴掌大的小臉沒有任何表情,只是微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