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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科學研究,任何研究都會有所犧牲的。”張鼎軒理直氣壯地說。
地球人跟火星人是沒法溝通的,夙夜轉身,剛抬起腳,就被張鼎軒叫住了:“等等!”
夙夜回頭,詢問地望著他。
“我解答了你所有的疑問,你也應該投桃報李吧?”張鼎軒皺著眉頭。
夙夜靜靜地等他說下去。
“你是怎麼發現我是兇手的?”
夙夜沉默了許久,嘴角慢慢浮現一絲嘲諷的微笑,慢吞吞道:“你不是很喜歡科學研究嗎?那麼,你就慢慢研究吧,反正等待審判和執行死刑還有挺長一段時間。”
沒再理會身後氣急敗壞的張鼎軒,夙夜毫不遲疑地開啟鐵門,一步一步離開。
為什麼會懷疑到他呢?
夙夜想起了牆上的血十字,中間那個“十”字的豎,明顯比其他筆劃粗重。如果不考慮蘸血量多少的問題,那麼可不可以理解成,是後來刻意新增了一筆,加以掩蓋?
夙婭總是直接去掉姓氏,稱呼張鼎軒為‘鼎軒’,而‘鼎’字太難寫,諧音的“丁”字就容易多了。當然,寫‘張’也可以,不過最容易寫的還是‘丁’字。
張鼎軒很聰明的,估計他看見那個“丁”字,馬上明白了妻子的用意,所以他抓著夙婭的手指,把那個“丁”字描成了“十”字,因為要掩蓋下端勾的痕跡,所以那一筆特別粗重。
至於另外兩個“十”字,不用問張鼎軒,夙夜也可以斷定,一定是他後來添畫上去,用來掩人耳目的。
在這個世界上,喜歡達·芬奇的人很多。但真正瞭解他,知道他是狂熱的女性崇拜主義者,讚許他盜竊屍體用以解剖研究的行為,並且青出於藍勝於藍,索性用活人做解剖研究的人,絕對不會很多。
☆、55|八 揭開兇手的面紗(6)
夙夜曾經納悶葡萄架下那具貓屍的傷口,後來想通了,老鼠們集體啃咬那些部位,或許因為那裡原本就是傷口——被人剖開的。
在夙家,如果說有一個人很瞭解達·芬奇,懂得古埃及木乃伊的防腐技術,非常瞭解人體的構造,擅長解剖屍體,對刀子運用的熟練程度不亞於外科醫生,身體健壯……這個人,毫無疑問,只能是張鼎軒。
當問過歐宇辰,確認夙家的達·芬奇贗品畫都是張鼎軒購買的以後,夙夜已經斷定他就是一系列連環殺人案的兇手。
慢慢走出沉悶壓抑的看守所,夙夜深深吸了口氣。
他對張鼎軒瞭解的不是很多,不過,據歐宇辰所說,張鼎軒有個非常強勢、聰明、美麗、能幹的母親。
兩年前,罹患肝癌去世,張鼎軒表現得悲痛欲絕,大病了一場,之後沉寂了足足有大半年時間,才恢復狀態。
夙夜揣測,也許就是因為他太依賴母親了,所以無法接受母親離世的事實,內心產生了巨大的失落感,精神上極度空虛寂寞,才會想到殺死、解剖某人的母親,研究女性的生理和生殖之謎。
九月初的天氣,陽光明睞,清風和煦。
他卻只感覺到從腳底板往上湧起的絲絲涼意。
這是什麼世界?怎麼會有這麼可怕的人??怎麼會有這麼可怕的人心???
沿著街道,夙夜慢慢走著。
路過一間掛著碩大廣告牌的花店,頭戴花環的可愛女孩正抱著一大捧花,在門口熱絡地招呼來來往往的行人:“七夕情人節,買束花送給女朋友吧。一束花,幸福一輩子哦!”
原來,今天是七夕情人節,夙夜想,怪不得班裡的同學,這幾天都怪怪的,特別的興奮和躁動。
賣花的女孩看見他杵在一旁發呆,忙小鹿般,輕快地跑過來,甜甜地笑著,嘴角噙著個酒窩,聲音清清脆脆:“這位小哥哥,買束花給女朋友吧,今天七夕,我們八五折大酬賓哦。”
夙夜遲疑片刻,點了點頭。
女孩高興地問,“請問您想選什麼花呢?玫瑰代表愛情,丁香代表思念,康乃馨代表祝福,金盞花代表迷戀,紫羅蘭代表永恆,鬱金香代表愛情的寓言……”
“請給我一束白菊花。”夙夜打斷了她的話。
女孩子臉上的笑容立刻僵固了,愣了愣,才回過神,放下捧著的花,手忙腳亂地幫他包紮好一束菊花,勉強笑著說:“歡迎您下次光臨。”
看著他纖瘦的背影在人流裡消失,女孩子嘆了口氣,喃喃自語:“失戀了吧?瘦得都不成人形了,他一定很愛他女朋友,真可憐。”想了想,她又搖搖頭,“可是,送白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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