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部分(第1/4 頁)
孫啟森哼道:“我從來不開玩笑。”
他滿意地看到,葉子輝的小臉,立馬皺成一團,活脫脫一副吞了只死蒼蠅的痛苦表情。
☆、107|3。15 /
一點也沒留意到孫啟森的幸災樂禍,葉子輝暗暗在心裡發誓,以後無論豬肝、羊肝、牛肝……什麼肝他都不吃了!
仔細端詳著石頭,孟彥名沉吟:“就算作案人是個變態,把肝臟拿走了。
可是,他為什麼還要放塊石頭在屍體裡呢?
我們知道,許多犯罪分子,都喜歡在作案現場留下屬於自己的個性簽名。
毫無疑問,這塊石頭就是本案中的個性簽名。
作案人這麼做,究竟是在表達什麼意思?”
雖然性格討人厭,孫啟森的工作態度還是不容置疑的,思忖著說道:“我外祖母是湘西人,小時候,她常常講湘西趕屍的故事給我聽。
當然啦,在她老人家口中,那不是故事,而是事實。
據我外祖母說,走腳先生——也就是趕屍匠,在趕屍前,為了避免死者變成殭屍,常常會在屍體口中放幾顆赤豆。
而修道的人說,殺人後,把一根桃木釘釘在被害者頭頂的百會穴,死者的冤魂就會被封印在身體裡,不能向兇手尋仇報復。
還有,我國西南地區的某些少數民族,也有類似的習俗。
殺人後,會用紅繩綁住死者的雙手手腕,並且打一種特殊的繩結。
含義和桃木釘是一樣的,都是拘禁枉死者的冤魂,免得他們屍變。
關於石頭……我還真沒聽說過。”
葉子輝習慣性扭頭,向夙夜牌犯罪大百科求助:“夙夜,你知道有什麼特殊的含義嗎?”
夙夜跟沒聽見似的,一點反應也沒有。
歐宇辰難得插了句嘴,輕描淡寫地說:“我也蠻好奇的,夙夜,你知道嗎?”
目光始終專注地盯著女嬰的屍體,沉默了少頃,夙夜慢吞吞回答:“那是燧石,俗稱‘火石’主要由隱晶質石英組成,是比較常見的矽質岩石。
由於它質地堅硬,破碎後會產生鋒利的斷口,所以最早被石器時代的原始人所青睞,當時絕大部分石器,都是用燧石打造的。
嗯,燧石還有一個特質,和鐵器擊打,會產生火花,所以也被古代人用來取火。
譬如武俠小說裡常常提到的‘火鐮’,其實是用鋼製的,搭配一小塊燧石,相互擊打,就能得到火種,是古時候最常用的取火工具。”
葉子輝無比怨念地瞪他,使勁瞪,繼續瞪,這是□□裸的差別對待啊。
頓了頓,夙夜又說,“在古埃及神話中,燧石是保護和懲罰的標誌。
他們留下的古代文獻中,有大量關於燧石的描寫,說是用燧石製造的武器,對抗兇猛的野獸,譬如蠍子、毒蛇等等,就能達到保護自己的目的。”
“保護?懲罰?”孟彥名眉頭緊鎖,“難道作案人知道這個傳說,然後用這塊石頭,表達他的某種意志……那你認為是保護還是懲罰?”
沒有馬上回答他,夙夜凝望著小小的嬰屍,隔了一會兒,才緩緩說道:“她還那麼小,有什麼過錯,是需要被懲罰的呢?”
孟彥名嘴唇動了動,想說什麼,卻終究沒有說出口。
死嬰的□□,和眼窩一樣,也爬滿了密密麻麻的蛆蟲,連中間棗核似的小小縫隙都擠滿了。
它們不安地騷動著,像群飢餓的微縮版小狼,拼命爭搶著領地。
不過,倒是再沒有發現其他傷痕。
脫下乳膠手套,孟彥名隨手丟進不遠處的垃圾桶,吩咐道:“子輝,把屍體送車上去,帶回局裡。”
“好嘞。”葉子輝痛快地答應了一聲,將禮品盒的蓋子蓋上。
初步屍檢完畢,按照正常的辦案程式,接下來就應該給相關人員做筆錄了。
臨時客串搬屍工的葉子輝,帶著嬰兒屍體先走一步,其他人也魚貫而出,默默回到客廳。
孫啟森目不斜視地徑自走到茶几左側,一屁股坐在沙發正中央,除了記事簿,又從公文包裡拿出個小型錄音機,放在面前的茶几上,擺出審訊的架勢。
身為同一個戰壕的戰友,孟彥名當然只能把自個兒安置在他旁邊。
歐宇辰則拉著夙夜,在他們對面落座。
洛梓洋、忠叔和蘭姐不聲不響地站在了他倆身後。
這種局面,很有點楚河漢界、涇渭分明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