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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鑽進去。
還有一次,父親的一個朋友,將自己女兒不喜歡的衣服,拿給父親。
朋友當然是好心的。
而李思思也的確沒有什麼衣服,她看那些衣服都很不錯,還很高興。第二天就挑了一件外套,穿去學校。
她不知道,父親朋友的女兒,恰好是她的同學,平時倆人幾乎沒什麼來往,彼此連話都沒怎麼說過。
結果那個同學看見她身上的衣服,驚訝地說:“原來你是李叔叔的女兒呀,早說是給你的嘛,我還有……等我穿一陣子,都可以送給你。”
同學並沒有惡意,說話的聲音也不大,但還是被其他同學聽見了。
他們用或者同情或者輕蔑的目光打量著李思思,好像她是路邊舉著搪瓷缸子的乞丐。那種滋味,很不好受。
再譬如,班裡舉行集體活動,春遊啦、看電影啦……大家都會帶許多零食,互相分著吃。而她,是不能跟父母要錢買零食的。
也會有同學很大方的,把自己的零食分給她,在完全沒有辦法回贈的情況下,這種接受饋贈就變得很尷尬。
考慮到她的家境,集體看電影的時候,老師每次都不會發給她電影票。老師是好意的,學校組織的團體場,電影院通常都不會驗票。沒有拿到票的同學,當然也就不用繳納電影票錢,可以混進去白看。
因為老師這種特別的照顧,同學們都會多看她幾眼,那詫異的目光,讓她有一點點不自在。
現在重視素質教育,許多孩子都有各自的特長,什麼舞蹈啦、繪畫啦、聲樂啦、書法啦……
李思思通通不會,她也沒有閒錢去上各種才藝輔導班。
所以,不管學校裡搞什麼活動,她都是被排除在外的一個。
自尊心受挫也好,自卑感作祟也罷,這些林林總總的加在一起,讓她沒辦法喜歡學校生活。
☆、87|六 遊戲OVER〔6〕
勉強熬到初中畢業,她就退學了。
父母當然是反對的,他們並不是不愛孩子,他們只是被貧困磋磨了精神。他們不害怕貧窮,他們只怕沒有辦法改變貧窮的境遇。
但是,女兒表現出從未有過的堅決。後來,在面對女兒那慘不忍睹的成績單的時候,他們被迫接納了現實。
不讀書,當然要做事,十幾歲的女孩子不念書能幹什麼呢?他們很煩惱。
李思思在洗頭房做過洗頭妹,在小飯館端過盤子……
再後來,幾個偶爾認識的姐妹,讓她看到了一條來錢很快,卻不需要多麼辛苦的路——做/小/姐。
她年輕,長得也不錯,很快在那個圈子裡混得如魚得水,學會了抽菸、學會了喝酒、學會了化妝打扮,也學會了怎麼誘/惑男人。
華子強明白,男人買/春是風/流,真的要把妓/女娶回家,那就是下/流了。包括他的父母在內,都會淪為所有人的笑柄。所以,他連想都沒想過,就放棄了自己的愛情。
但這不表示,他能漠視別人踐踏那個女人的生命。
也或者,他其實比自己想象中的,更愛那個女人。
歐宇辰和張晗玥曾經撞見他們在一起,當時華子強摟著李思思,把她親親熱熱地圈在懷裡,故作漫不經心地說:“這是你們大嫂哦。”
後來有那麼兩三次,酒酣耳熱之際,華子強勾著歐宇辰脖子,一邊往嘴裡灌酒,一邊語無倫次地講述著他從未開始,就已經宣告終結的愛情。
這,就是他不能原諒歐宇辰和張晗玥的原因。
他的確是把歐宇辰當成朋友、當成兄弟的,所以被傷害的時候,也就更加憤怒,更加無法忍受。
現在,遊戲over,一切終於結束了。他想著,慢慢地、慢慢地閉上了眼睛,唇角尚含著一絲微笑。
被這個瘋子害死了!歐宇辰看著地板上一動不動的華子強,心裡忍不住有點發慌,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現在要怎麼辦?能怎麼辦?他不想坐牢,更不想糊里糊塗被陷害成殺人兇手。處理這種事情他完全沒有經驗,誰比較擅長?能向誰求助?誰又是可以信賴可以依靠的?
他馬上就想到了,疾步走到門口,推開門,衝站在走廊裡的夙夜招招手,輕輕嘆氣,滿臉無奈地說:“我恐怕,惹上大麻煩了。”
***
邵壬是在睡夢中被電話鈴聲吵醒的,因為蝴蝶殺手的案子,他已經連續好幾天沒睡好覺了,所以也就分外惱火,氣沖沖問:“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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