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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走廊裡的夙夜招招手,輕輕嘆氣,滿臉無奈地說:“我恐怕,惹上大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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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壬是在睡夢中被電話鈴聲吵醒的,因為蝴蝶殺手的案子,他已經連續好幾天沒睡好覺了,所以也就分外惱火,氣沖沖問:“誰啊?”
“你快來局裡,”聽筒裡傳出孟彥名的聲音,語氣很急,“夙夜出事了!”
“啊?”邵壬立刻驚醒了大半,瞪圓眼睛,脫口嚷道,“他能出什麼事兒?!被家暴了?!”
孟彥名像一下子噎住了似的,半天說不出話來,聽筒裡傳來一陣呼哧呼哧喘粗氣的聲音,好半天,似乎才終於硬是忍耐住某種情緒,他咬著牙說:“他殺人了!”
手中的聽筒,啪地掉在了床上。邵壬顧不得把它扣回去,手忙腳亂地抄起扔在地板上的警服,就往腳上套,折騰了半天,也沒穿進去。他正火冒三丈,忽然發現腳丫子使勁插著的,不是褲腳,而是兩隻袖子。
一陣雞飛狗跳、兵荒馬亂,總算是穿妥衣服,邵壬順手抓起手機,連滾帶爬地跑到馬路上。
正是凌晨時分,人稀車少,等了足足有五六分鐘,才攔到一輛計程車。
到了公安局門口,沒等車停穩,邵壬就開門跳下車,隨手把錢包丟給司機,也顧不得等著對方找錢,直接往樓裡衝。
誰知道,沒跑出兩步,就被司機叫住了:“警察同志!您要是忘記帶錢包就算了,不用把手機給我。”
訕訕地拿回手機,邵壬沒有去自己的辦公室,而是直接去法醫科找孟彥名,向他了解案情。當然,這種時候,他肯定想不起來法醫科是“禁地”。
據孟彥名所說,昨天夜裡,金陵酒店發生命案。死者共有兩人。
一號死者名叫張晗玥,女,19歲,惠德學院經管系二年級學生。根據調取金陵酒店二樓的監控錄影,確認晚上八點五十分,張晗玥和二號死者華子強一起進入206號房間。
值得注意的是,整個過程中,華子強一直攙扶著張晗玥,而張晗玥步履蹣跚,整個人搖搖晃晃的,象是隨時都要跌跤。
為他們辦理入住手續的酒店職員,也證實張晗玥當時滿身酒氣,一副昏昏欲睡的樣子,顯然是喝醉了,還醉得不輕。
夜裡十點十八分,歐宇辰和犯罪嫌疑人夙夜走進電梯。十點十九分,電梯停在二樓,倆人在電梯口處停留了一分三十八秒。隨後,歐宇辰獨自進入206房間,夙夜則留在走廊裡。
十點二十八分,歐宇辰開啟房門。從監控中可以看到,他對夙夜做了個招手的動作,不過,由於背對著攝像頭,看不到他的表情和嘴型,所以也沒法推測出,他究竟對夙夜說了什麼。
接著,夙夜也進入了206房間。
十點三十一分,歐宇辰離開206,而夙夜留在房間內,並沒有出來。
十點四十五分,夙夜撥打110報警,聲稱自己殺死了二號死者華子強。警方在十九分鐘後趕到,將他當場逮捕。
現場勘驗的結果是,一號死者張晗玥的屍體在浴室的浴盆中被發現,頭北腳南,全身*,呈仰臥狀。
屍身用被子床單緊緊包裹著,連枕頭都塞在了床單內。死因為機械性窒息,身上有多處鈍器砍傷及手指抓撓留下的傷痕,死前曾經被性/侵/犯,處/女/膜破裂,陰/道及大腿內/側都提取到男/性/精/液。
砍死她的兇器,疑似一柄斧子,也在浴室裡找到。
斧頭上滿是血跡和碎骨碴。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這柄斧子,和蝴蝶殺手系列殺人案中檢測出的作案工具很像,具體是不是同一柄,還需要等待鑑證科的鑑證結果。
二號死者名叫華子強,男,二十歲,c大企管系三年級學生。
屍體橫陳在206房間的地板上,身上穿著酒店提供的睡袍,頭西腳東,呈俯臥狀。死因為機械性窒息,陰/莖及大腿/根/部,提取到精/液和女性陰/道分/泌/物,初步判斷死前發生過性/行為。
兇器為一柄軍刺,現在還插在他的胸膛上,右手手腕部位,有輕度灼傷痕跡,屬於新傷。在房間內的床頭櫃上,找到一個zippo限量版打火機。初步懷疑,傷痕是由這個打火機造成的。
據夙夜和歐宇辰交代,夜裡十點左右,歐宇辰收到從張晗玥手機發出的簡訊,邀他去金陵酒店206房間見面。
歐宇辰回撥張晗玥的電話,發現已經關機。他感到事情很蹊蹺,便跟夙夜說了此事。倆人商量的結果是,一起去酒店,看個究竟。如果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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