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輩子。”
鍾靈聽完這過來人的箴言,權衡了一下,覺得警察似乎確實不是個好選擇,但仍有些不甘心,“可是那樣當不了英雄。”
張世橋笑了笑,“世界上的英雄本來就沒幾個,但是壞人卻很多,我們之所以能夠生活在和平安穩的環境裡,不只是因為那幾個英雄的功勞,還因為許多人都願意把堅守正義當作自己的責任。英雄衝在前面,而普通人守在後面,他們才是那道翻不過也推不倒的牆。”他揉了揉鍾靈的腦袋,“就算你只是一個普通人,你的那點正義感,也是很珍貴的。”
鍾靈只見識過英雄的光鮮和悲壯,還是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說法,他問:“橋哥,那你呢?”
“我也是普通人,不過我的責任要比你們都大一些。”他往後靠到沙發上,笑道,“我可不想當英雄,你看那些被稱作英雄的人,有幾個是活著的啊?”
到了五月底,L市漫長的夏天早已開始,張世橋難得週末有空,趴在沙發上懶懶地不想動,鍾靈問他:“橋哥,你有空為什麼從來不去陪你的女朋友?”
“啊。”張世橋突然想起了這茬,把臉埋在抱枕裡,“你怎麼還記得這事啊。”
鍾靈若有所悟,“她是不是把你甩了。”
“唉。”張世橋翻了個身,“實話告訴你吧,其實我根本沒有女朋友,我是喜歡人家,但是人家一點都不喜歡我。”
鍾靈有點同情眼前這個大齡光棍,但是他更在意的是張世橋對他撒了謊,“原來你是騙我的。”
“我又不是誠心要騙你,只是當時嘴一快就這麼說了。”
“你以前說要請我吃冰激凌,結果到現在也沒有請。”
張世橋抓了抓頭髮,“這個也不是騙你,我只是忘了嘛。”
鍾靈沒說話,一臉懷疑地看著他。
張世橋心想這小孩的眼神真讓人發怵,當即從沙發上跳了起來,手臂搭在鍾靈肩上,“走,我們現在就去買冰激凌解解暑,省得讓你覺得大人說話不算話。”
附近的雜貨店沒開門,兩個人不得不步行到更遠的地方。外面一片烈日高溫,鍾靈熱得額頭上都是汗,道:“要不然算了吧,我不吃了。”
張世橋卻不答應了,“吃,必須要吃!都拖了大半年了。哎,你最喜歡什麼口味的?”
鍾靈用手遮住直射下來的陽光,“巧克力吧。”
“那等會多買幾個巧克力的冰激凌,給你拿回家放冰箱裡。”
兩個人終於走到最近的一家超市,張世橋果真如之前所言買了不少冰激凌,鍾靈拿了一個在手上用勺子舀著吃,剩下的都裝進了塑膠袋裡。張世橋邊從超市走出來邊說道:“回去得走快點,不然冰激凌都得融化了。”
剛出了超市的門,一個身影從張世橋旁邊走過,那人帶著頂棒球帽,低著頭,大夏天卻還穿著一件長袖T恤,在擦肩而過的一瞬,張世橋憑著多年刑偵工作積累下來的經驗,警覺地意識到這個人似乎有些問題,他又朝那人多看了一眼,竟發現他相當眼熟,張世橋在腦海中迅速地搜尋了一下,立即確定了這個人的身份,他就是鄰市那起入室搶劫殺人案的在逃通緝犯!
張世橋記得通緝令裡有對此人體貌特徵的描述,三十三歲,身高一米七五左右,案發現場不止有被害人一人的血跡,推測兇手曾在遭到被害人反抗時受傷,而這個人在這種天氣裡還穿著長袖衫,想必是為了掩飾手臂上的傷口。
張世橋一把抓住了那人的胳膊,“站住!”
那人明顯慌了,“你幹什麼,放手!”
鍾靈跟在張世橋旁邊,不知發生了什麼,卻突然也感受到了一陣緊張,他叫道:“橋哥?”
張世橋把手裡裝著冰激凌的塑膠袋一把塞進鍾靈懷裡,大力將他推到了一邊,鍾靈被推到了店門外,突然暴露在陽光讓他有些睜不開眼睛,只聽到了肢體搏鬥和周圍人驚呼的聲音,他幾步趔趄站穩身體,又朝張世橋那邊看過去,只見張世橋從身後用一隻手肘勒住了那人的脖子,另一隻手固定住他的右手,眼見已經將那人制住,張世橋衝周圍人喊:“快報警!”
正是在這時,那人左手從口袋裡掏出一把尋常可見的文具刀,拇指往外推出刀片,不抱希望地往後一劃,企圖擊中張世橋的要害之處。
鍾靈在幾米之外看清了那把刀的走向,他驚恐地大聲喊出口:“橋哥小心!”在那千分之一秒中,張世橋曾說過的一句話劃過了他的腦海——這種亡命之徒殺了一個就不在乎再殺一個。
刀劃破了張世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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