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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讓人難以作出任何反應。
☆、撿了一小孩
傍晚時分,天色漸黑,偌大的辦公室只剩下李修翻閱檔案的聲音,他已經加班將近一個星期了,手上的這個案子牽連頗大,好些G市的政治要員都涉及其中,一個處理不好,G市就要變天了。
他取下眼鏡,拇指和食指輕輕揉捏酸澀的眉心。他知道這是個機會,27歲的他太過年輕,在律政這條路上才剛開始,只要他把這案子處理得當,那麼以後他的前途就真的是一片光明。
律師界的老一輩會覺得他功利心太強,還沒有學會走了就想跑,一個剛進入這個行業的毛頭小子就想在在這個領域翻雲覆雨,真是不知好歹。
但是,教導了他四年之久,一步一步帶領他前進的前大律師羅路卻是這麼告訴:“別人或許還得拼搏個三五十年,但是你不需要,因為你除了有實力,你更有後臺。”
對的,他有後臺,他是前大狀現任政協委員的羅路的乾兒子,他更是於家軍前參謀長羅循的幹孫子,因為他救了於將軍的孫子所以於將軍把他當成於家人。於永軍雖說已經半退隱,但是於家並沒有退出這個政壇這個權利中心。
全G市都知道於永軍只有一個女兒,還瘋了進了療養院,這個瘋了的女兒只有一個兒子,於永軍這一脈人力單薄。
但是全G市也都知道,於永軍有一個哥哥,兩個姐姐,他們人力可不單薄,兒輩孫輩有從政有從商,每個人都混得風生水起。雖然對於那些個長存已久的大家族,於家似乎還掀不起什麼大風浪,但是所謂蟻多壓死象。
現在全G市都知道李修背後有於永軍和羅循,而於永軍背後有於家。
這骨頭沒什麼肉不說,還難啃。別看於家人都不在一個省市,似乎沒啥聯絡,那是因為沒到過年。平時一個兩個忙得要死要活,也就只有過年才有機會聚一聚。
想起於家自然就想起把他帶進於家的人——於若水。
他沒想過當時心情不好的自己難得一次路見不平就使得自己的命運發生如此改變,他以為自己的未來都已經斷送的時候,突然有個人告訴他,你可以重新開始。
他應該感激他的,沒有於若水哪有現在的自己。
正想得出神的李修被一陣鈴聲拉了回來,一看來電顯示——於若水。
“啊修……TAT”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聽到一個極其怨念的聲音。
“你又什麼了?”他突然覺得頭疼。
“我好像又撿了一個人回家……”
“……”他頭更疼了。
……
於若水就該叫於禍水。他是瘋了才會覺得自己要感激他。他倒是好,不過一個順手把自己帶回家,於若水說是“撿”不是帶,自己這四年來就沒消停過,他總會給你弄出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當你以為再沒有比這件事更糟的時候,他會用事實告訴你——你還是太嫩了。
他覺得自己這輩子就是來給缺愛的於若水當爸的。哦,不,當爸都沒有他管得這麼寬。
於若水憋屈地抱著小抱枕坐在李修旁邊,對面坐著一個13、4歲左右的少年。剛洗完澡的少年穿著於若水的舊衣服面癱著臉旁若無人地吃著布丁。手腕處似乎受了傷並且被於若水處理過——從那包得厚厚的繃帶可以看出,於若水是故意的。
縱使臉上貼了兩個OK繃,眼角處也塗了紫藥水,但不能否認少年長得很好看,五官精緻秀氣,乍一看下去似乎是溫養在家的小花朵,懵懂無知,但是配合他的動作他的神情,卻讓人覺得這個孩子並非池中物。
“我不是說過不要隨便撿東西回家嗎?”李修已經破罐子破摔了。
於若水撿回家的東西不算多,但也絕不少,就貓貓狗狗也有五六隻,最要命的是他撿回來就不管了,結果就是李修把那些貓狗送人或者送回於宅,有羅循寵著他還真是無法無天了。
撿人也不是第一回了,第一個是成了他弟弟的於群群;第二個是他,他的定義有點混亂,年齡上他是他哥哥,性質上他覺得自己是他爸;第三個就是這個一臉臭屁的小鬼。
“……又不是我撿回來的撒,是他自己跟著回來的撒,又不能欺負人家小朋友撒……”於若水嘀嘀咕咕地抱怨。
“好好說話。”
家長訓話,不得不從。於是於若水就倒豆子一樣霹靂巴拉地阻都阻不了。
話說這天,碼字碼得昏天暗地的於若水終於在自己寫得膩膩歪歪言情小說上打上“ENG”,心情大好,看看太陽都下山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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