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2/4 頁)
情。
一見鍾情,日久生情,血緣相親,血脈相依,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終成眷侶。
在這千百種情裡,李慕最喜歡的,就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現在想起來,他和韓越之的相遇,都帶著點命定的意味,那是一種叫做宿命的東西。
那一年,李慕十歲,北方孩子上學晚,十來歲的時候,才剛剛要讀到三年級。
這一年,他們全家都搬到了爺爺奶奶的故鄉,一個叫做平安縣的小地方。
他打小不愛說話,以前和班裡的同學相處也不好,他父親雖然為人冷漠,但還是關心他,碰巧叔叔李顯茶要回鄉定居,於是索性換了工作,舉家回遷。
李慕至今都記得,那一年的九月陽光燦爛,道路兩旁扇子形狀的銀杏葉早就泛著黃,正歡快地隨風飄動,躲在樹蔭下懶打哈欠的土狗,閒閒沒有生意做的報攤老大爺,旁邊公園內正在和祖母玩皮球的紅裙子小女孩,或者是不遠處住宅區一棟棟櫛比鱗次的紅磚樓房,構成了一幅絕美的畫卷。就連寂靜吹著的暖風,都好像帶著笑,在歡迎終於歸家的遊子。
這是一個十分漂亮而安靜的縣城,只第一眼,李慕就愛上了這裡。
家裡早就安排好住處,他家和叔叔家挨著,也方便他學棋,和他們一起過來的還有三位師兄師姐,他們都住在叔叔家,也算是給人丁單薄的李家,增添了幾絲人氣。
然後,就是李慕嶄新的人生開始。他轉到了鎮上的小學,第一天的時候,是他父親手牽著手把他送了過去,他還記得,當自己有些緊張地站在講臺上的時候,當全班同學都在嘲笑他傻兮兮地黑框眼鏡的時候,有那麼一個男孩子,大聲地喊:“叫李慕是吧,過來當我同桌,我爸爸說嘲笑別人是不對的,我不會嘲笑你。”
李慕感激朝他看去,那男孩子頂著一頭看起來有些硬的短髮,乾淨的T恤上印著藍色的帆船,笑臉燦爛。
全班43位同學,就只有他沒有同桌,不知道為什麼。
班主任老師皺眉看了看笑得格外大聲的幾個男同學,然後溫和拍了拍李慕的肩膀,同他說:“去韓越之同學旁邊坐吧,他成績很好,你有什麼不懂的,都可以問他。”
這不是故事的開始,卻是主角們的最初相遇,一個少年走進另一個少年的生命裡,不過一句話的功夫,不過一時的好心。
後來李慕才知道,為什麼沒有人願意當韓越之的同桌,別看他成績好,但是為人過於好動調皮,上課的時候總會時不時戲弄一下同坐,李慕一開始不習慣,但是沒過幾日,當他真正發現,韓越之是真的沒有嘲笑他,也從來沒有對他啤酒瓶底一樣的眼鏡表示過好奇,他性格開朗,愛說愛笑,正好和沉悶的李慕互補,雖然李慕不說,但是他父親叔叔都能看出來,他喜歡這個新學校,卻也更喜歡這位好人新同桌,話不多的他,晚上闔家吃飯的時候,十句話裡,五句話都是在提他。
小孩子的友誼,總是來得迅速而堅固,李慕為人固執,他覺得自己和韓越之已經成了好朋友,雖然沒有桃園結義,但好歹也算是八拜之交,韓越之對此表示同意,於是兩個人一起玩的時間更多,潛移默化之下,也跟著融進了班級這個小團體,平時放學之後,週六週日,如果不用下棋,他也樂於和小夥伴們一起玩。
十月份的時候,北方的這個小縣城,還不大冷,孩子們都穿上校服外套,撒歡一樣在公園裡面玩耍,李慕和韓愈之也不例外,公園裡新建了有些複雜的假山和花園,孩子們下課後,最喜歡在這裡玩捉迷藏,直到肚子餓得呱呱叫,才戀戀不捨地回家。
這一天,是韓越之當鬼抓人,李慕看到他蒙上眼睛,自己就拼命往假山後面跑,假山後面有一片小樹林,那裡堆放了一些還沒做成的石料,以前李慕從來沒有躲在過那裡,但是今天他卻跑過去鑽到了石料的下面的小洞,他小時候就很瘦,看起來很單薄,不用怎麼費力,就躲了進去。
這時候才四點多鐘,太陽剛剛偏西,映著紅彤彤的雲彩帶出一片霞光,李慕躲的位置剛好能看到這些,景色很美,微涼的風吹拂著,他也不嫌髒地坐在地上,背靠著被太陽曬得有些熱乎的石頭,耳中聽著不遠處韓越之抓到小同學的開心笑聲,一點一點就要合上眼睛。
他覺得自己有些迷糊,不大想動的腦筋慢慢沉入一團一團棉花裡,並且順道合上他半睜著的眼,昨天和師兄對局完討論到很晚,年紀還小的李慕這會兒困得不行,沉沉睡去。
夢裡他又在和師兄下棋,不過師兄比他水平高好多,他老是輸,因此賭氣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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