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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下還有誰能認得出。
哼著歌走到玄關,將手放在門把上。怎麼看都覺得不對。回屋換了一頂鴨舌帽,一身休閒裝。
這才走出門。
外面的空氣就是不一樣,新鮮清透。
我深吸一口氣,幸福啊。
找到樓下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走到門口的時候還被一小子挎的斜肩書包撞了一下。
誰呀,那麼不長眼睛。萬一帽子被撞掉,又被記者拍到怎麼辦!
我瞪了撞我那小子的後背一眼。
那小子可能是感受到了背後我哀怨的視線,驀地回頭看了我一眼。
我下一跳,急忙低頭轉過去。
該死的!不會是娛記吧?
要真的是記者,那明天各大報紙的娛樂版頭天加上就要登出“亞洲風尚夏笙,疑似罹患精神類疾病,半夜2點竟去便利店買泡麵。”這樣的話來。
我小心翼翼的看了眼那小子的書包,還好沒露出類似攝像頭之類的東西。
我在超市裡逛了一會,剛才撞我那小子也在那挑泡麵。
那小子挑挑揀揀,看了好一會。只見他拿起幾包泡麵,抬頭看看店裡的攝像頭,將身體挪到攝像頭看不到的死角。
迅速將幾袋泡麵塞進包裡。
偷……偷東西!
我還來不及反應,那小子轉頭看見我,挑釁的瞪我一下眼睛,意思是“你少多管閒事”。
算了,偷泡麵這種事只有窮得沒飯吃的人才做得出來。
我同情的看他一眼。消瘦的身材,洗得發白的牛仔褲和劣質棉襯衫。表示沒有告發的意思。
那小子用眼神打量我,轉身走出店門。卻被老闆在門口抓住。
店老闆用他胖胖的食指對準他身後的電視,畫面定格在那小子正將泡麵塞進包裡的瞬間。
胖老闆抓著他,嚷嚷著送警察局。
半夜2點,店裡除了我們就沒有其他的人。
如果這事鬧到警局……有麻煩的不是那小子卻是我。
無孔不入的娛記,到時不知會怎麼編排我。
我走到他們中間,“老闆,請問下他怎麼了?”
胖老闆使勁抓著那小子的手,“偷東西。”
“我沒有!”他抵死不認。“你哪隻眼睛看到我偷東西了?”
“我兩隻眼睛都看到了。”老闆指了指顯示器,“正好,你來幫我做個證人。”
老闆對我說道。
“老闆啊,得饒人處且饒人不是。讓他把偷東西的錢還您就行了唄,哪需要為了那麼點小事弄到警察局啊。”我勸道。
“還錢?說的好聽,你問問他,他有錢還嗎?看他偷東西也不是一次兩次了,要是放了他,再到別人家店裡頭怎麼辦?我這也是為民除害!”胖老闆說的義正言辭。
並且越說越大聲,說不定一會連警察都能讓他喊過來。
“老闆,不如這樣,給我個面子。我幫他把錢交了,您就放了他吧。”我求道,一邊看向旁邊被胖老闆抓著不吭生的小子。
“怎麼?為他求情。你認識他?”老闆問道。
心念一轉,我故作痛心狀,“老闆啊,實不相瞞。這個小子是我家鄰居,學習不錯人也挺好的。但是從小吧父母雙亡……因為受過一點刺激。主要是小時候受他外婆虐待過,所以心裡就有點問題,就算偷東西他自己也不知道。”
老闆轉頭看向那小子,嘆了口氣。“哎,真是可憐的孩子。”
那小子哼了一聲。
件事情有轉圜的餘地,我一頓好說歹說。終於說動老闆放人。
付了我買東西的錢和那小子的泡麵錢。
拿出錢包的時候,那小子在我後面特鄙視的嗤了一聲。
Prada的限量版,臭小子,還挺識貨。
終於拉著那個小子走出便利店。
心裡又將清新的空氣讚美了一番。
才走出來不遠,可能是覺得從便利店已經看不到這裡來了。那小子一把甩開我的手。
“多管閒事!”然後大步流星的轉身走進夜色中。
我追上去,“喂!”
“幹什麼?你想報警抓我?”
“你的泡麵!”我氣呼呼的把裝泡麵的袋子遞給他,“好歹我也幫了你,你不說聲謝謝就走?”
“不謝了!”那小子道。什麼嘛,聽口氣好像是我欠他的一樣。
4(Pr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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