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4 頁)
對了我害怕記者這一條,但……你真的拍到照片什麼了嗎?我可沒看到過。你又沒有讓我看你的照片……萬一拍的不清楚,或是照歪了什麼的。你總應該先讓我看看你照的再說吧?”
季哲遠也不遲疑,反正是他拍的證據,就乖乖的拿在手裡讓我看。
“太遠了!我坐在這邊怎麼看得到……”我皺眉。
他又將手機拿近些。
“手機這麼小……螢幕再小點……看不清啊……”
哲遠不敢將手機拿的太近,怕我對他的手機不利。笨笨的,還真是小孩子一個。
我便藉機往他身上蹭,吃他點豆腐算是補償我的精神損失。
他被我蹭的渾身不舒服。身體往後仰,想離我越遠越好。
我瞅準機會,鑽到他懷裡,“啾”的一聲把他給親了。放在後面的雙手趁他愣神,一下子把手機奪過來,並將握著手機的右手伸到兩層樓梯之間。
手上一放,手機就順著樓梯的縫隙磕磕絆絆的掉下去。七十九層的高樓,叮叮!!的聲音響了很久才平息。毫無疑問,可憐的手機正待在一樓,成五馬分屍狀。
哼哼,來而不往非禮也。
你使詐,我就不會?
哲遠愣了一會,嘿嘿一笑,“沒用的,我早就已經將圖片發出去了。”
“如果你不同意換主角,我想……明天各大報紙上的頭條一定非你莫屬。”
“真的?哎……可惜啊……我賭你只有手機裡這一張照片。”
我賭如果他真的有另一份,剛才就不會那樣緊張他的手機。但他是演員,如果他之前是在對我演戲的話……那就真的一敗塗地,在沒有翻身的機會。只有乖乖聽話的份。
我與哲遠的視線在空中相碰,只覺萬籟俱寂,華光四溢。
許久,他低下頭苦笑,“你贏了。我什麼都沒有……我想現在……只好等著被你們劇組解僱。”
說完從臺階上站起來,頭也不回,直接跑下樓梯。
笨蛋……這是七十九樓……用跑的話……
“你等等……回來!”我叫住他。“我可沒說要和你解約!”
季哲遠不理我,繼續往下跑。
“如果你還想要你妹妹的話!就給我回來!”
10(3 Years Ago)
“只要你答應我一件事,我就給你想要的一切,財富,權力……以及你妹妹最好的醫療。三年後,就如你希望的那樣在亞洲風尚最高的獎臺上。”
我如是說。
當時的哲遠還太弱小,又急著想賺錢為妹妹治病,不禁誘惑。猶豫幾天後,答應了。
他問我那一件要他辦的事是什麼,我沒想過,認為以後也不會去想。甚至覺得這一件事的約定會擱置一輩子。
還記得當時季哲遠問我,“為什麼要這樣。”
我嬉皮笑臉的回他一句,“因為我喜歡你。”
這句話,很快就應驗在《焚沙》的拍攝過程中。
當我終於察覺,已經泥足深陷,無法自拔。
劇組拍攝一天,我對哲遠的關注增加一分。劇組拍攝了整整兩個半月,我的目光便追隨了他兩個半月。
拍攝結束,後期工作結束,宣傳結束,首映結束。交集越來越少,但那一分分累積的愛戀卻似愈來愈多。後來發展到,只要有季哲遠在場,尹笙的目光就會失控,行為就會失控。
因為季哲遠的出現。我的整個世界都失控了。
我甚至都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他,為什麼會喜歡上他。
在不清楚怎麼回事的時候,就已心不由己。
之後的一天,我約哲遠到一家茶店。
“季哲遠,跟我交往三年吧。”我如是說。
他瞪大了眼睛,“你真的是同性戀?”
我搖頭,“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喜歡上你了。”
“我答應你。但如果這是你唯一的那個條件。”他道,“我不是Gay。也有喜歡的人,這樣的戀愛,你要嗎?”
我爽快的點頭,認為三年後,我一定會厭倦他。認為這種類似於生了精神病一樣的吸引,很快就會消逝。當時的我還不知道,愛上這個人,會是一輩子的事。
《焚沙》播出後,創造了新的票房紀錄。
而令人意外的是,季哲遠居然比男一號還要有人氣,許多影迷為他而感到不平,認為他應該與女主角若曦在一起。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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