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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怎樣束縛他的身體,無論是利用藥物、虐待、繩索、監牢都無法困住他,可是那個布萊安,居然只用著他那張無賴臉和無恥的性格就這樣讓他沒法逃走,真是虧大了。
布萊安,你要是敢死,我就把你揍活。方遲惡狠狠地想著。
第 26 章
方遲並不是空手而入,他剛剛從那群特種兵那裡搶來了一些趁手的武器,畢竟這裡就算不是總部也有可能是一個分部,那監測系統防禦系統和武裝人員就算比不上軍隊,那也要比去普通富豪那裡偷個珠寶什麼的要難上許多。他要是真什麼都不帶就進去,哪怕他是superman呢,進去也會被打成個篩子全身漏水。
現在剛好是正午,豔陽高照,真是個好天氣啊,地面上連影子都少……
一般潛入都喜歡在夜晚行動,可一來現在他們是一丁點時間都不能耽誤,二來方遲他本身就喜歡在白天行動。誰說夜晚容易的,一到黑夜全都打上無影燈不說,警備人員還會更加警惕,人手也會增加,還真比不上白天。尤其正午這段時間陽光明媚,曬在人身上懶洋洋的,大多數執勤的人此時正是交接班的時候,都等著趕快換崗去吃飯,鬆懈得很。
只是潛入行動是見不得光的,大多數人行動時心中總會有那麼點陰影,見到陽光就容易失常,所以大都選擇夜晚行動。
方遲在別墅四周略微轉了一轉,而後開啟了透光系統,整個人開始變得透明起來。之所以人們可以看見其他事物,就是因為萬物都可以折射光線,與其說人眼看見的是一個物體,不如說看見的是這個物體反射出的光。而玻璃之所以很難看清,正是因為它可以透光。這個透光系統就是根據這個原理髮明出來的,它利用光學原理使人體在短暫時間內可以透光,達到隱形的效果。只是畢竟是人,真要完全透光是不可能的,現在的科技最多能使人變得像玻璃一樣,但仔細看還是可以看到的,這也是為什麼大多數人喜歡在暗夜裡行動的原因——無影燈再明亮,也比不過太陽。
方遲漸漸變得透明,同時左眼帶上瞳孔式的反監測儀器,右眼使用熱量掃描器,使得整個別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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