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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
當時嗆聲的有好幾個混混,屬武兒年紀最小,那大哥被小弟罵已經很沒面子了,正想找人發洩,便逮著武兒這個不懂事的軟柿子捏,當場甩了武兒兩巴掌,把人都打蒙了。
那天顧銘也在場,他像個小貓似的蹲在角落的椅子上,陰嗖嗖的盯著在場的每一個人,也不說話,就吃東西,他那年還不到二十歲,正是有衝動沒腦子的年紀,見自己人捱了打,便悄無聲息的從椅子上蹦下來,隨手順了一根鐵管,在愣神的眾人中,兩下便將那過氣大哥打的滿頭流血,倒地不起。
武兒從那事後對顧銘就死心塌地了,後來顧銘離開黑皮的時候也毫不猶豫的跟著顧銘走,直到前些年,顧銘幹強拆的年月,他跟顧銘一起將對頭的十個手指頭全剁下來,最後事情鬧大了,他個人攬下了所有的事,替顧銘跑了路,在本地消失了好幾年。
不料才回來竟成了崔茂銀這事的替死鬼。
但武兒其實也不見得死,但如果大貓找不到崔茂銀,那他不死也會活受罪。
顧銘當然不想讓武兒活受罪,但又不想將崔茂銀交上去活受罪。
可現實是這倆人他總得選一個,不想管都不行,這群人跟著他,他就得管,如果能重來一次,那顧銘一點也不想當大哥了,他認為當大哥太累了,還是自己獨來獨往的好,他只要認識張春天就夠了,張春天能賺錢,有他在,顧銘的日子就不會過的差。
想到這裡顧銘有些痛苦,他垂下頭,低低的嘆口氣。
燈光昏暗,他臉依舊是白,嘴唇像是給紅漿果染了似的,飽滿鮮嫩,絳唇貝齒。
張春天還當他是愁鄭哲的事,就彈了彈菸灰:“要不就別說了,反正明天也就有結果了,來了也是添亂,”說到這裡他也嘆口氣,手裡的菸灰落了一桌面,“怎麼把我老鄉摻和進來了呢,老崔也真是的,他不是挺明白的,怎麼幹了這麼差勁的事。”
“聯絡不上老崔?”
“打了一晚上電話了,他關機,不知道怎麼想的。”
“那明天咱們過去一趟吧,帶上錢,還有槍。”
張春天一愣。
他愣的不是帶錢,錢是個好東西,什麼都能解決,而且這次的事,給人賠錢是肯定的,畢竟大貓的表弟傷的不清。可照顧銘這意思,如果錢解決不了還要用槍麼?那事可就大了,大貓比顧銘多混了二十年,已經在老城區那邊擁有絕對的勢力,名氣遠揚,顧銘才剛剛嶄露頭角,根本不是一個檔次的,拿什麼跟人家拼呢。
張春天將菸頭摁進菸灰缸:“帶槍幹什麼?出來混都是求個財,可別把事情搞大了。”
“這事是我說了算麼?”顧銘沉默了一會:“萬一他不要財,就要出氣,我總不能一點準備也沒有。”
張春天臉色緩和了些:“哦,也是,那你想怎麼辦?”
顧銘平時腦子不靈光,可一道關鍵的時候,總是能想出些讓人匪夷所思的辦法。
他膽大包天,什麼都敢幹,辦法也回回都是挺而走陷,可他偏偏每次都能成功,張春天雖然看的心驚肉跳,但對此從不厭惡,反而也很是敬佩,就像當年眼看著顧銘在衚衕裡沒選擇服軟,而是直接跟比他大多了的高中生對打似的,他認為有些人天生就是當大哥的命,顧銘就是這樣的人,他運氣差的只能混社會,又運氣好的在這方面柔韌有餘,不服都不行。
這回也是如此,顧銘暗自在心裡拿定了主意,直接把該怎麼辦告訴張春天,他後告訴張春天去約大貓,他今晚就要跟他談,不要明天,就今晚,他要讓大貓措手不及,想也想不到。
張春天相信他,二話不說,出門就去辦事。
該交代的都交代完了,顧銘一掃先前的晦氣,搖頭晃腦的開始吃東西,他沒吃飯,也懶得去弄,就坐在茶樓的大廳吃東西,他吃了不少茶點,還吃了半個大西瓜。顧銘每回動手的時候都喜歡吃很多東西,他總怕他萬一被砍死了,槍殺了,他死也要做個飽鬼。
他吃的滿手汁液,臉蛋兒上還沾著西瓜籽兒,正想去洗洗手,結果外頭來人了。
鄭哲晚上回到家,見不到鄭言,打電話不接,又沒辦法報案,自然只能四處尋找。
他仔細回想鄭言先前的舉動,他不傻,知道鄭言不吃飯四處打車往外跑,前一陣子去了一趟顧銘家,消停兩天,今天又走了,很可能去又是去找顧銘。
他想著鄭言要是在找到顧銘前丟了,那自己也沒辦法,只能等到了時限再去報警,可萬一跟顧銘有關係,那自己就很有必要過去看個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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