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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躲在馬宏偉的住處,那裡很安全,馬宏偉的真實身份並沒有人知道,他不過是一個勤勤懇懇的快遞小哥。鄭霍在抓捕到馬宏偉的時候發現,他的衣服很乾淨,有很多地方還是仔細縫補過的,就這麼一個小細節都知道這個人過日子是很節儉的。但是於海逃出來的時候,穿著的那身衣服太過明顯,很容易就會被發覺,而馬宏偉整整比於海高出十幾公分,於海不可能穿著馬宏偉的衣服。鄭霍就猜馬宏偉應該會給於海弄身新衣服才對,於是讓調查組的警員在調查馬宏偉鄰居的時候,一定要問下是否有人注意到馬宏偉近期拎著服裝袋子回家。說來也巧,還真就在小區附近的饅頭店老闆那問出了相關的問題。警員瞭解到了確切日期,並且大致知道了服裝的品牌。順著這條線,警員們又找到了服裝店,調查出了那天馬宏偉買的服裝款式顏色等。
有了基本的衣著印象後,找人總算不再如大海撈針那麼困難了。警員們調出了周邊所有路段上的錄影,用了兩天的時間鎖定了目標,順著這個線索追蹤下去,一步一步總算有了眉目。於海這個傢伙做事精明得狠,在火車上與人換了衣服,下車的時候早已經變成了另外一個樣子。不過他絕對遺忘了一點,在車上要求用自己的一身名牌去換一身雜牌這件事,會很容易就引起車上其他乘客的注意和議論,可以說他就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5)姐夫,珍惜幸福生活 (1783字)
於海去淄博,找到了馬宏偉的父母,他們是本本分分的農民,祖祖輩輩都勤懇地勞作在那片土地。於海給老人留下了一部分錢,足夠他們養老的,畢竟他們唯一的兒子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了。而於海也就是在要離開淄博的時候被當地警方抓獲了。
被二次抓獲的於海依然很淡定,那個藐視的眼神好像在說,你們就是抓了我一萬次,也不能拿我怎麼樣。是的,不能拿他怎麼樣,於海不過是一個暴露在明面上的爪牙而已,老鷹還需要他,他對老鷹還有價值,所以有人劫車救了他。就算他順利入獄了,仍然拿他沒什麼辦法,總會有人張開翅膀保他一保的。
不過到以上提及的不過是在抓住於海這件大喜事背景下的一塊小陰影,還是遮擋不住大背景的。起碼我是覺得,我應該沒有那麼危險了,因為於海不知道我活著這件事。除了他以外,不會再有人那麼記恨我。
話說這明旭在我躺在病床上的時候真是做了很多虎事。他把但凡與我受傷這件事有關的人都牽扯了進來,小劉先不說,那還至今還在冷宮裡沒有出來呢!主要說的是副隊、秘書,再有就是徐孝麗。最先倒黴的是副隊,本來“放長線釣大魚”的想法最初是明旭提出來的,現在第一個站出來否定的也是他,因為他急了,他忍不了了,他不要放什麼狗屁的長線了。於是副隊直接開始接受調查。
公安局是個正義的地方,也是個邪惡的地方。但凡進了審訊室,不問出個點什麼來就別想出來。副隊果然是個沒有什麼氣概的軟蛋,才進去一天就把他知道的事情和這些年做的事情交待了個乾乾淨淨。從他的口中得知,徐孝麗的確也是在給老鷹的組織辦事,但是他們都只是接命令做事,至於老鷹本人長什麼樣子,他們都不知道。救於海出來的這件事,是副隊提供的押送人員、車輛資訊以及路線,所以才會那麼輕而易舉地被歹匪得逞。而之所以一定要救於海出來,是因為他手上有一個晶片,裡面記載著非常重要的資料,而這個晶片,就是於海的救命符。老鷹答應了於海所有的條件,包括不惜得罪明旭也要殺了我。
我不喜歡聽到這些,因為我討厭這種知道了自己被身邊的人背叛和利用的感覺。遺憾的是,我還是知道了,知道了徐孝麗利用我和她腹中的孩子。雖然難受,不過我一切都無所謂,我不想把我的時間浪費在仇恨和傷心上,我是從死身邊上逛了幾圈回來的人,所以我得抓緊時間珍愛生命,抓緊時間愛明旭,愛我身邊的人。
我總算可以在身體恢復之後,肆無忌憚地深呼吸了,已經是四月了,馬路邊上的綠化帶已經開始鑽出了小小的草芽。重新跟妞妞和木木在一起是幸福的,在看淡了一切之後,我覺得我的人生和我個人的思想已經徹徹底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妞妞已經開始接受家教補課了,我和姐夫最終的決定是讓她回到原班級跟讀,不打算讓她轉學或者降級。有些時候,有些事情,從小就要懂得面對,這樣沒有什麼不好,過度的保護能讓她一時安全,但是總有一天她要自己去經歷風雨,到那個時候,她受的傷害可能會更大。雖然我們擔心她幼小的心靈裡會因為大人的世界而蒙上一層陰鬱,但是我們有信心去驅散,這才是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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