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2/4 頁)
徐之元有點尷尬。
周超作出一符驚恐的表情:“你都想不到!是吸乾別人的靈魂!凡人、神蹟,只要他想、只要他勾一勾手指,誰也逃不過!”
“那不就是吸血鬼嘛!”
“吸血鬼?吸血鬼光吸!。吸食靈魂!你知道什麼是靈魂?人死了,還有靈魂;可是靈魂死了,人還有什麼?”
這問題真深奧!又富於哲理性。
徐之元回答不出。同時,他漸漸覺出他們正討論著不可思議的話題——在常人聽來,這些話可能只有神經病或愛做夢的御宅族才說得出,但他和周超這兩者都不是;而且,周超說的很可能都是真的。
周超滔滔不絕:“太可怕了!”他彷彿能夠想象出胡步賢吸走人們靈魂的場景,感慨地搖頭,“頂著一張天使的臉到處狂暴殺戮,腳下踩著自己親手製造的血河,臉上還帶著小男孩似的無辜天真表情!”
徐之元盯著陷入自我幻想的周超震驚了一會兒,忽然意識到他來此的目的不是聽故事,趕緊打斷:“那什麼,科長說你們丟東西了,怎麼回事?”
“啊!差點忘了!”周超戳戳徐之元手邊那疊檔案,“都在上邊呢,自己看吧。”
桌上的油漬把檔案末頁汙得黏黏糊糊,徐之元用自己的面巾紙擦淨桌面,拿著檔案鑽研。
這男人叫王有福。
名字土不土俗不俗,恰如這個人,掉進人堆裡都撿不出來,可那是十二年前了。他現在四十七歲,黑瘦得簡直像個木乃伊,帶眼鏡的木乃伊。
十二年前,他染上了毒癮,揹著家人用菸捲抽白粉,戒毒所裡蹲了二年多,又轉去服刑了七八年。出來後,在街道居委會幫助下,他開了一家小賣鋪,沒出兩年倒閉了。原來他自己戒了毒,開始向別人販毒。他老婆慟哭著要去派出所告發他,他哀求、忍無可忍地扇了老婆兩個耳光。他老婆終於沒有告發他,跟他離了婚,帶孩子回孃家去了。
離婚一週後的某天夜半,王有福死在了自己家裡,於睡夢中死去。
還有一個叫宋欣未婚女子,當眾在電視塔下的小廣場上跳豔舞,有傷風化。
最後是一個叫董歡的上班族,清晨犯下一起謀殺,上半時在所有同事面前袒露了自己的罪行,然後自殺了。
徐之元將資料看過兩遍,怎麼都覺得,這是幾起凡人案件,跟神蹟的事情扯不上一點關係。
“怎麼了?”周超抬頭看了徐之元一眼,“哪兒印得不清楚?”
“沒有沒有。”徐之元把資料還給對方,“警方怎麼說的?”
“警方?”周超樂了,“這是神蹟的事兒!剩下的出去說!”
兩個人穿出髒乎乎的小館子,走在街上。
周超很健談,一直說個不停:“看上去像一般的刑事案件吧?其實不然。那些個凡人警察查不出什麼的。為什麼呢?因為這裡頭有靈魂介入的問題。換句話說,就是一個隱藏在背後的人,透過靈魂轉移的方法,神不知鬼不覺地殺了幾個凡人。巡邏的神蹟——這歸你們管吧?”
徐之元想起他今早和胡步賢在大廈上看到的,打了個激靈。該不會是……他感到不妙,聽周超繼續說:
“神蹟之所以沒辦法在第一時間發現,就是因為搞靈魂轉移的幕後黑手也是個凡人。凡人不透過神蹟激發,當然不可能有牛叉的超自然本事了——咱倆不都是被激發後才成神蹟的嗎?”
徐之元大概明白周超的意思了。說了一車的話,總結起來其實只有一句:一個凡人運用神蹟的方法,犯下的了凡人的案子。
“他用什麼方法做到靈魂轉移的?”徐之元問。就他所學得知,靈魂轉移在神蹟裡算是相當高的技能。
“夠聰明的,哥們兒!這就是關鍵點!他用的什麼方法呢?就在今天早晨,我們廳有人申請神蹟物品使用權的時候,開啟保險櫃一看,裡面有個戒指不見了。”
“戒指?”
“對。一枚魔戒。力量低弱的神蹟,不是可以藉助帶魔力的物品臨時提升自己的力量嗎?這魔戒就是幹這使的,讓力量低弱的神蹟,甚至沒一點兒力量的凡人,有靈魂轉移的本事!”
“這、這麼重要的東西,怎麼丟的?”
周超聳聳肩:“這就是謎團!咱倆的任務就是解決這謎團,然後抓住犯人。偷戒指的,和利用戒指玩兒靈魂轉移的。”
這的確是非常嚴重的事件。
放以前,徐之元只能把它當成藝術作品裡杜撰的故事,但現在不同了。他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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