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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小饅頭的媽媽迫於生計,在堅持了三年之後不得已嫁給了另一個喜歡喝酒而且帶著十二歲大女兒生活的鰥夫。
雖然說那人貪圖小饅頭媽媽的美貌,但是對於對方帶有八歲大,但看起來不過五六歲的小拖油瓶是萬分不喜的。
而那個所謂的姐姐也很不滿小饅頭白白嫩嫩乖乖巧巧的模樣——一個男孩子,居然比她還長得好看!
被欺負的日子沒有過多久——在小饅頭十二歲的時候,那個姐姐被她爹“嫁給”了一個軍人。
嫁了兩百塊錢。
那個時候的軍人,“成家”是很容易的。
到了一個地方之後,租間房子,買個木板床,置辦兩張椅子,再花錢買個“媳婦”就是家了——統共花不了三百元。
等到軍隊離開的時候,再將木板床和椅子賣掉還可以換點兒錢回來。
至於媳婦……?
到下個地方再買就是了。
兩百塊錢讓小饅頭的繼父很是闊氣了一陣子。可是他脾氣暴,喝完酒就特別的愛找毛病,有時候甚至還能和巡警吵,被巡警罰錢了又去借酒澆愁——喝醉了回來繼續打小饅頭娘倆兒。
不過錢總有花完的時候,可是過慣了不缺錢日子的男人不願意了——他開始尋思著賣兒子。
小饅頭的營養跟不上,又老是做重活兒,乾的比吃的多。這麼幾年了,還是瘦條條才十歲的樣子。可是他卻長得極好,若不是整日的髒汙,怕早就被人販子給拐走了。
自然,小饅頭這種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型別——那種吸血似的做工可不同於家務活兒——是不能作為勞動力賣出去的,就是賣出去也掙不了幾個錢。
所以那個爹就把歪腦筋打到了對方那張臉上——雖然他沒有這方面的喜好,但是那些達官貴人可不同於他們這些貧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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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饅頭是被他的媽媽救下來的。
當時他只知道按照他娘說的一直跑一直跑,但是腦中卻一直回想著自己媽媽額頭上那個洞……
原本那一槍該挨在自己身上的……
小饅頭混到了一群孤兒混混之中,為了防止自己那個爹再找來,他又跟著他們出了城,一路流浪,最後到了北平。
小饅頭那個時候還不叫小饅頭,叫林朗。
既取了“琳琅”的美意,又希望他做一個清朗光明的人,飽含了他的父母對他濃濃的愛與期待。
但是那群孤兒怎麼會允許他們之中居然有個人有“真正的名字”呢?所以一陣拳打腳踢之後,就規定他只能叫“小饅頭”了。
這沒什麼,這群孤兒裡還有小包子、小骨頭、小花捲、小油條、小燒餅的,多著呢。
但是小饅頭畢竟不合群——因為他的身手不夠利索,在讓這群孩子在“借錢”花的時候有好幾次都差點被抓住了。
最後,大家決定,雖然小饅頭很乖很聽話,但是為了今後的發展,還是不要帶他了。
小饅頭在一個冬天的早晨被孤零零地遺留在了一個垃圾箱旁邊。
半年後,又冷又餓的小饅頭倒在了老爺子家門口——他想著,哪怕是要死呢,也要做一個飽死鬼——因為他從這個小院兒裡聞到了頂香頂香的味兒。他原想著去這家人討點吃的,哪怕是再一次被打出去。
小饅頭被救醒之後,老爺子問他名字的時候,小饅頭愣住了——名字……爸爸死了之後,除了媽媽沒人叫他的名字。而他早已在生存掙扎中習慣了“小饅頭”這個“名字”。
“小饅頭,”他捧著一碗糖水,吸了一大口,“我叫小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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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饅頭伺候著老爺子繼續縮成一團躺著,摸摸自己的肚子,決定再去碰碰運氣。
走到一個瓦礫場的時候,突然一大波人湧了過來:“打到XX帝國主義!”
那聲音直衝上雲霄,讓小饅頭嚇了一跳,不過他很快鎮定下來,因為他在北平已經見過很多這樣的場面。
但是這次不同,不一會兒,就有穿著粗牛皮靴的巡警過來:“不準!不準喊口號!”
這個時候混亂髮生,那些遊行的人和巡警衝撞了起來,然後爭執、扭打。
小饅頭在裡面被擠擠壓壓,人小力薄又肚子餓的他幾乎頭重腳輕,眼冒金花。而小饅頭也被這些人拱來拱去,踩手踩腳,甚至還莫名其妙的地捱了好幾下打到胸口、背部和腦袋上的棍子了。
好不容易逃了出來,小饅頭顧不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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